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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1签证条件,l1移民是什么意思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2-26 18:54:14 浏览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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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创业移民L1签证的申请条件

【 #美国移民# 导语】美国创业移民L1签证因为周期不长,申请也简单,已成为移民美国的主流方式之一。下面 考 网就给大家介绍下美国创业移民L1签证的申请条件,欢迎阅读!




  美国创业移民L1签证申请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担任至少一年以上的部门经理或以上的职位
  3.国内公司成立1年以上
  4.公司近1年营业额达到500万人民币或以上
  5.公司员工人数在10人或以上
  美国创业移民L1签证的整体周期4-6个月,相对于其他的方式,美国创业移民优势多多:
  1.名额多,无需排期,审理迅速
  2.快至四个月即可登陆美国,移民美国快速通道
  3.女可在美国享受免费公立教育,配偶可合法工作,享受美国优质福利
  4.要求低、花费少,无需解释资产来源
  美国创业移民L1签证,曾被无数人誉为"最快、最省钱、最安全"的签证,通过自己独有的方式,让不计其数的人拥有了美国绿卡,它向我们证明了:经营美国公司赚美金,子女免费入读美国公立学校,获得全家绿卡,一举三得!创业移民已成为移民美国主流途径!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的常见方式
  亲属移民类移民
  美国亲属移民类占了所有移民类别中绝大多数的比例。申请人在美国有符合条件的亲属是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那么他们就能够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移民申请,并且凭此获得美国移民绿卡。按照申请人的身份和亲属关系的远近,亲属移民可以分为五类(至亲:FB1,FB2A/B,F3,F4)。可以申请绿卡的亲属关系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美国政府给美国公民的至亲(配偶,父母,及21岁以下的未婚小孩)以优待,每年没有配额限制。整个申请过程中只有政府必要的处理时间,而没有白白排期等候的时间。
  出生类移民
  出生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是指其他国家孕妇在美国出生的新生儿,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年满21岁之后,就可以申请亲属移民,为全家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
  投资移民(EB-5)
  对于资金实力雄厚的投资人来说,可以考虑EB-5投资移民方式。投资移民有三个关键要素:a)达到投资额,50万或100万美金;b)证明资金来源合法;c)创造10个美国的就业岗位。最后这一点,根据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投资的不同,有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之分。
  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杰出人才EB-1)
  第一优先类型占用了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约40,000个

