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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监,移民加拿大如何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01 12:36:48 浏览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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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哪种情况会造成加拿大移民身份失效

◆以下内容为 无 收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哪种情况会造成加拿大移民身份失效?办理加拿大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可能会有一部分遇到加拿大移民身份失效的问题,很多申请人想了解哪种情况会造成加拿大移民身份失效,下面随我了解下吧!

  【哪种情况会造成加拿大移民身份失效--未达到加拿大移民居住要求,也就是俗称的加拿大移民监】
  加拿大移民局要求申请人五年内在加拿大居住满二年,才可以保留移民身份。基本上来说,只要未达到加拿大“移民监”要求的申请人,都会被收回加拿大枫叶卡,同时取消申请人的加拿大居民身份。因此,移民加拿大的申请人一定要按照加拿大移民局要求居住,如果真的被吊销居住资格将会非常麻烦。
  【哪种情况会造成加拿大移民身份失效--加拿大移民身份过期未进行更换】
  一般的枫叶卡处理时间约为8-12周,申请人需亲自凭通知信前往指定的地点领取,不能由他人代领。移民局在制卡后会为申请人保留180天,如果申请人没有在期限内领取,该枫叶卡将被销毁,届时申请人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我建议广大申请人,尽量按照加拿大的制度来,不要让身份或枫叶卡失效。

移民加拿大如何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所谓加拿大“移民监”,指的是申请人成功 移民加拿大 之后,还要在之后的五年中住满两年以上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在此,86专家为各位整理了有关加拿大居住时间的几个疑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作为主申请人的我,如果五年内没有居住满两年,我的永久身份不能保留,我家人的身份也不能保留了吗?
  投资人全家获得移民身份后,每个人都是独立的移民身份。移民法规定的五年内住满两年是对每个移民身份的人士而言,而不是全家人。
   2. 申请加拿大投资移民怎样才能够做到既保住移民身份,又不用按照新移民法对居住时间上的要求呢?
  不少人士会在获得签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有许多难以一时间了断的各种事务缠身,怎样才能够做到既保住移民身份,又不用按照新移民法对居住时间上的要求呢?有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吗?从目前来看,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一些回国打理生意的特殊理由做法都不可取。加拿大移民法要求,所有获得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士在没有加入加国国籍之前,必须做到每五年内在加拿大居住满两年,否则属于自动放弃永久居留身份。
   3. 加拿大对新移民在加国居住的时间是怎样要求的?
  加拿大新移民法是这样规定的:获得永久居留身份后的人士每五年内必须在加国居住累计不得少于两年(旧移民法则规定居住时间不得少于三年)。永久居留人士只有保证这个居住时间上的要求,其永久居留身份就不会被撤销。永久居留者在不加入加拿大国籍的情况下必须做到每五年保持两年的居住纪录直到离开人世。
   4. 如何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呢?
  新移民法规定:新移民人士入籍必须在加拿大国内连续居住满三年或四年内累计住满三年就可以申请入籍成为公民。
  新移民法还给获得移民签证人士一个调整进入加拿大的宽松的时间表,那就是获得移民签证人士可以在获得签证后有一年的入境准备时间,当获得移民签证人士进入加拿大到当地移民局报到后,此时获得移民签证人士就可以离开加拿大了,并在两年不用返回加拿大居住,但到第三年时必须进入加拿大,进入之后,获得移民签证人士必须在三年内保持两年的居住时间。之前,必须做到每五年内在加拿大居住满两年,否则属于自动放弃永久居留身份。

