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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公开课公平与正义观后感,正义的尽头——《洞穴奇案》(下)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09 02:45:00 浏览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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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就是善行 作文

公平与正义
现如今的社会,随着文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法治的健全,人类社会越来
越注重公平与正义。从原始社会到今天,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到“团结一
心,众志成城”
,这期间,不同的时代对于公平与正义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
看了美国哈佛大学的公开课,越来越觉得公平与正义并不是所说的那样简
单,
随研究的深入,
探讨与交流,
思想越来越辩证,
不禁又觉得原来对于公平与
正义的理解并不是准确的。
对于征税问题,一方是自己所得,一方是国家建设,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
而问题是钱的分配。
这让我产生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才是公平与正义呢?
所谓公平,即公正,不偏不倚。一般是指所有的参与者(人或者团体)的各
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得等)平均。所谓正义,有公道正直;正确合理之解。那
么征税到底公不公平呢?
首先,以乔丹为例,据统计,乔丹的年收入大约
7600
万美金,这笔收入如
果按照
33%
的比例征税,
可以用于救助贫困人口几万人。
那么对于乔丹资产的再
分配就出现了是否公平的问题。
一方认为,
乔丹的收入属于个人劳动所得,
是合
法收人,
即为自己所拥有的,
这种情况下,
对于乔丹资产的再分配属于一种偷盗
行为,
是不公平的;
另一方认为,
乔丹的收入不仅仅靠自己的天赋,
自己的努力,
更多的是来自于社会,
社会对于其篮球的认可是他收入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所以
他就应该回报社会。
乍一看双方势均力敌,但仔细分析,我认为乔丹的收入是应该再分配的。
任何人都不可能独立的生存,必然要依赖于集体,依赖于社会。所以,一个
人的成就与社会的环境是不可分开的。
当然你的收入首先是有你个人的勤奋努力
的因素决定的,但是也不能否认社会所提供的良好环境。假使,乔丹早出生了
100
年,那个时候,他篮球打得再出色可能也不会挣到如此的工资。所以说,对
于乔丹的资产进行再分配,
用于建设,
救助贫困居民是公平的,
正义的,
并且是
符合长远利益的。
那么有利于社会的,
符合长远利益的做法就是公平与正义的吗?首先,
看一
个例子,
对于艾滋病人,
以现在的医疗水平,
这种病无法治愈,
并且艾滋病属于
传染病。
那么,
既有利于社会又符合长远利益的做法,
将艾滋病人判死刑,
既控
制了传染,也解决了长期药物控制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是公平与正义吗?
显然,这种不尊重人权,不尊重生命的做法很难说是公平与正义的。然而类
似的事情,
像福特公司的损益分析表等一切将生命赋予价格的做法却又实实在在
的存在着。
这就是所谓的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者可以将人的生命按价值参与计算,
其目的是用于分析一件事情是否可以收获利益,
即使这件事情涉及到生命,
但是
只要将获得的利益相加总和大于损失的利益相加总和,那么这件事情就值得去
做。
生命的价值可以被计算为
200
万美金。
但是,
一个生命不仅仅是独立的,

何人都是有亲人,
有朋友的,
一个人的死亡,
不只是生命的结束,
更有其情感上
的伤痛,
这种损失是难以用金钱去计算、
去估量的。
任何的数字都不可能准确的
描述生命的价值。所以,公平与正义需要对人的尊重和对生命的敬畏。
那么,古往今来,
“功过相抵”与“功过不能相抵”也是人们常常争议的一
个问题。
有些人功过并存但是人们认为他是一个有功的人,
有些人功过并存但人
们认为他是一个有过的人。
而这样他们都下场或结果截然不同。
诸如秦始皇、

