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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后项目好申请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11 04:27:35 浏览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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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2022中国留学基金委与瑞典皇家理工大学(KTH-CSC)博士招生项目?

2022年中国留学基金委与瑞典皇家理工大学(KTH-CSC)博士招生项目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合作。这个项目旨在为中国学生提供更多的留学机会,帮助他们在国际上获得更高的学术地位和职业发展。
首先,这个项目为中国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让他们能够接触到世界一流的教育资源。瑞典皇家理工大学是一所享有盛誉的欧洲顶尖大学,其工程、科学和技术专业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较高的声誉。通过这个项目,中国学生将有机会在这些领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其次,这个项目还有助于促进中瑞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人才培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向世界,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通过这个项目,中国学生将有机会深入了解瑞典的文化和社会环境,为将来在国际市场上的工作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他们也将把中国的优秀文化传播到瑞典,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理解。
此外,这个项目还为中国政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人才引进方式。通过资助优秀学生赴瑞典留学,政府可以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发展,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这对于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2022年中国留学基金委与瑞典皇家理工大学(KTH-CSC)博士招生项目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合作。它不仅为中国学生提供了更多的留学机会,还有助于促进中瑞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人才培养,同时也为中国政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人才引进方式。我们期待这个项目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为中国留学生的发展和中瑞两国的合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国巴黎高科集团留学生博士项目

巴黎高科集团成立于1991年,汇集全法最具声望的12所精英工程师学校,覆盖所有工程和管理学科。所有的学校都以提供最高水准的理科与管理教育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个人素质为准则。其成员学校包括:巴黎高科生命科学、工程和环境学院巴黎高科工程技术学校巴黎高科化学学校巴黎高科桥路学校巴黎综合理工学校巴黎高科行政管理和统计学校巴黎高科先进技术学校巴黎高科理工化工学校巴黎高科商学院国立高等光学学院巴黎高科矿业学校和巴黎高科电信学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巴黎高科集团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将选派优秀人员赴巴黎高科集团所属成员学校攻读博士学位。
一、协议内容:1、协议名额: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6个月);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巴黎高科集团提供学费和科研费用资助。
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2、申请人必须达到巴黎高科集团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并获得巴黎高科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录取通知或邀请函须注明校方将免除留学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
三、申请办法:1、申请准备: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巴黎高科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应在外方申请表首页上方注明申请。2、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3、申请受理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机构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申请受理方式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4、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请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四、评审、录取办法: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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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出国留学可以申请公费吗

可以申请公费。
公费留学选派人员类别有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研究生。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出国读博可以申请公费。公费留学选派人员类别有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研究生。
申请条件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

留学归来公派博士有什么待遇?

公派留学博士回国待遇如下:
一、政策支持:
1、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20万元,用于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购买科研文献资料、组织国际学术会议等。
2、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回国人员职业发展补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职业发展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10万元,用于购买职业发展培训课程、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3、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回国人员安家补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安家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5万元,用于购买家具、家电等家庭用品。
二、就业支持:
1、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就业补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就业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5万元,用于购买就业培训课程、参加就业招聘会等。
2、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创业补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创业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10万元,用于购买创业培训课程、参加创业投资会等。
3、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就业推荐服务: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就业推荐服务,为回国人员提供专业的就业推荐服务,帮助回国人员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如下:
因不同国家和不同专业而异,详细信息需要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公告,并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申请。以下介绍该委员会部分常见的资助标准。
1.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留学项目一般分为1-2年或1.5-2.5年,具体可在留学基金委官网中寻找目标国家及高校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在2018年发布的标准,全额资助标准为月生活费1500元人民币、学费等一切费用和国籍接受国社保等,部分资助标准则需再具体情况下予以宣布和判断。
2.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留学项目通常在3-4年之间,具体每个国家和学校也有不同之处。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9年发布的标准,博士生全额资助标准为月生活费2000元人民币、学费和住宿等一切费用;而部分资助标准则根据地区等信息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较为特殊,一般在国内和海外两个学校分别进行学业规划。在此基础上,国家留学基金委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学生制定资助计划,如全额资助项目则包含图书馆开支、科研经费和生活费用等。
4.短期进修项目
短期进修项目通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或者以专题进修访问学术单位为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之前发布的标准,包括全额奖学金、交通费、生活费、医疗保险和签证费等,以及部分资助标准。同时,学生需要根据不同标准制定详细的进修计划。
5.实习项目
实习项目通常是针对毕业后参加到大公司或机构工作的大学生或研究生提供支持,以获取实践经验。该类项目的资助旨在帮助考生支付一些与实践经验相关的费用,如差旅费用和在目的地城市的生活费用,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考核通过后会给予资助。
总结: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须根据不同的留学项目、目标国家、学校以及自身情况等综合考虑。同时,标准也会在不同年份有所调整,建议留学申请人定期关注留学基金委官网,并根据不同情况详细了解申请政策,保证拿到更加详细和准确的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后项目好申请么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好申请,申请人须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留学科进行申请,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申请留学博士是不太容易的,因为国家资助博士留学,是有计划的,或者说专业门类是国家急需要的,或者是人才希缺的。如果没有单位或者行业的推荐,自己来申请就比较困难。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一般的原则是这样,学校的话,一般是把名额分到各个985和211大学里,由学校决定。非211和985类高校的名额,有省教育厅出国留学办公室决定。你可以查一下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网站。
您好,查一下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网站。一般是把名额分到各个985和211大学里,由学校决定。非211和985类高校的名额,有省教育厅出国留学办公室决定。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八、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公费留学?