怎么申请美国L1签证

L1A签证是什么呢?L1A=“跨国”+“高管/经理人”这种签证基本上适合那些公司法人,总经理等,想要到美国发展,或者是移民海外合法避税等,首先获得L1A签证也会在后期会让你比较容易获得美国绿卡,说到底,美国的大门始终会为有资本的人打开,这个资本有可能会是钱,也有可能会是技术,知识。
如果您是公司拥有者、总经理或经理等身份,想到美国发展,应该申请L1签证;如果您是国营、集体、三资或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三年在中国企业中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津桥移民帮助申请L1签证。持L1签证进入美国后,即可申请美国绿卡。如果您早有投资意向,可在进到美国后,从容地考察投资项目,完成您的投资计划。
L1签证适用于公司内部转移,可以有公司集中申请(blanket petition),基本要求:
1. 过去三年中在公司工作了一年以上;
2. 公司在美国有运营实体。具体对公司有一些要求,就不细说了。
具体而言,L1签证又分L1A和L1B:L1A适用于管理人员,L1B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时都要阐明工作职责和能力对公司而言是不可或缺,不能在美国招聘到替代人员,且工资高于平均水平。L1签证申请人可以有移民倾向,家属以L2签证赴美可以工作。这两种签证的区别主要在于L1A申请绿卡时通过EB1C流程,不用再经劳工部审查就不用受配额限制去等几年的排期,且签证zui长可以有七年;L1B申请绿卡则要走普通通道,签证zui长可达五年。
L1A是给跨国高管或者经理人的一种工作签证。随着EB5投资移民审理时间的延长,以及排期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大陆投资人转而考虑EB5以外的方式入境美国工作,并且申请绿卡。L1A是来自大陆的申请人常常会考虑的一种方式。不少申请人计划以L1A的方式先入境美国工作,在合适的时机进一步通过EB1C的方式获得绿卡,或者甚至直接通过EB1C申请绿卡。
将L1A工作签证视作EB5的代替,常常对L1A有些误会。所以,孟小洁律师在这里结合L1A申请的要求,以及不少申请人对L1A的误解,聊聊到底哪些是L1A申请需要以及不需要的条件。
L1A=“跨国”+“高管/经理人”
首先,在具体讨论“四要”和“四不要”之前,我们先来看看L1A本身是怎样的定位。如文首所提到,当前L1A为很多申请人所熟悉,起源于寻找EB5的替代途径。但是,L1A签证本身并不是为了给赴美投资人设置的一种签证,而是给跨国高管或者经理人设置的。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跨国”,一个是“高管/经理人”。咋一看可能不觉得什么,申请人觉得,没错啊,我是法人代表,当然是高管了;我来美国,那不就跨国了嘛。但是,对于这两个关键词,移民局有自己的严格定义。大部分L1A的补件甚至拒签,都是因为没有同时满足这两个关键词。这两个关键词,孟小洁律师在其他的文章中设专题讲解。简单概括的话,可以归结为“跨国”是指公司跨国,“高管”就要管高级人才。本文为行文方便起见,在此将L1A高管/经理人统称为“高管”。但是申请人要注意,这两者是有区别的。旅游攻略https://www.CaoyUantIaNlU.OrG
L1A本是工作签证,申请绿卡还需努力
孟小洁律师在实践中还常常被问到,L1A和EB5有什么区别?事实上,这个问题应该反过来问或许更对一些,L1A和EB5有什么相同?因为,L1A和EB5是完全两种不同的移民待遇。L1A是工作签证,并非绿卡申请。而EB5是申请绿卡的途径。跨国高管申请绿卡需要通过EB1C。EB1C的要求和L1A类似,但要求更高。
L1A是工作签证,所以是有时间限制的。申请人在美总共L1A的时间不能超过7年。第一次L1A申请批准后的有效期是1年或者3年(取决于申请时美国公司的经营时间),延期申请的有效期是2年。
(1)要有合格的跨国关联公司关系
这就是上文提到的公司要“跨国”。L1A申请不只是美国公司的事情。虽然申请的递交人是美国公司,但是L1A申请中必然涉及一个海外公司,且该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要有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
这里又引申出两个关键词:“关联”和“公司”。孟小洁律师在实践中经常被问到,到底什么样的美国公司是符合L1A要求的公司。很多客户担心自己公司的LLC形式不符合L1A的要求。这点担心大可不必。L1A对于美国企业的形式要求是比较宽松的,允许包括INC形式的公司、也包括LLC形式的企业,甚至还包括合伙、信托、基金等。LLC形式的企业不仅符合L1A的要求,也满足EB1C的要求。至于“关联”的要求,如果申请人的公司有比较复杂的公司结构设计,孟小洁律师建议就具体的情况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L1A定义下的“关联”公司基本包括:母子公司关系以及姐妹公司关系。姐妹公司包括由同一个母公司控股、由同一个个人控股,或者由一群个人按相似的比例控股的公司。
(2)要有一年全职的海外高管经历
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海外公司之后,L1A申请人还要注意,您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3年中,有至少一年在该海外公司的高管任职经历。这一年的海外高管经历必须是实打实的。首先,必须是全职的高管工作经历,这一年的时间不包括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的时间,而且这一年的海外经历必须符合“高管”的要求。如果申请人之前并不担任管理职务,只是在zui近一年间升职,那么可能不符合这个要求。或者海外公司的规模本身很小,那么证明海外的高管经历也将是个挑战。
(3)要赴美担任高管职务
既然是跨国高管的调动,那么这位申请人不仅需要在海外是高管,入境美国后也需要是高管。对于新设成立的L1美国公司而言,证明这点主要通过公司的商业计划书。对于运行1年以上的L1美国公司而言,这就需要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仔细考察公司的运营情况和人员结构来判断,并没有一刀切的标准。
(4)美国公司要有经营场地
L1A申请不仅适合于已经运行中的美国公司,也适合刚刚设立的美国公司。不过,对于新设立的美国公司而言,如果要为申请人提交L1A申请,那么在递交申请的时候,必须已经有经营场地。有经营场地不是指美国公司有意向租下某个办公场地,而是说,必须已经租下或者买下合适的办公场地。有的申请人问,那万一L1A没有批下来怎么办?孟小洁律师提醒L1A申请人,在签订办公楼的商业合同时,可以考虑和房东协商,加入相应条款,说明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L1A批准,那么合同如何提前终止。
L1申请人如果英文流利自然很好,但是即使不懂英文,只要有合理的人员配置,说明可以在必要时有人员提供翻译,那么也是可以的。L1A高管的重点在管理,语言不是障碍。