操、武则天、朱元璋、乾隆
、毛泽东,这些中国历史上有着重大影响的伟人们,
也都有着不同的过失。
后人们对于他们的评价也是不尽相同,
有人褒奖,
有人贬
低。
但是对于他们的评价怎么才是公平与正义的呢?换句话说,
他们到底能不能
功过相抵呢?让我们深入到一个具体的例子中分析。
如果一个官员,
他带领一个城市成为辽宁沿海经济带的金融中心,
航运物流
中心,
也是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
东北地区最大的港口城市。
被国家定位为振兴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龙头及国家级战略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的核心城市。
他带领一
批官员抓获涉黑涉恶人员
3193
人,冻结、扣押、查封涉案资产
21.746
亿元。他
唱红打黑,
却又用人失察。
这样的官员应不应该被停职呢?接下来,
他的亲属涉
案,他应不应该被调查呢?
法律告诉我们任何人都不得触犯法律,所有违反法律行为的人都应得到制
裁。
所以,
官员违法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是他的功绩是否可以在对他的处
理上从宽呢?毕竟他造福了千万人。
如果对于他和普通人同样处理是不是不公平
了呢?
在下结论前,首先做一个类比。众所周知,氟利昂是早期电冰箱的制冷剂,
有了电冰箱使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变化,
但是,
当人们发现氟利昂的重大危害,
果断停止使用利用氟利昂的产品。
所以对于这位官员的处理应该是公平与正义的。
因为历史上有很多人居功自
傲最后身败名裂,
现在对他的处理不仅是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更是出于对他
的保护,防止其犯下更大的错误。
那么再回到功过能否相抵这一问题上,
怎样做才是公平与正义呢?必然功过
不能相抵,
公平与正义有些时候与情感道德不协调,
但这并不影响人们对于公平
正义的追求,
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需要。
有些时候大多数人的情感满足与人们所
认同的崇高价值是不同的,
就如同,
大多数人都更喜欢看辛普森家族而却认为莎
士比亚的作品更有价值有意义。
对于公平与正义,
我所认为的是对于不同的时代,
不同的文明有着不同的内
涵,
但唯一不变的是,
我们社会的发展,
人类的进步对其需要性是相同的,
任何
时期,他都是无比重要的,不可忽视,不可取代的。
所以,当我们所讨论公平与正义时,不应该是在一个三维空间内,而是加上
一个时间轴来分析,公平与正义存在的本质特征与个人或集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公平与正义既不是满足大多数人的欲望,
也不是仅照顾少数人的利益。
既不
是简单的指定法规,
也不是激进的自由至上。
公平与正义是这些之中的一个平衡
点,
这个平衡点不是公式可以计算,
仪器可以测量的。
但却是实际存在的,
我们
只有不断的探索,
不断的向着这个平衡点接近,
才能更好的让公平与正义普洒在
世间。

一个哲学问题

哈佛大学的公开课《公平与正义》有对此进行讨论,网易公课上应该有相关内容。这个问题重点不在于你如何选择,而在于你的选择基于什么样的主张。请你耐心读完以下内容。
  有兴趣的同学或许会看过网上点击率颇高的哈佛大学公开课《justice: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或许到现在为止都在迷茫到底应该怎么理解,鄙人仅从有限的知识中抽象出核心内容,希望和大家交流。 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们一直在为判断决策是否合乎伦理的具体标准争论不休。制定合乎伦理的决策可供利用的模式有三:功利主义模式、道德权利模式和公正模式。 (1)功利主义模式 功利主义模式旨在为最大多数的人谋取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模式下,组织的管理者尽可能地比较分析各种不同的方案可能给不同的组织利益相关群体带来的效益和成本,在此基础上做出符合相关利益者利益最大化的决策。 就像视频中说的那样,一个二选命题,如果一列火车开过来,你搬动道岔可以改变结果,一边是一个人死,另一边是五个人死,你会怎么做? 在课堂上大部分同学都选择救五个人,不过那是在欧美,如果这门课搬到中国来上,估计老师就没法往下讲了。这是题外话,但事实是大部分人选择了合乎自身道德观念的选项。那具体结果呢? 这种模式的难点在于管理者如何确定每一利益群体的相对重要性,如何精确测量某可供选择的方案对每一利益相关者而言会产生什么样的利弊。 简单说我们无法决定五个人和一个人谁是更有价值的。 (2)道德权利模式 道德权利模式着眼于维护受该决策影响的人的基本权益。例如,合乎伦理的决策会保护人的生命安全、隐私、言论自由和凭良心行事的权利。在这种模式下,组织的管理者应该将可供选择的做法对利益相关者权利的影响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选择最能保护利益相关者权利的做法。 这是视频中的第二个命题,如果你是医生,现在有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但是他的心肝脾肺肾都是健康的,而有五个病人分别对应这五个内脏器官的健康问题,你会选择杀掉第一个人取出他的内脏去救其他五个人吗? 这时,大部分同学都不会选择去杀人的。 这种模式的难点在于怎样权衡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假如一项决策将保护某些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但会侵犯另一些利益相关者的权利,管理者该如何选择? 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走到了第一种模式的相反面上。但我们不能决定上述六个人的生死。 (3)公正模式 公正模式着眼于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公平合理或不带成见地分配利益与损失。在这种模式下,组织的管理者选择的做法应该基于某行动对收益的公平分配的促进程度。例如,技能、表现和工作成效方面大致一样的员工,就应该得到同样的报酬。收益分配在这种模式下不可随心所欲地根据性别、种族或宗教信仰等一些差别加以确定。 这种模式在视频中是没有直接涉及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模式提出了一种很好的权衡利益分配群体的方法——带权重的分配利益或者实施惩罚。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这种模式的难点在于怎样把我公正。管理者必须学会不依照人们在外表或行为上的明显差别而区别对待。管理者也必须学会运用公平的程序去处理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问题。例如,管理者不可以给自己比较喜欢的人多加薪,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少加薪或不加薪,更不可以篡改规则来帮助个别人。 “公正”——一直以来是我们追求的,明确写进了党纲中的,但是如何做到“公正”却没有具体的方法。 这里同时涉及到一个大部分即将毕业的学生需要涉及的问题:招聘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很多女生都抱怨说公司只招男生,或者说偏向于招男生,忽视了女性的平等权利。有一个冷笑话:某招聘会门口几个女生议论“好像除了老婆,现在都不要女生了。”“估计过两年连老婆都不要女生了。”从此我们看到了社会现象是性别歧视严重影响了社会公正的执行,在这现象中甚至都谈不上公平,何来公正。不要认为这是“中国特色”就抱怨政府,抱怨党。我们可以看看国外的招聘,只从一个侧面来看,就是国外对于招聘管理人员,是需要查户口的,也就是查三代,如果不能拿出可信的户口资料,公司是不会录用的,这也同样应用到在中国的外企。所以说,认清现实吧,在做好自己的同时,不要抱怨社会,因为只有你才有能力改变社会现有的不合理存在。 说道大的范围,未来十年是中国关键的十年,如果我们每个人不具有有效的社会责任感,中国社会或许会落入拉美国家的发展陷阱中去。同样,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足够的(降低一个层次,基本的)社会责任感,中国社会就有足够力量扭转现存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到时候没有必要削尖脑袋往国外去享受,我们生活的地方就是天堂。形成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就先从认清伦理模式开始吧!
三个人的方向
纠正一下,是不做选择,让车顺着它预定的线路行驶,因为你首先要保证整车的安全后才能考虑其它,之前已经有一条预定的线路,你从不知另一条线路通向光明还是黑暗,如果仅为两人或三人的生命而导致更多的损失,那么这样的选择还有必要吗?不是哲学问题;
这不是哲学问题,这是人生的选择问题。作为一个胆小的人,我的选择是跳到铁路上而不愿选择
这个问题可以非常简单的得出唯一正确的答案,前提是——
开车的司机是孩子的父亲,这五个人是司机的孩子,那么,这个司机一定会将车驶向左边有两个矿工的轨道。
为什么人们在这个问题上争论、探讨不清呢!就因为是别人的事,需要讲对与错,需要讲道理!
沉默 答案是 沉默