  一般由硕士、研究生、优秀本科毕业生等可申请公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公费留学在国内一般是指由政府提供留学资金的一种留学方式。公费留学的申请人要向教育部提交申请,申请通过以后教育部会直接向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留学费用。
  公费留学还有一种方式是交换留学,留学生作为交换生到外国大学学习,学习期限一般为一年,学习期间不用支付对方大学的学费,每个月还有生活费,但是留学人员需要支付国内的学费。留学人员出国之前一般需要向国内大学支付“交流金”。以上两种留学途径都要求留学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回国。
  国家公费留学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而确定的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公费留学生一般被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学习。
  选派领域:重点公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应用社会科学等领域。
  学习期限:硕士一般12-24个月,博士一般36-48个月。
  资助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安置费、交际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条件: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回国就业:国家鼓励公费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并要求公费留学人员签订回国就业合同。
以下几类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公费留学: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3.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下,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年龄应在55岁以下。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回国工作后做出突出成绩者,回国满三年后可再次申请(须附所在工作单位重点推荐意见函及有关证明复印件) 5、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6、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7、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合格标准为:达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标准(WSK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近10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或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申请条件为:未参加过WSK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但派出单位重点推荐(其所在单位在推荐时应就申请人外语水平做出说明)者也可以申报。如被录取,则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的语言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规定的WSK考试达到合格标准方可派出。 8.符合有关项目的特殊要求,具体参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公布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网址:www.csc.edu.cn)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拓展资料
公费留学在国内一般是指由政府提供留学资金的留学方式。公费留学的申请人要向教育部提交申请,申请通过以后教育部会直接向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留学费用。
公费留学另一种方式是交换留学,留学生作为交换生到外国大学学习,学习期限一般为一年,学习期间不用支付对方大学的学费,每个月还有生活费,但是留学人员需要支付国内的学费。留学人员出国之前一般需要向国内大学支付"交流金"。
以上两种留学途径都要求留学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回国。
这个要看你具体申请的院校和专业了,你的情况不了解,LZ可以参考一下留学志愿参考系统,输入专业等情况,就能查询出与你情况类似的同学案例,看他们申请了哪些院校和专业。也可以按照留学目标来筛选,看看你的目标院校和专业都哪些背景(语言成绩多少分、学校背景如何、什么专业、GPA多少等)的学生申请了,也从而对比自身情况,制定大致的目标和方向。
楼上是个书呆子,只知道照搬条文。我告诉你吧:
1.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也就是说必须达到出国博士生的条件,首先拿到国外大学的博士入学通知书;
2. 专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重点资助领域”的要求: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4. 如果你是以下高校的学生,可以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经常关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Default.aspx?cid=302的公告。

申请csc出国读博条件

申请csc出国读博条件如下:
1、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也就是说必须达到出国博士生的条件,首先拿到国外大学的博士入学通知书。
2、专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重点资助领域”的要求: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申请者身份:
博士CSC申请者的基本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可以申请的人群包括:
(1)国内在读硕士或在职的往届硕士毕业生。
(2)海外硕士。海外硕士在读最后一年以及毕业之后未回国的12个月以内都可申请CSC。
(3)海外博士一年级学生。针对硕士期间未申请上CSC或已经在国外自费读博的学生,可以在博一的时候申请。
除了以上身份条件,申请者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和未取得国外永久居留。
csc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简称CSC,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
简而言之,CSC公派留学就是一种资金资助,要求毕业后需要回国服务(攻博是服务两年),对于拿不到其他奖学金或者资金资助的同学来说是很好的机会。当然如果有其他资金资助就没必要申请,同时CSC也规定拿奖学金到一定数额的也没有办法申请。
CSC公派留学给了学生们奔赴异乡,在祖国充足的资助与支持下,增长见识,开阔眼界,获得了良好的学习交流机会,也在这期间产出了优异的学术成果。
在国内,CSC公派访问学者绝大多数是经过层层选拔的,基本是为人正派、业务拔尖的学者才能入选。所以,我国政府和有关机构给予公派访问学者很高的荣誉、待遇和地位,有些甚至用政府条例规定下来。

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博士读不下去怎么办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
全部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30%的违约金。
部分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经使领馆批准,仍可提供回国机票。
即赔偿金额=公派留学人员获得的全部资助金额+全部资助金额的30%或20%,具体要看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全部资助费用金额是多少,以及是哪种违约情况。
也可以选择延期或者休学,不脱一层皮不要想博士毕业。自己选择的路跪着都要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