美国L1移民签证的详细介绍

【 #美国移民# 导语】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以下是 整理的美国L1移民签证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1.美国L1移民签证详细介绍
  L1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近年来接受最多的签证之一,申请人的主要条件是必须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等)。只要这些人员在申请L-1签证之时,已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开始在美国做生意,即可开始办理L-1的申请。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两种公司人员均可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2.美国移民租房的好处

  超过三分之一的美国人愿意甚至乐意租房,自有他们的想法。根据美国媒体的报道,租房客认为,租房的好处多得很。主要是:
  其一,没有维护的费用或修理的账单。买房子的,保养草坪、空调维修、清洗地毯,修修弄弄,什么都要钱。租房的,若有问题,打个电话就行了。
  其二,不用交房产税。美国任何房子都必须每年交房地产税,税率各地不同,多数约为1%至2%,只要房子是你的,就得每年交税。所以在美国,买房就得交,租房不用交。
  其三,不用付大笔的首付。在美国购房,首付通常为20%。有的贷款项目,可降低至5%。
  其四,具有城市便利性。美国自有房子,绝大多数是独立房或联体别墅,多数分散在大城市外的小城镇和郊区。去超市、医院等基本设施,还算方便,开车十来分钟。但是,到中心区,开车得一个小时左右。美国出租的房子,基本上是公寓或者康渡,多数建造在中心区,看歌剧、上酒吧、逛商店,都很方便。
  其五,租房给你灵活性。若买了房子,挪动就不太容易。以求职来说,租房子,人可跟工作走,就近租房上班。也有“量体裁衣”的便利,单身租一居室,结婚有孩子了,租两居室。收入增多了,租三居室。收入减少了,也可自己降低标准。所以,美国30岁以下的小夫妻,有半数是租房的。
  还有一条具有美国特色的重要好处,美国租房客没有想到。那就是:租房的享有的权益,跟买房的是一样的。比如,孩子进好学区的好学校。美国公立中小学(含1年幼儿园),完全免费。资金来源于当地的房地产税。就近入学,好学区的房价比较贵,但买不起学区房并不等于进不了好学区。很简单:租房子。在好学区租房子,凭租约就能入学。
  
3.美国投资移民EB-5的好处

  一直以来,美国的GDP总值一直不错。在美国,你可以感受到一个经济强国的无限魅力。可以为你提供良好的商业机会,只要有想法,肯吃苦耐劳,想在美国成就一番大事业也是很有机会的。美国为来自世界各地的高素质人才提供许多鼓励投资的政策,如提供长期低息贷款。
  美国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及一流的大学,如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大学。这些大学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思想交流的环境,有优秀的师资。有许多中国企业家们都喜欢把自己的子女送到美国去攻读商业管理。美国的商业管理学科是享誉全球的。美国的大学生可是非常忙碌的,他们总是要做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和讨论,每天都过的非常的充实。
  对于那些没有工作能力和穷苦的人,美国政府会给予一定的救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工作保险有失业保险金、工人赔偿金。生活补助有粮食券和学校提供免费的膳食。孕妇和儿童有一定的福利。
  如果你是位旅游达人,那么拥有美国国籍是一件特别美妙的事情。美国的护照是享有全球礼遇的护照,可以免签证前往166多个国家。不像中国,连去个香港都要这么麻烦。拥有了美国护照,就可以与家人、爱人等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
  同时美国有很完善的法律,做任何事情都是要走合法程序的,这就是法律所带来的保障和安全感。而且在美国,针对任何事,只讨论这件事合不合法。

L1签证的详细定义和相关应当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L-1签证的详细定义和相关应当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答:美国法律规定,L-1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类,是针对那些在美国已经设立分公司的跨国公司(中国总公司)需要调派高级管理人员赴美国工作而设立的。被调派到美国工作的申请人必须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经理或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要求派出人员必须是最近三年内在该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1990年美国大幅度修改了移民法,美国政府规定在海外的大使馆及领事馆官员,不需要L1签证申请者去证明他们并无移民的企图(L1签证能确实允许您拥有"双重倾向")。这表示您可以用L1签证入境美国。同时,也可以在条件成熟时申请美国绿卡。此类签证的申请,美国移民局重点考察的是两方面的内容:合格的公司关系(总公司和美国分公司之间)和您同派出公司之间的真实的雇佣关系。我们的项目将通过美国有关机构在美国各个驻华使领馆进行备案,这将为您顺利在美国使馆进行面试并获得签证提供了强有利的保证。另外面试前我们也将为您进行必要的指点。