哈佛公开课观后感

[哈佛公开课观后感]讲了一个电车撞人的案例,哈佛公开课观后感。引出结果主义的道德原则。我的异议是,关键是何为结果?结果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我认为,结果不仅仅是一条命还是五条命,应该包含,在整个事件中,每一条命与核心事件的隶属关系,不同的命,有着不同的隶属关系,所以没有等价替换的可能,他们是不同的结果。这一点可能有些让人感到不好接受,似乎再说每个人的命运都提前预设了某种价值,而且这种价值的评定仅与命运相关。虽然桑德尔又推出了动机,但是这不足以完全覆盖我上面所提到的情形。要区分这些duties and rights,哪些是命运决定的,哪些是动机决定的。否则会对人所承担的道德范围做出扩大的划分,反而带来了对道德原则是否合理的质疑。按照结果的原则推演下去,就是功利主义。如何评价功利,能否等价替换则是重要的哲学问题。对功利主义的批评,除了缺少动机的考虑,还有就是人们对功利的理解上的差异,抹杀了功利主义应具有的一些价值。成者王侯败者寇,败者确实要承担命运的后果,而不应承担道德的怜悯。哲学就是动摇我们已有的常识认识,建立更加合理的新的常识。a new way of seeing。《反论》即使 每个人的命运都提前预设了某种价值,而且这种价值的评定仅与命运相关,那么人作为人的意义体现在哪里?如果人只是作为自然存在物存在,可以不关心价值的评定与命运相关。但是人作为具有道德准则的人参与其中时,就具备了改变这种自然形成的隶属关系的义务,哪怕是牺牲自身的存在,以实践道德原则。最终发现道德原则在某些情形中并不能导致幸福的扩大,痛苦的减少,反而相反。是道德原则本身的错误?还是人之为人的错误?假如人之为人的错误存在,人之不为人方是人的追求,人为何难为自己?应该说人还是要为人的。要引入道德原则的一般原则与特殊情景原则。从系统平衡发展的角度看,是有益幸福的。从特殊情景中,他又是令人牺牲的。如果这就是道德原则的本质,为了整体原则的有效而牺牲个体,就是道德的。如何证明这个整体原则的有效而不是伪的,又将是道德面临的困境。因为整体原则的有效没有可以验证的方法。-------我叫JOSH BIEBER。好的,我感觉很好。我是为美国而教的成员,现在为组织工作,负责新址开展。大四时,我勉强认为这是个机会,招聘到期日,固执的组织招募人员打来电话,我听电话时差点睡着,我本不会应聘,但我还是磨蹭了两小时完成短文,多亏那个打来电话的人,观后感《哈佛公开课观后感》。这是我人生最美好、最快乐的两年。请再给我一分钟,希望大家对组织有两个了解,我想你们知道组织的目的,一是这个国家对学校里的孩子们的教育是不平等的,低收入的孩子在离开小学前,已落后多年,其中不到一半能高中毕业,这非常不公正,完全的不公正。二是你们能带来改变,我开始也怀疑组织和自己的能力,但我知道这是真的。如果你走进一个五年级教室,学生们从第一天开始就落后很多,恨学校,因此也恨你们,九个月后,他们成绩优异,恳求更多作业,希望与你共度周末。让你觉得一切都有可能,我在此足以说明,为美国而教对我来说是一个真正能让我实现想法和希望的地方。我愿意鼓励所有同学,不管你们计划明年做什么?请大家超越那些想法,考虑这个机会,它是我可能做过的最好的事。最后期限是明天,很容易做,不需要推荐,申请就行!给自己机会,像我一样爱上这份工作。最后,我想说,坐在教室里的同学们,可能获得同龄人中最好的教育,世界上最好的教育,我们的学生和学校需要你们,请加入我们!感谢给我的时间,祝大家上堂精彩的课。