加拿大移民监

  相信许多已成功移民或正在犹豫要不要移民的朋友都十分关心加拿大移民监的问题。因此整理了加拿大移民监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对有意移民的朋友有一定帮助。
   什么是移民监
  “移民监”是个形象地比喻,比如要想移民就要像坐监狱一样不能长期离开要移民的国家(短期可以),因为如果离开时间长了,就不能申请入籍或者会丧失移民身份。
  移民监有两种含义,一种指为了保留移民身份而不得不在所移民的国家居住的时间。另一种指为了成为公民,不得不居住的时间。移民监常被戏称为“移民囚”,其实移民监并不是监狱,坐移民监也不是把你关在监狱里,只是因为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移民者的自由,所以才被冠上这个名称而已。
   加拿大移民监简介
  1、本人在申请之日起过去五年在加拿大累计住满两年;
  2、本人没有住,但配偶成为加拿大公民后回到国内居住;
  3、本人及配偶都没有住,但有一方被一个加拿大公司派回到国内工作;
  第一种类情况是移民监;后面两种情况是规避移民监的方法。
   加拿大移民监时间是多久
  了解移民行业的申请人一般都知道加拿大有移民监,那么加拿大移民监时间是多久呢?
  申请人想要移民加拿大并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就不学在加拿大境内居住一定的时间,加拿大要求其永久居民(也就是枫叶卡所有者,加拿大的枫叶卡相当于美国的绿卡)必须在获得移民签证后5年中住满2年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一个人申请永久居民成功,但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加拿大,加政府就会先入为主的认为这个人不是真想要移民,所以就会取消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也是很合理的。“加拿大移民监”的具体起算时间应该是从在中国获得签证的那一刻开始,但这里的签证不是一般非移民签证比如学生签证,而是移民签证。而且他的意思也并不是在你必须在加拿大呆着不能回来,而是不能大部分时间不在加拿大,比如你不能在拿到加拿大枫叶卡以后五年内超过三年不在加拿大居住。
  加拿大要求永久居民如果要申请入籍,从申请那一天倒推4年,其中在加拿大住满3年。这其实也是合理的:因为如果一个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不到7成,显然值得怀疑你是否真的想要做加拿大人。如果你正好中间离开加拿大一年半,那就再等两三年申请入籍好了。
   如何正确规避加拿大移民监
  常见的规避移民监的方法有两种:
  方法一:由加拿大公司派驻海外
  理论上最好的办法是,移民申请人或配偶被一个加拿大公司雇佣,并由公司指派到中国来工作,那么移民申请人和配偶在中国工作的这段时间也可以算作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而无需在加拿大居住。以往,通过这种途径保留永久居民身份者造假较多,移民官对此类案件的调查非常严格,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交许多证明文件,如公司的商业执照、会计报告、与员工签署的雇用合同、工资单、所得税税单等,此外也要说明该公司外派到国外去工作的原因。
  方法二:陪伴加拿大籍配偶在国外居住
  配偶双方有一个人在在加拿大居住满三年,通过考试取得加拿大国籍。在剩下的两年里,只要取得国籍的一方,陪伴未取得国籍的一方居住在加拿大境外,那么未取得国籍的加拿大永久居民,也可以视同于在加拿大境内居住。从而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移民加拿大拿到枫叶卡后还要做什么

   在很多人看来,拿到加拿大枫叶卡的那一刻,移民就算成功了,但真正经历过的人会告诉你:那只是一个开始!   ??根据加拿大移民局规定,对于不能满足居住时间限制的枫叶卡持有者,可以取消其永久居民的身份,这个居住限制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移民监”。加拿大对移民监的规定是:从签发枫叶卡起每个5年内累计住满2年可以保住永久居民身份。这个看似不太苛刻的居住要求,却并非那么容易满足。因为大部分枫叶卡申请者看中的是这个加拿大身份带来的福利、环境等红利,而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重心却依旧停留在国内。常年的两国往返导致其中不少人最终枫叶卡不保,遭受时间、金钱、精力的巨大损失。

  ??如果实在过不了“移民监”这关,保不住枫叶卡,是否意味着就只能被打回原形,全家的生活规划、子女的教育规划就只能被喊停?

  ??例如:很多业内人都认为加拿大移民监太过严格,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投资人将风险降低?

