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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国家留学基金委好申请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09 00:59:05 浏览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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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条件

答: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条件是: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生;热爱祖国并且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外语已经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水平;身体健康。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请人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我们的国家,有奉献精神,学有所成后服务国家、社会、人民,有正确的三观。
二、学术专业条件
申请人申请留学,必须由学术潜力,在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能够学习国外先进的知识和技术,具有学成归国为国家做建设的使命感。
三、国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不得拥有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并且申请时应当年满18周岁。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当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拥有支撑出国留学的体魄和精神,有在外国学习的身体条件。
五、语言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要求的外语条件,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如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资助者其若申请前往英语国家留学,其只需要取得雅思6.5分的成绩或者托福95分即可。

国家留学基金申请人条件有哪些

最低要求是雅思6.0分或者托福90分。
基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个人怎么申请CSC?

个人申请csc难度大吗如下:
CSc个人渠道指的是通过个人联系或者内部推荐等非公开渠道来获取工作机会。相比于公开招聘渠道,CSc个人渠道的概率确实较低。原因如下:
首先,CSc个人渠道通常需要有相关人脉或者内部关系才能获得推荐机会,而这些人脉和关系难以建立。其次,CSc个人渠道的招聘流程通常比较保密,候选人不容易了解到具体的职位信息和招聘要求,也更难准备好相应的应聘材料。
最后,CSc个人渠道的面试流程也相对更为严格和苛刻,因为候选人需要经过内部推荐人的背书和推荐,所以招聘方会更加谨慎地进行考察和筛选。
综上,CSc个人渠道的概率确实较低,但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如果你拥有一定的人脉和关系,可以通过多渠道搜索和申请,同时准备好相应的应聘材料和面试技巧,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有可能获得CSc个人渠道的机会。
如何申请: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根据相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选择方式,留学基金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
留学基金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和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和审查材料。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2、专项留学项目及相关合作项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选择方式,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员会不接受个人申请。
一些项目,如大学基础课教师出国研究项目.俄罗斯艺术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员会委托有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请参阅附件5《通过受理机构申请项目清单》)。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员会根据项目要求直接受理。
对于部分项目的选择,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站上公布,并将选择通知发送给相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请参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项目指南》。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一般的原则是这样,学校的话,一般是把名额分到各个985和211大学里,由学校决定。非211和985类高校的名额,有省教育厅出国留学办公室决定。你可以查一下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网站。
您好,查一下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网站。一般是把名额分到各个985和211大学里,由学校决定。非211和985类高校的名额,有省教育厅出国留学办公室决定。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八、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国家留学基金委好申请吗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好申请,申请人须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留学科进行申请,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申请留学博士是不太容易的,因为国家资助博士留学,是有计划的,或者说专业门类是国家急需要的,或者是人才希缺的。如果没有单位或者行业的推荐,自己来申请就比较困难。
公派留学分为两种,一种是联合培养,一种是攻读博士学位:第一种相对简单很多,但一般都是博一、博二才能申请,出去一年或两年也就回来了,并且回国答辩,获得国内大学的博士学位证;第二种是出去攻读国外大学的博士学位,本科大四以及以上都可以申请,出去的年限可能是3—5年,获得国外大学的博士学位证。
如果你要申请第二种,那就要早点准备,成绩一定要比较好,竞赛或者论文多多益善,托福成绩要高于95分(CSC规定的,不是特别容易,要看个人基础了),如果你的硬件都很好,还有运气问题,你要发邮件给国外你感兴趣的老师,让他做你的导师并免除你的学费(免学费是CSC规定的条件),如果他答应了,你就基本可以算成功了。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含)周岁,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分为在职人群和在读人群,在读包括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应届毕业生/硕士一年级在读/博士一年级在读,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且申请时应已经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申请者还需要满足身心健康,心理健康,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等条件。
注: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哦。以下人员不可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CSC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CSC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等人员。

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

法律分析: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五条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六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