公平与正义1 哈佛大学公开课

问题一:如果你正在以每小时60英里驾驶一辆火车,行驶时突然发现前面有五个工人在前方,但是这时候你的刹车失灵了,你惊慌地行驶,突然发现在另一条轨道上有一个工人。这时候,你会选择撞死那五个人还是撞死一个无辜的人?

毫无疑问,大家都会选择选择让少数人死去以换取大多数人的获救。

问题二:如果你是一个旁观者,在一座桥上目睹了那辆火车将要撞上那五个人了,但是在你的旁边有一个很胖很胖的大胖子,你只要把他推下去,那五个人就获救了,你会不会推?

很多人选择的是不会推,毕竟这是自己主动的,而且是谋杀。

——那么如果你处在轨道转换器的当口,你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改变轨道方向,你会不会偷偷改变列车轨道的方向去撞死那个胖子,以此换取五个人的活?

问题三:如果你是医生,在值班的时候六个病人被同时送来,五个伤势中等,一个重伤,你花费一天的时间可以将重伤的患者照顾好转,但是另外五个中等伤势的病人将因为无人照顾而死去,如果你将一天时间花费在那五个伤势中等的病人身上,那么那个重伤的患者将因为无人照顾而死亡,你会如何选择?

无疑,很多人会选择救那五个中等伤势的人,放弃那个重伤的人。

问题四:如果你是医生,那五个病人患病,一个急需心脏,一个急需肝,一个急需肾脏,一个急需脾脏,一个急需胰腺,隔壁房间刚好有一个健康的人来检查,正在休息室睡觉。你可以取出这个人的心肝脾肾和胰腺去救那五个人,你会不会为了救那五个人而杀死这个无辜的人呢?

老师问了这么四个问题,也提出了两个学理依据:

1,道德结果论。

2,道德绝对论。

道德结果论由十八世纪的英国政治家Jeremy Bentham提出,基本观点就是:所谓的所作所为,关键是利益最大化。也可以表述为:越多幸福越正确,将正义的结论定义在对这个世界的影响上。

而道德绝对论则侧重行为本身所带来的意义。

这节课大概讲的就是以上这些,“必要之恶”能不能行?这点还有待探讨。

我能不能懒一点坐等老师上课讲,嗯。

哈佛大学桑德尔教授公开课:公平,怎么做才好?

麦克尔·桑德尔是一位政治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教授在哈佛开设通识教育课“正义”已经超过30年,被誉为哈佛的“传奇课程”。2005年,其课程视频被放到哈佛开放大学的网络课堂上,他的影响力从哈佛课堂上扩大到全球。近年来,随着国内“翻译小组”为国际网络课堂制作中文字幕,桑德尔的中国粉丝迅速成倍增长。
桑德尔教授的讲座题为“公平,如何做才好?”一上来他就用几个不好回答的问题“镇”住了全场:假如你是一辆失控电车的司机,正朝着前方驶去,前方有五个人;快到尽头时,发现一个岔口,岔口的另一边有一个人;你会怎么做?直行撞死那五个人?抑或转弯撞死另一个人?在得到听众的初步回答后,他进一步追问立论的依据,步步引导大家通过质疑对方和反思自己的原初立场,来体验和思考。公平,如何做才好?他鼓励学生们辩护自己的看法,经常引起生动又幽默的课堂讨论。