  ??在众多热门移民目的国中,加拿大移民监算是最严苛的一个,因为移民监而失去枫叶卡的家庭不在少数。但这是每一个考虑移民加拿大的人无法回避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在决定移民加拿大前就必须考虑清楚,自己是否有足够条件、有足够准备蹲满移民监。

  ??其实,绝大多数人选择移民加拿大无非看中的是当地的自然与生活环境,以及优渥的福利政策和教育资源。但除了加拿大,同处于北美的美国以及欧洲的不少国家,也同样能满足这些需求,而且在身份保留上没那么大的风险。对于没有足够信心通过加拿大移民监,或者枫叶卡快保不住的家庭来说,建议可以考虑申请移民这些国家。

  ??欧美国家是如何保障投资人移民身份安全的?

  ??不论是欧洲还是美国,在移民身份的安全性上都远远优于加拿大。像欧洲目前热门的国债移民和置业移民,申请门槛低,办理速度快,基本没有移民监,有些国家甚至连登陆这个步骤也省了。匈牙利最近就刚刚公布了移民利好新政,从7月份起,免去了申请非永居的流程,申请人可以一步到位拿永居,无需居住,无需登陆,持有这个身份很轻松。并且根据欧盟申根协定,持有申根26国的任意国别绿卡,都可以自由进出其他25个国家,包括法国,意大利,瑞士,德国等等,相信这个利好的政策出台将使匈牙利迅速成为欧洲移民新宠。

  ??而作为加拿大的好邻居,美国实行的投资移民(EB-5)政策就比加拿大要亲民许多。一人申请就能全家拿绿卡,没有移民监,也没有居住地限制,可以自由进出美国,也可以在美国任何一个地方生活、学习和工作。外联很多拿到美国绿卡的客户就是“移民不移居”的最好典范,他们利用美国身份将事业半径数倍扩大,但依旧在自己最熟悉的国度里惬意生活。

  ??教育是中国家庭选择移民的首因,那么相对于加拿大,欧美的教育有哪些优势?

  ??现在教育移民已经占到各类移民原因的80%以上,其中大部分集中在美国。

  ??作为全球教育资源最顶尖的国家,我相信很多学生家庭对美国的情况是了如指掌的。留学美国被认为是增加人生阅历的一个途径,每年都有来自全世界200多个国家的超过450000留学生到美国接受高等教育。但是像哈佛、耶鲁等常春藤名校,每年留学生招生人数约为总招生人数的5%~10%,而且面向全世界招生。以哈佛大学为例,近7年来,每年仅录取7名中国留学生。然而拿到美国绿卡后,子女就可以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提高将近9倍的名校录取率。

  ??欧洲国家,比如推行购房移民的西班牙,其高等教育也是享誉全球,并拥有世界顶尖的商学院,近15%的大学位列世界500强,商科、新能源、建筑学、医学、旅游学、语言学都是西班牙名声在外的优势教育学科。英语和西班牙语的双语制教学,也能帮助孩子轻松掌握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两个语种,拥有过人的竞争力。另外,购房移民的模式搭配上以房养学的理念,锻炼孩子的独立能力。有了欧洲绿卡后,不论子女是在西班牙或是匈牙利读书,所获得的学分都将在整个欧洲及全球得到承认,有机会在欧盟合作院校间自由交换。

  ??所以,我们如果对满足加拿大居住要求没有足够信心就切莫抱侥幸心理,及时改变移民目地国的选择,才可能避免或是把不必要的损失降到最低。

魁北克移民:拿到CSQ之后,申请和等待联邦审批发放枫叶卡期间,可以离开魁北克省或者加拿大吗?