l1移民是什么意思

L1移民是美国签证类型之一,主要适用于外国企业高管、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等。L1签证持有者可在美国内的子公司、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以及在美国建立新公司。L1签证持有者不需要通过繁琐的EB-1或EB-2申请绿卡,可以直接从L1签证转化为永久居民身份。
L1移民有许多中优势,例如:L1持有者无需经过繁琐的申请过程,L1签证持有者的家属也能够陪同前往美国居住;L1签证持有者可以在美国内开展业务或护理,同时可以享受美国的教育资源等本地福利。因此,L1移民在实现个人梦想,提升职业发展等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和潜力。
L1签证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企业要求和申请人条件两个方面。企业要求部分主要考虑企业是否注册合法、是否在海外有相关业务和财务记录以及是否有附属分支机构等。而申请人条件部分也包括了申请人是否有在当地工作经验,是否有高级管理职位的管理经验以及是否具有合适的职业技能和eading edge思维能力。申请人满足了这些要求,在申请过程中通过面试和材料审查后,就可以成功获得L1签证,进入美国进行工作和生活。

美国L1签证申请条件

1、母公司成立2-3年以上2、母公司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以上3、母公司近2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4、主申请人年龄25周岁以上5、主申请人需要在母公司工作一年以上http://mepzx.com/zd/ym

美国L1签证从申请到转绿卡全解析?

美国L1签证是一种允许在美国和中国都有机构的跨国公司从国外的母公司派遣一定层次的经理或专业技术人员去美国分支机构工作的非移民签证。每年没有名额限制,且签证有效期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二、美国L1签证种类
L1签证分为两类,L1A是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签证,L1B是专门技术人员签证。申请L1B的公司一般是规模 较大的公司,且L1B持有人应是掌握公司特殊运行或对公司的产品和市场具备特有知识和专门技术的人员。不同于L1A跨国公司经理的是,L1B持有者申请绿卡时无法跳过劳工部这个环节。
三、申请L1签证的条件要求
1.中国母公司:
申请L1签证的国外母公司必须在美国成立一个分公司。分公司设立的目的是让其在美国更好地为母公司拓展业务。若母 公司已在美国拥有了一家子公司,那么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应该是经营良好。不管是新设公司还是已有了美国分支机构,国外母公司至少对美国子公司要拥有51%以上的控股。
2.主申请人
申请L1签证赴美的人必须在最近的三年内有一年是为母公司连续工作的,其在母公司的工作职务也应该和派到美国子公司的担任的职务相似,如经理或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
3.美国分公司
中国母公司必须向美国子公司注入资金使其正常启动和运作。投入的资金并非需要很多,但至少要能支持公司的日常开支。还需在美国租赁办公室和雇员并经过美国移民局的审查。
四、申请时间:15个工作日获批
五、关于家属L2签证
L2签证持证人的在美居留期限与其所跟随的L1签证持证人的居留期限一致。
L1与L2签证的关系:L1签证的配偶与子女。
L2签证条件:配偶与在美国的L1签证持有人的婚姻关系属实。子女必须未满21岁,且未婚。
六、L2签证资料:
1.与在美国的L1签证持有人的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书原件,出生证明,来往书信和合影相片等等;
2.在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分支机构,或通过邮寄形式向美国在台协会交纳签证申请费的收据;
3.提供说明在美国亲属身份的证明。比如:赴美时护照及签证的复印件,所跟随家属获得的L1签证的I-797表格;
4.由L-1持有者或他人出具的经济担保书,证明L2申请人赴美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
5.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厘米X5厘米见方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照片的电子文档要上传的DS160表的网页。
七、L1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美国公司:
新公司:公司注册,股权证(需证明控股权)及联邦税号,场地证明(如办公室租约)。场地之彩色照片,购买办公设备的收据。
老公司:销售单据,海关单证,银行对帐单,年度报表,广告宣传单等等。
中国公司:公司注册,税务条码证,工资单,销售单据,银行对帐单,税单,年度报表,广告,宣传单等。
个人:护照,学历,文凭(非必需),工作经历等。