如何理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观后感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始终不渝的价值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随着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摆在现代化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使全体人民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多更好地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平等发展、平等享有。
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全体公民在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实现机会均等,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创业发展、奉献社会、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的同等机会;实现在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每一位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承担责任,平等地受到保护。为此,将通过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将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快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加快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领域,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公共服务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哈佛公开课(第八集)什么是公平的起点

公平没有起点。
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如果真的绝对公平了,反而是另一种不公平。人生来就要享受很多的不公平:出生背景不同、家庭关系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这些不公平甚至是上帝给你的,你想不要都不行。最让人感到心里不平衡、最要命的是:从前跟你在一个锅里吃饭的人,今天吃的和你不一样了。一起工作他升官了,同样做生意他发财了,都没有背景关系他却事事顺利、你却处处碰壁……
中国有三位先贤到留下了关于公平的精彩论述,见下:
本身世界就不是不公平的,也不可能公平。
其实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首先,没有人愿意来维持这个公平,其次,即使有人愿意也没有人有这个能力,再次,即使有人愿意也有这个能力,他也没有这个时间,把世上人一一称过。
所以就有了际遇这种说法。因为同做一件事,有人直上青云,有人苦痛挣扎,使人长叹却又无奈,只能归之于际遇。
而有人对这不公平是极看不开的。“豁达”二字易书难行。所以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墨子著《非攻上》。而刘基有《卖柑者言》。
附文:
《庄子·胠箧》:偷钩的要处死,偷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
非攻《墨 子》
现在有一个人,进人家果园,偷人家桃李,大家听到就谴责他,上面执政的人捉获就惩罚他。这为什么呢?因为他损人利己。至于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的,比进人家果园偷桃李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进人家牲口棚,牵走人家马牛的,这比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杀无辜的人,剥下人家的衣服皮袄,拿走戈剑,这比进人家牲口棚牵走马牛又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严重。如果损人越严重,他就越不仁,罪越大。现今天下君子,都知道这些事,说它们不义。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是义。这能说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吗?
杀一个人,说它不义,一定构成一个死罪了。如果照这个说法类推下去,杀十个人,十倍不义,必定构成十个死罪了;杀一百个人,一百倍不义,必定构成一百个死罪了。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反对,反而称赞它,说它义。这是确实不知道进攻别国是不义的,所以把称赞的话记载下来传给后世。如果知道它是不义的,那还有什么理由记载不义的事传给后世呢?
现在有人在这里,见一点黑说是黑,见一片黑却说是白,那么一定以为这人是不知辩别黑白的了。尝一点苦说苦,尝多了苦却说是甜,那么一定以为这个人是不知辩别苦甜的了。今天干小的坏事,能够知道而且谴责它;干大的坏事,攻打别国,就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义;这能说知道辨别义与不义吗?由此可知世上的君子,分辨义与不义是多么混乱啊。
卖柑者言
杭州有个卖水果的人,擅长贮藏柑橘,经过冬夏也不腐烂,拿出它们的时候还是光彩鲜明的样子,玉石一样的质地,金灿灿的颜色。放到市场上,卖十倍的价钱。人们争相购买他的柑橘。
我买了其中一个,切开它,像有股烟直扑口鼻,看它的里面,干得像破烂的棉絮。我对此感到奇怪,问他说:“你卖给别人的柑橘,是将要用来装满在盛祭品的容器中,供奉神灵,还是招待宾客的吗?还是要炫耀它的外表用来迷惑傻瓜和瞎子的吗?你做这种欺骗人的事情实在是太过分了。”
卖柑橘的人笑着说:“我从事这个行业已有好多年了。我依靠这个用来养活自己。我卖它,别人买它,不曾有人说过什么的,却唯独不能满足您的要求吗?世上做欺骗的事的人不少,难道只有我一个吗?你没有好好的思量啊。
现在那些佩戴虎形兵符、坐在虎皮上的人,威武的样子,好像是捍卫国家的将才,他们果真能给出有孙武、吴起的谋略吗?那些戴着高帽子,拖着长长带子的人,气宇轩昂的样子像是朝廷中有本事的人,他们果真能够建立伊尹、皋陶的业绩吗?盗贼兴起却不懂得抵御,百姓困苦却不懂得救助,官吏狡诈却不懂得禁止,法度败坏却不懂得治理,白白地浪费国家粮食却不懂得羞耻。看看那些坐在高堂上,骑着大马,喝着美酒,吃着美食的人,谁不是高大的外表,令人敬畏,显赫过人,值得效仿?可是无论到哪里,又有谁不是外表如金似玉、内心破败得像破絮呢?现在你看不到这些现象,却只看到我的柑橘!”
我默默地没有话用来回答。回来思考这卖柑人的话,觉得他像是像东方朔那样诙谐多讽、机智善辩的人。难道他是对世间邪恶现象激愤痛恨之人吗?因而借托柑橘用来讽刺吗?
综观三位先贤文章,你应该对公平有比较客观的理解了吧。