是否可以离开魁北克不是很确定,估计是可以的。但最好不要离开加拿大。不然,可能会很难回去。你要离开前一定要和魁北克移民局联系,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如果离开了,回去是否有困难。
补充:澳星移民的朋友,人家还没有拿到枫叶卡呢。你说的这些是适用于已经有了枫叶卡的人。
在等联邦批复期间是可以离开加拿大的,如果以后要申请入籍,那么在考完入籍试等待护照期间尽量不要离开,那会影响你拿国籍的
可以离开的
加拿大移民监时间计算介绍:
  另外,加拿大移民监时间计算5年的起止时间也是加拿大移民关心的热点。首先,不是从移民报到的时间算起;其次,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法律规定,5年的时间段,只能从你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算起,倒数回去五年。只要你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办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
  
  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28条规定:一个永久居民,在任何一个五年时间以内,必须有两年的时间居住在加拿大。
  如何满足加拿大移民监规定2年的居住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3项途径可以满足这一要求:
  1. 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
  2. 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
  3. 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

加拿大移民监时间怎么算?

加拿大移民监时间计算5年的起止时间也是加拿大移民关心的热点。首先,不是从移民报到的时间算起;其次,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法律规定,5年的时间段,只能从你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算起,倒数回去五年。只要你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办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例如,某投资移民申请人1997年报到,2003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如果此人在2004年7月回加拿大时,加拿大移民官要问的问题是,从2004年7月算起,倒数回去5年,是否有住满2年。而不是从此人获得枫叶卡的日期开始算起,即从2003年10月开始,往后计算5年至2008年7月,要求此人在此段时间内住满2年。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28条规定:一个永久居民,在任何一个五年时间以内,必须有两年的时间居住在加拿大。如何满足加拿大移民监规定2年的居住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3项途径可以满足这一要求:1. 出国移民申请人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2. 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3. 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
按加拿大移民部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730天,方可办理枫叶卡延期申请,保全永久居民身份资格。
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而不满22岁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父母的居住时间,可以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按加拿大移民部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730天,方可办理枫叶卡延期申请,保全永久居民身份资格。
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而不满22岁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父母的居住时间,可以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按照加拿大移民部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730天方可办理枫叶卡延期申请,保全永久居民身份资格。移民推荐咨询奥烨移民,24年专业移民服务,是中澳双持牌移民公司,在业内创造了无数经典案例。【点击免费评估移民,专业移民顾问解答】 5年内住满2年,不是从移民登陆的时间算起,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它的算法有两种形式:一是从提出枫叶卡延期申请那天倒推,5年的时间内住满2年;二是从每次进入加拿大境内的时间,倒数回去5年算起。只要能够证明,任意一种倒推方式,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居住方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这样一来,要面临的问题是,移民局按5年住满2年办理枫叶卡延期,而边境处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满2年,决定是否准许入关。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加拿大移民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奥烨移民。奥烨移民公司的中外管理层和高级顾问拥有综合学历及丰富的专业背景,为建立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提供了最佳沟通渠道。公司多名员工都有在海外生活、工作、学习的经验,十分了解中国国情与国外的签证条例,提供专业的个案分析、文件整理及签证申请,专业性值得信赖。
枫叶卡是每5年里累计住满年,入籍是在4年里,累计住满3年,可以选择入籍
官方规定,加拿大移民监即作为永久居民的居住“义务”即Residency obligation,最基础的居住义务即:Minimum residency obligations,一个人获得PR身份后必须符合居住义务,通俗来说就是5年内身处在加拿大不少于730天(即2年)。
此处所需要准确理解“730天”的含义,即每次入境加拿大时,向过去推算5年,看这一段时间,是否满足在加拿大境内居住730天的要求。
如果您成为永久居民不满5年:那么您必须证明你仍有可能,至少在加拿大境内实际居住730天。
加拿大移民监要求只仅针对永久居民,一旦加入加拿大国籍,成为加拿大公民,便不再需要满足每五年住满730天的“移民监”需求。但是,加拿大公民如果长期在境外居住,要求每半年出境一次。

加拿大的移民监是啥意思?