八、L1签证申请流程:
初期洽谈:了解主申请人条件,帮主申请人提供合适的方案。
资料审核:客户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供真实的材料和信息,本公司专业律师审核成功率。
签订协议:听和国际通过审核通知客户签订代理协议。
开始办理:为客户整理材料,听和国际美国律师协助注册美国公司、开设银行账户、寻租办公室。
递交申请:听和国际美国律师将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将收据邮寄主申请人,可随时在网上查询进程。
获得批准:美国移民局通过审核后发获准通知书,将原件寄达主申请人。
使馆面签:主申请人在听和国际的培训指导下到大使馆面签。
九、听和国际的优势:
1.拥有美国本土律师团队。
2.行业申请经验丰富,成功率达99%
3.价格低
4.文件处理速度快捷
5.后续延期绿卡一站式服务,保障客户的方便性
6.与中国客户沟通方便,提高效率
十、面签指导培训:听和国际提供面签指导服务。
十一、关于L1签证转绿卡
转绿卡条件:美国分公司经营正常且经过美国移民局审核。
转绿卡时间:通常获取绿卡的时间应该是在8个月到一年左右的时间。
转绿卡需要资料:
1.美国公司报税材料
2.申请人的报税材料
3.工作员工的社保材料
4.美国公司办公场地照片
5.中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的财务报告
6.美国公司银行流水

美国L1签证需要什么要求

K类——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移民美国签证的条件1、中国申请人的未婚夫(妻),即美国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2、双方必须在最近两年内曾经见过面,除非能证明,所信仰的宗教或来自一个禁止夫妇在婚姻之前见面的某文化,或可以证明双方见面,将会造成对任何一方的极端艰难,也可以免除这个限制;3、双方必须在法律上能够结婚。即申请前双方的婚姻状况必须是单身,且美国申请人符合当地州政府所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中国申请人可以不达到中国法定的结婚年龄,一般在美国18岁即成年可结婚。美国公民和中国公民18岁可以申请K1签证;4、 美国公民愿意为中国申请者做经济担保,负担中国申请人在美的生活,不会给美国政府造成公众负担;5、K1签证必须向美国公民居住地的移民局处理中心提出申请。
L1签证是美国政府签发给外国公司管理人员入境美国开办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的工作类签证。一般而言,L1签证每次有效为一年至三年,签证期满可申请延期,延期时公司必须有营业额或至少有可接受之延期理由。公司在美国经营一年以后,公司的管理人员可以申请美国绿卡。L1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签证随同入境美国,并可以一起申请绿卡。
L1签证分为两类,L1A是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签证,L1B是专门技术人员签证。L2是发给上述两类人员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的签证。
L1签证申请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以及美国移民局的审理经验,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获得L1签证:1.中国的公司(母公司)真实存在;2.申请人在申请L1签证之前的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在母公司工作;3.申请人在母公司从事管理工作;4.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真实存在;5.申请人在美国的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法律和移民局并没有对母子公司设置公司规模或者资产数额等方面的限制。美国移民局审查L1签证申请,重点是审查"真实性",即国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实存在,美国的子公司是否真实存在,美国的子公司是否在真实地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在母公司及子公司的工作性质是否是管理性的。只要移民局通过审查能够在这些问题上排除疑虑,申请人的L1签证申请即可获批。当然,从我们的实务操作经验来看,在确保以上这些"真实性"的前提下,中国母公司规模在十人以上、总资产在500万人民币以上、汇入美国子公司的启动资金在50万美元,基本上可以保证获批L1签证。

申请美国L1签证需要什么条件

    L1A是给跨国高管或者经理人的一种工作签证。随着EB5投资移民审理时间的延长,以及排期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大陆投资人转而考虑EB5以外的方式入境美国工作,和我一起来看看申请美国L1签证需要什么条件。
   L1A申请的“四要”
  1)要有合格的跨国关联公司关系
  这就是上文提到的公司要“跨国”。L1A申请不只是美国公司的事情。虽然申请的递交人是美国公司,但是L1A申请中必然涉及一个海外公司,且该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要有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