正义的尽头——《洞穴奇案》(下)

以少数生命换取多数生命是否符合道义?你的答案又出于何种原因?若深入地问下去,究竟什么是正义?
【洞穴事件回顾】
依稀记得著名的哈佛大学公开课《公正》带来的震撼。那时第一次接触各种道德模型题,如列车难题、洞穴困境,以及相似的种种如医生施救问题、大海食人问题,大多是在一名换多命的框架下演绎,然而各个模型又有所差异。而最让人惊异的,是看上去细微的差异所产生的结果——大多数人都改变了原先的答案。 这些题无一不是对自身道德的考验与反省,从未有过如此清晰地把内心剖开的经历,实施者还是自己,也只能是自己。
本案的真正问题——在特殊情境下,杀人是否构成谋杀。 《洞穴奇案》中的判决书主要可归为两大类,一类认为判决不容选择(因为法律清楚明了),另一类则认为判决需要自由裁量或考虑某些法外因素(因为法律并不明确)。
除了上篇总结的三大法律理论冲突点,这个模型因细节具体丰富而留下许多探讨的空间。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核心冲突,免不了对生命价值下定义的过程。 如果牺牲十个人的性命营救他们是合适的,为什么这些人达成牺牲一个人挽救四个人的安排是错误的呢?书中借一位法官之口发表如下见解:这是一种划算的交易。冷淡却真实。但我们若为效率至上,便与机器人无异。有没有什么行为于其带来的结果无关,而行为本身就是丧失道德的表现呢?上述观点的对立面便是每一个生命都平等,崇高珍贵,且任何牺牲必须是自愿的。十个救援队员性命的丧失是未可预见的。个人价值如何计算也是颇为庞大的命题。一人换四人所谓值当,九十九万人相抵一百万人近乎梦魇,让人联想屠杀与战争。
另一个引人注目的争论点即死亡选择。 故事中被害人提出抽签,后又选择退出,认为应再坚持一段时间试着等待救援,但被驳回。的确,在最终结果不可知时,等待七天就到了救援队伍所说的最快解救时间,如此也许可以使所有人存活。与生命价值的讨论相似,等待最弱者自然死亡也算一种对所有人划算的交易,此处指的是所有人幸福指数之和,即功利主义道德。而抽签选择比之等待最弱者自然死亡更公平之处在于,每个人应当拥有同等的机会活下去。如果等待最弱者先死,这种思维模式则与弱肉强食的无法律社会无甚差别。由此推理,否认被害人退出抽签的选择,是在降低更多人退出的机会(因为每一个人退出,在协议中的人不利的几率更大),也就是在拒绝弱肉强食的规则。这也是被害人退出抽签无效的论证之一。
何时考虑集体利益,何时考虑每一个个体? 于每一个体来说答案似乎可以十分简单,并可完全抛弃道德问题的探讨。“这取决于你的观点了”、“这要看具体情境了”等等……这一方面的确免去许多麻烦,譬如深恐自己暴露于伴随价值探究过程的心理危险,然而一些必要的思考、深入的探寻也同样被放弃了。思考它们是有趣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又可能渐渐绝望,因为你知道它没有尽头。
最后,对道德模型讨论的死穴在于,未设身处地场景的不可预见性,即无论从后事之见或是模型评判,都无法给予人身处其中的真实感,从而对行为模式的真正定论流于表面。
耶鲁大学《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公开课中提到一个研究结果,男性在勃起时的在性行为上的道德感会很大程度降低。如果放置于洞穴问题中此种特殊情况下,旁观者何以简单归类故事中的人本身缺乏道德感,需要刑法判决的修正呢?这里又可以提出一个问题来思考刑罚的目的——是对未来可能事件产生威慑,还是为了邪恶人格的纠正,从而保证公众和自身安全?如果刑罚对这种道德感的丧失无法产生威慑作用呢?
有关这些命题的探讨从未止息,而人类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前行。绝望太过悲观,不妨承认一些困境现今的确无解。法国法理学家加奎·埃吕儿曾写道,“ 正义不是一件可以抓取或者固定的东西。如果一个人寻求真正的正义……他从来都不知道哪里是正义的尽头。作为具有正义功能的东西而被创制的法律,其中总有一些不可预测的东西使法学家感到窘迫。 ”
2016-10-08