加拿大的移民监是啥意思? 获得加拿大移民身份,要求5年内有2年在加拿大居住
加拿大的移民监怎么规避? 找加拿大当地的公司,把你派遣回中国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你最好找移民公司问问,我一个朋友就没出去住,汉鼎出国帮他办的。

加拿大的移民监很可怕吗 不可怕,首先,不同的移民国家对“移民监”的要求也所有不同。以加拿大为例,成为永久居民后,必须于五年内在加拿大累计注满2年或以上,才能维持永久居住的身份,只要没有成为公民,就一直要履行这个义务。如果在4年里累计注满3年,即可申请入籍,成为公民后,就不再有居住要求的限制了。
加拿大的枫叶卡要蹲移民监,如是加拿大的社团组织派出境算蹲移民监吗? 可以豁免的是给加拿大省级以上驻外机构和加拿大公司的驻外机构工作。你说的社团,不知道是不是属于这个范围。你需要向加拿大移民局去核实下。
加拿大移民监 以前的移民法是可以在国外读书的,但近十几年就不行了,会受影响的;办理加拿大的学校吧。
加拿大移民监问题 每个5年内,都要求在当地符合2年的居住要求
加拿大5年移民监怎么算 为了保留枫叶卡,就是永久居民身份,5年里面需要注满2年。为了能够申请公民,有枫叶卡的人需要在四年里面注满3年。
加拿大“移民监”很可怕吗 没什么好可怕的,就是会比较无聊,看个人选择吧,选择移民就要接受这种生活,不然还是算了
加拿大移民如何规避移民监? 1、陪伴加拿大移民配偶出国,这是中国籍加拿大移民最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2、由加拿大移民公司派驻海外.具体的你可以找“达成移民”,这样比较稳妥的知道。

加拿大的移民监是啥意思?

加拿大移民监是什么?
加拿大移民监是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的规定,外籍人士在取得加拿大获取枫叶卡后成为永久居民。虽然加拿大永久居民几乎拥有和加拿大公民同等的权利,但是加拿大移民法对永久居民有在加居住时间限制。如果不能满足这个居住时间限制,永久居民身份就有可能被取消。这个居住时间限制就是所谓的加拿大移民监。
具体内容是什么?
加拿大移民监的具体内容是 - 从签发枫叶卡起,任何一个五年内必须累计住满两年(730天)才可以保住永久居民身份。这两年的时间不需要连续。计算5年的起止时间不是从移民报到的时间算起,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而是从你每次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算起,倒数回去五年。在过去五年内累计住满三年(1095天)才可以申请入籍加拿大。入籍后,就不再受移民监的居住时间限制。
获得加拿大移民身份,要求5年内有2年在加拿大居住
编辑本段介绍
  “加拿大移民监”具体是指,你想要移民加拿大并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而不得不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加拿大要求其永久居民(也就是枫叶卡持有人,枫叶卡在加拿大相当于美国的绿卡)必须在获得移民签证后5年中住满2年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一个人申请永久居民成功,但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加拿大,加政府就会先入为主的人为这个人不是真想要移民,所以就会取消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也是很合理的。“加拿大移民监”的具体起算时间应该是从在中国获得签证的那一刻开始,但这里的签证不是一般非移民签证比如学生签证,而是移民签证。而且他的意思也并不是在你必须在加拿大呆着不能回来,而是不能大部分时间不在加拿大,比如你不能在拿到加拿大枫叶卡以后五年内超过三年不在加拿大居住。   加拿大要求永久居民如果要申请入籍,从申请那一天倒推4年,其中在加拿大住满3年。这其实也是合理的:因为如果一个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不到7成,显然值得怀疑你是否真的想要做加拿大人。如果你正好中间离开加拿大一年半,那就在等两三年申请入籍好了。
移民监
  “移民监”是个形象地比喻,比如要想移民就要坐监狱一样不能长期离开要移民的国家(短期可以),因为如果离开时间长了,就不能申请入籍或者会丧失移民身份。   移民监有两种含义,一种指为了保留移民身份而不得不在另外一国居住的时间。另一种指为了成为公民,不得不居住的时间。移民监常被戏称为“移民囚”,其实移民监并不是监狱,坐移民监也不是把你关在监狱里,只是因为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移民者的自由,所以才被冠上这个名称而已。

加拿大移民监时间怎么算?