  这里又引申出两个关键词:“关联”和“公司”,经常被问到,到底什么样的美国公司是符合L1A要求的公司。很多客户担心自己公司的LLC形式不符合L1A的要求。这点担心大可不必。L1A对于美国企业的形式要求是比较宽松的,允许包括INC形式的公司、也包括LLC形式的企业,甚至还包括合伙、信托、基金等。LLC形式的企业不仅符合L1A的要求,也满足EB1C的要求。至于“关联”的要求,如果申请人的公司有比较复杂的公司结构设计,孟小洁律师建议就具体的情况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L1A定义下的“关联”公司基本包括:母子公司关系以及姐妹公司关系。姐妹公司包括由同一个母公司控股、由同一个个人控股,或者由一群个人按相似的比例控股的公司。
  2)要有一年全职的海外高管经历
  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海外公司之后,L1A申请人还要注意,您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3年中,有至少一年在该海外公司的高管任职经历。这一年的海外高管经历必须是实打实的。首先,必须是全职的高管工作经历,这一年的时间不包括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的时间,而且这一年的海外经历必须符合“高管”的要求。如果申请人之前并不担任管理职务,只是在最近一年间升职,那么可能不符合这个要求。或者海外公司的规模本身很小,那么证明海外的高管经历也将是个挑战。
   3)要赴美担任高管职务
  既然是跨国高管的调动,那么这位申请人不仅需要在海外是高管,入境美国后也需要是高管。对于新设成立的L1美国公司而言,证明这点主要通过公司的商业计划书。对于运行1年以上的L1美国公司而言,这就需要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仔细考察公司的运营情况和人员结构来判断,并没有一刀切的标准。
   4)美国公司要有经营场地
  L1A申请不仅适合于已经运行中的美国公司,也适合刚刚设立的美国公司。不过,对于新设立的美国公司而言,如果要为申请人提交L1A申请,那么在递交申请的时候,必须已经有经营场地。有经营场地不是指美国公司有意向租下某个办公场地,而是说,必须已经租下或者买下合适的办公场地。有的申请人问,那万一L1A没有批下来怎么办?孟小洁律师提醒L1A申请人,在签订办公楼的商业合同时,可以考虑和房东协商,加入相应条款,说明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L1A批准,那么合同如何提前终止。
   L1A申请的“四不要”
  好了,说完了L1A需要些什么,那么接下来孟小洁律师在此澄清下哪些是很多申请人印象中L1A也许需要,但是实际上不需要的。
   1)不要求申请人是海外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任一公司的股东
  美国的公司法律制度下,没有“法人代表”这个概念,更不会将其标注在营业执照上。如上所说,L1A申请人在海外公司是高管,将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那么就符合L1A的职位要求。
  同样,L1A关注的是“高管”与否,而非股东与否。L1A的申请人既不需要是海外公司的股东,也不需要是美国公司的股东。符合L1A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完全不占公司的任何股份,符合高管要求即可。而担任公司股东的申请人,如果没有证明自己同时是高管,即担任行政管理职务,那么并不符合L1A的要求。当然,如果L1A申请人既是股东也是高管,这也是可以的。
   2)不要求最低投资额
  申请L1A的美国公司,没有最低的投资额限制。如果是新设L1,注入资金的多少取决于所在的行业,移民局主要考察初始资金和盈利预测是否能够合理支持公司第一年的运行。孟小洁律师建议申请人就该问题与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沟通。
   3)不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的业务领域一致
  申请L1A的美国公司并不一定要从事和海外关联公司一样的业务。不过,孟小洁律师在实践中看到,很多L1A美国公司的业务多少还是会与海外公司的业务有一定关联,尤其是初始阶段。这并非是法律的要求,只是对很多申请L1A的公司而言,从自己熟悉的领域开始,是比较合理的商业操作方法。如果申请L1A的新设美国公司从事与海外关联公司完全不同的业务领域,那么在商业计划书中说明业务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将是申请的一个重要方面。
   4)不要求申请人英文流利
  L1申请人如果英文流利自然很好,但是即使不懂英文,只要有合理的人员配置,说明可以在必要时有人员提供翻译,那么也是可以的。L1A高管的重点在管理,语言不是障碍。
  L1A以及EB1C因为部分标准的抽象性,如果只是望文生义,会被误认为成本低、很容易,但其实有不少隐含的要求。此外,L1A新设公司的条件相对宽松,重点看计划,但是L1A延期却对美国公司有实质考察,进一步通过EB1C申请绿卡也需要美国公司的成功运营。这些要求在移民局的过往裁决中会体现,形成案例法。所以,提醒各位L1A申请人,在寻找移民律师的过程中,找到对法律理解准确,熟悉移民局案例的律师,将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帮到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