为什么正义总会迟到

问题就在于什么是正义。
正义可以用财富衡量吗?
特洛伊战争里,阿门农为了祈求战争的胜利,把自己的女儿祭祀给了众神(活活烧死)。最后果真赢得特洛伊战争,掠夺来大量的财宝。请问他的行为是不是正义?胜利给城邦带了了财富,还解除了来自特洛伊的军事威胁。但是不是因此就可以把一个无辜的人活活烧死?
正义可以用生命的数量来衡量吗?
哈弗大学的公开课上,教授提到了这样一个例子。一列火车疾驰而来,眼看要出轨,你只有把一个面目可憎的胖子退下桥才能扳动铁轨避免悲剧,请问你要不要推那个胖子一把?
正义可以用语言具体的规定吗?
三百年前中国的正义是,父叫子死子死为孝,君叫臣亡臣亡为忠。三百年前女人的正义是三从四德,胳膊被不相干的男人看一眼,要砍下来。丈夫死了不改嫁,名字才能刻到贞洁牌坊上去。千千万万的人就把这些当作了最理所应当,最正义的事,无论他们做得到还是做不到。
正义可以预知吗?
余在总理孙公灵前,对天盟誓,谨以至诚,报效党国,尽忠领袖,歼灭奸匪,完成革命,不怕死,不苟安,不被俘,不投降,有敌无我,有我无敌!如违誓言,天诛地灭,雷打火烧!皇天后土,实所共鉴。谨誓!宣誓人邱清泉!!
邱清泉,在淮海战役自杀殉国。这是参与了昆仑关大捷和龙陵大捷作战的将军。作为反动派当然是罪有应得,可是他忠于自己的理想,忠于三民主义,坚信只有国民党能够救中国,请问,他的负隅顽抗是不是正义的呢?
所以年轻人,不要夸夸其谈地去说什么正义,正义不过是历史进程的总结,它不可预知,不可测量,不可描述。你只能知道过去的正义是什么,却永远不知道未来的正义是什么。每一个正义都是无数仁人志士用血肉铸就。这些人,不乏一腔热血者,不乏堂堂正正者,不乏洁身自好者,不乏英勇无畏者,不乏足智多谋者,他们信仰着自己的道路,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乃至生命,而后只有少数运气好的人走到了“正义”的道路上,青史留名。
人生啊,最难的就在这里,一心向善未必能得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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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要有自己的目标与追求。
如果你的生活没有目标与追求,那么你的生活就会失去方向,如同行尸走肉般,感觉做什么事情都会没有意义,感觉每天都过的没有意思。做事的时候感觉都不是自己想要的,慢慢就会变得优柔寡断,对什么事情都不敢兴趣,但是,迫于生活的压力,又不得不去做很多的事情,却没有一件是自己感兴趣和想要的。其实不然,你要给自己设定适当的追求与目标,不断的去想方设法达到它,你就感觉没做一件事情都有意义,才会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主动的爱上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每天都会活得很充实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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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活的有尊严。
俗话说,“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就是讲的尊严问题。每个人的尊严很重要,要有很强的自尊心,因为它是你的精神信仰和支撑你在人群中抬头挺胸的脊梁。人的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士可杀不可辱,在维护自己的尊严的同时,也一定要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不能侵犯别人的自尊。另外,一个人的自尊并不是虚荣心,如果让你的虚荣心在作祟,那么就高尚的品德就被玷污了。
3/6
自信、乐观。
人要活的自信,只有自信的人生才能成功。要想有自信心,除了要不断的充实自己,给自己增加自信的筹码的同时,保持一颗乐观的心态很重要。凡是淡定,客观的认识自己,以事实为基础,给自己设立适当的合理的目标,积极进取,不断把握,才能很快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断增加自己的自信。盲目的目标设定和盲目的自信只会毁了自己的,有时候为了目标而不择手段更是可怕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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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持之以恒,培养坚韧的性格。
从小学一年级就学到小猫钓鱼,告诉我们做事情要一心一意,不能三心二意。只有专心,做事持之以恒,有恒心,方可成就事业。在这不断的历练中,会很好的锻炼自己的意志,培养自己坚韧的性格,遇到困难不退缩,迎难而上,勇敢的面对。慢慢的,这些都会成为你个人的一种习惯,就会成为你个人的一笔最了不起的财富,那是无价的。从而更加体现的人格魅力,为你的成功人生打下结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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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老,学到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