加拿大移民部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可办理枫叶卡延期申请,保全永久居民身份。
但是怎么算才是住满2年呢?“居住”的要求有哪些?加拿大移民部给出了如下解释:
1、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
2、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注册、有持续经营记录)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
3、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同样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注意:
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而不满22岁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父母的居住时间,可以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接下来我们再看“5年内住满2年”这个条件。此条件不是从移民登陆的时间算起,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它的算法有两种形式:
1、从提出枫叶卡延期申请那天倒推,5 年的时间内住满2年;
2、从每次进入加拿大境内的时间,倒数回去5年算起。只要能够证明,任意一种倒推方式,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居住方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
综上我们不难发现:移民局按5年住满2年办理枫叶卡延期,而边境处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满2年,决定是否准许入关。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我们举例说明:
比如有一位2010年5月获得枫叶卡延期者,是在2005年至2010年的任何时间段内住满2年,可能是2005、2006连续住满的2年,也可能是2005年住1年、2009年住1年。这样,2010年5月后拿到延期的新枫叶卡离开加拿大、2012年5月返回时,边境处则会从2012年5月倒推5年。就是说,从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住满2年者,方可入境;否则,边境处有权阻止其入境。
所以枫叶卡持有人要注意:在居住时间上尽可能的同时满足移民局和边境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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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办理加拿大移民的朋友们来说,清楚加拿大移民监的相关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大家就随飞际移民一起来聊一聊有关加拿大移民监相关规定的问题吧!
按照加拿大移民部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730天方可办理枫叶卡延期申请,保全永久居民身份资格。要了解5年内在加拿大住满2年的具体算法,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
按加拿大移民部解释,以下三种情形,都可满足住在加拿大的条件:
第一,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
第二,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注册、有持续经营记录)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
第三,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同样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了解加拿大居住时间概念,就可以了解保留枫叶卡时间的算法。
5年内住满2年,不是从移民登陆的时间算起,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它的算法有两种形式:
一是从提出枫叶卡延期申请那天倒推,5年的时间内住满2年;
二是从每次进入加拿大境内的时间,倒数回去5年算起。只要能够证明,任意一种倒推方式,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居住方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这样一来,要面临的问题是,移民局按5年住满2年办理枫叶卡延期,而边境处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满2年,决定是否准许入关。
通过以上满足住在加拿大的条件和保留枫叶卡时间的算法,相信大家对加拿大移民监有哪些规定已经很清楚了,所谓的移民监,就是要满足该国所要求的居住时间。如果大家申请了加拿大移民,就要按照以上居住要求来进行了。