学无止境,大概就是讲的这个道理吧。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与探索而实现的。一个人无论他有多高的学历,多深的资质,多渊博的知识,总有很多东西是他所不知道,需要学习的。人类有一个很好的特点,大脑对知识的存储是无限量,不像机器,内存不足就无法再读入数据。所以,从小就要培养每天学习的好习惯,不是要你去攻陷某个专业领域,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就是凭你的兴趣爱好,不断的增加新的知识,不断的丰富你的知识和阅历,增加你的修养与人格魅力,你自然就是一个成功人生,你的生活自然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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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几个真正的朋友。
人只有在感到需要的时候,才会真正体会到自己存在的价值。父母需要你的,老婆或丈夫离不开你,孩子需要你,朋友们需要你,其实,你的存在,在你的生活圈里是不可缺少的,你的存在有着必然的责任与义务,相互关心和照顾彼此,这就是人与人的交往,人生活的价值。因此,人除了家庭之外,还要多交朋友,多结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有困难一起面对,有喜悦共同分享,一起结伴走过精彩的人生
首先,你的观点不是很正确,然后我来分析为什么你会有这种观点
因为绝大多数人都处于公平正义的情况下,不公待遇会被无限放大,而大家也乐于去看,去报到。相信绝大数人,身边的体系都是保持公正高效运作的,但是如果有一个漏网之鱼,大家都会一传十,十传百。不要以偏概全。
如果正义总是迟到的话,社会早就动荡不堪了,不信看看自由美利坚,那风景线。
因为需要时间来考证。正义往往是需要仔细考察的,所以不可能立马就好。
呵呵,这个社会太现实,敢说真话的人也不多了。挺身而出的人是真英雄。大多时候人们都是以旁观身份静静看着。
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听起来很有道理,但问题是迟到多久,迟到个一年两年的也就算了,如果迟到了十年二十年,那明显是法律或执法出了问题或有漏洞,就该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使之以后不再发生,绝不能以道歉或检讨来应付。我们还要反问,为什么我们的正义会经常迟到我觉得这是一个大众普遍关注的,存在许多认识误区的问题,很有必要展开讨论,以提高和统一思想。
人们平时经常会遇到一些是与非、正确与错误、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需要迅即得到答案,而现实当中,这样的答案大多不能立刻呈现,不可能像竞技体育比赛中的裁判一样,立刻做出裁决。这就是题目中所说的正义的“迟到”现象。
判断任何一件事情的是非曲直都有一个过程,根据其难易程度决定这个过程时间的长短。比如,涉法的刑事案件,需要人证、物证等一系列证据齐全,以及各个证据链之间必然的联系,是非常复杂、非常细致严谨的。不涉及法律的一般的是非曲直,也会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判定。
从这个道理出发,在一定的范围内,在比较重大复杂的事情上,正义的“迟到”是必然的。
所以,人们不能强求所有的正义都及时得到伸张,所有的非正义都及时受到惩罚。
为了使关乎公民切身利益生命财产、最要紧的重大权益得到保护,国家在涉及法律的制度方面有一系列的严格规范,比如设置案件诉讼办理时限和相关程序,颁布错案追究制度,国家赔偿法,律师制度等等,能够有效防止正义的缺失或“迟到”,最大限度地打击犯罪,保护正义不受侵犯或亵渎。既便如此,也还是不能完全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也不能完全保证所有正义得到及时伸张,也不可能使每一例违法犯罪行为都得到及时制裁。
至于非涉及法律的领域,需要纪律、规章制度等道德调整的范畴,正义的来到也会受到各种各样条件的制约,经常姗姗“来迟”也就成为普遍现象。
既然正义的迟到是一种必然的普遍的现象。那么,迟到的正义有没有意义呢?
回答是肯定的!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在建国近七十年的进程中,曾经有过多次平反冤假错案,匡扶正义的事例,解放和保护了许多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群众,让社会回归理性,让民心回归正义,这些“迟到”很多年的正义的回归,推动了法制进步,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彰显了公平正义的力量。这也是我们的党和国家有自信、有勇气、有能力的体现,是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体现。
避开国家层面,对于单个的当事人来说,
迟到的正义,能够使受害人的冤枉得到昭雪,得到理应得到的精神和物质补偿;使受到误解以至屈辱的人抚平心灵,还他们一个清白;
迟到的正义,能够使身处判别正义与否岗位上的贪赃枉法或失职渎职、不负责任的人得到应得的惩处;
迟到的正义,可以使曾经逃避惩罚的加害者得到法律的制裁或道德以及社会舆论的谴责;
迟到的正义,它能够教育公民奉公守法,勇于同非正义的行为做斗争;
迟到的正义,对法律制度建设和整个社会又意味着什么?它为以后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它向大众昭示了正义的尊严,非正义的可恶,它有利于保护正义,打击非正义。
正义虽然经常迟到,但它的生命力无比旺盛、无比坚强。因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因为,民心所向,正义永生!也因为,“纸永远包不住火”!
任何侵犯和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人都不要侥幸,不要“得瑟”,“不是不报,时机未到”,正义终归是要来的!代表人民利益的正义,迟早是会与他们“算帐”的!
任何受到非正义行为伤害的人,都不要气馁,不要颓丧,坚信终有一天正义会来到自已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