如何规避加拿大移民监

你好,所谓“移民监”其实是一种俗称,指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所谓“英系国家”对永久居民保持“身份”或申请加入本国国籍所提出的居住时限要求。
具体到加拿大,1977年旧规规定,申请加拿大国籍者必须具备有效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俗称“持枫叶卡者”),必须在过去4年内累计在加拿大境内住满3年;C-24法案修改后的新规则规定,申请加拿大国籍者需在连续6年内住满4年,且其中至少4年每年住满183天(即半年以上),拟议中的新修法案则重新回到1977年旧规上。
移民入籍的前提是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即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证(枫叶卡)。许多不知情的人往往会顾名思义,以为“永久居民”自然如字面上意义所言,只要获得便“永久”保存这一身份,不会再失去。实际上“永久居民”并不“永久”——枫叶卡只有5年的有效期,每个枫叶卡持有者“如无被移民部认可的合理理由”,必须在每个连续5年中至少累计在加拿大境内住满730天,否则5年期满后枫叶卡将不再被允许延期,这也意味着“永久居民”的身份得而复失。
由于不论保留永久居民资格(俗称“保留身份”)还是具备申请加拿大国籍资格,都需要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指定时长,这一“居住时长下限”宛如有期徒刑的刑期般具备强大的约束力,令移民仿佛坐牢般不甚自由,因此被俗称为“移民监”或“移民牢”。
枫叶卡的居住期限在C-24法案中并未修改,但1977年旧规中规定,申请国籍者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也可被算入“移民监”时长内,而C-24却将这条“通融”取消,无疑是将“监规”变得更严苛;表面上看,C-24法案所规定的入籍申请所需居住年限并不长于旧规,但旧规并未规定4年内每年需最少住几天,申请者回旋余地还比较大,而C-24法案却规定每年都必须至少住满半年,“监规”之苛刻可谓前所未有。
C-24法案推出的理由是“反恐需要”,但推出后遭到各方强烈质疑,也成为前任联邦保守党政府在选举中失败的败因之一。如今执政党更迭,新执政的联邦自由党兑现竞选承诺,基本恢复了1977年旧规,但“移民监”的困扰却依旧存在。
对于华人移民而言,许多要么是生意人,要么是专业人士,近年来加拿大经济结构变化很大,专业对口工作很难找,生意也并不那么好做,不少移民人在加拿大,工作重心却仍留在加拿大以外,“移民监”就成了不小的麻烦。此外,有些华人移民(尤其经济类移民)仅仅想获得个海外“身份”,并非真的想搬到加拿大来生活,当然对“移民监”的约束更觉得浑身不自在。
“正当理由”
大陆移民成规模移居加拿大,是1997年以后陡然兴起的,早期许多大陆技术移民是所谓“偷偷办移民”,不少人甚至连职都没有辞(因为怕办不成),移民成功后往往在原单位请假,来加拿大办理移民手续,拿到枫叶卡(最初叫“移民纸”)后再匆忙回中国。有些在中国或其它国家有生意或较好工作者,也会采取这种方法两头兼顾,目的是“留条后路”,这种做法俗称“短登”,当时流行的选择,是让夫妻中在中国工作较差、收入较低,或可以重新读北美本地文凭者在加拿大留守,工作较好、收入较高的“短登”,以期“两不耽误”。
然而很多时候“两不耽误”的梦想会被铁板一块的“移民监”所阻隔:5年内至少要在加拿大住满两年,倘是公职,哪里会有这么长的假,倘是私人生意,也根本耽搁不起。笔者本世纪初在非洲经商时,许多同行就是所谓“短登族”,非洲生意需要随时有人照顾,但常驻非洲就很可能因为住不满“监期”丧失加拿大“身份”,因此许多人都想出了“脱监”的高招。
最容易被想到的就是“白道”:不是“无正当理由就必须住满移民监”么?那么只要“有正当理由”不就行了?笔者认识的一位浙江籍旅非(尼日利亚拉各斯)商人小徐(化名),就想出了一条计策——“正当理由”之一,是被加拿大企业雇佣后“派遣出国”,于是他让自己姨妈在加拿大魁北克省注册了一家矿业公司,“聘用”自己为“副总经理”,一年后该公司“拓展非洲业务”,他以副总身份兼任“非洲办事处主任”,大摇大摆“脱监”而去,丝毫未影响日后的“保身份”和入籍。
当然,如果是货真价实的加拿大著名大公司,那就更好办了。笔者在上海时就认识的一位朋友,在办理移民过程中就神通广大地被加拿大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聘用为“上海分公司筹办职员”,移民成功后在加拿大只住了3个月便堂而皇之地打道回府,去上海走马上任了,“移民监”之于他,便宛如透明的一般。
不过这种“正当理由”存在一些麻烦,关键在于理由“正当”与否并无明文规定,个中尺度十分有“弹性”,很大程度上要看具体经办的移民官如何判断,甚至移民官经办时心情如何。就拿前面提到的小徐来说,他的“暗度陈仓”没碰上任何麻烦,但他堂弟用同样方法(甚至加拿大公司的注册人都是同一位)却在3年后被通知“移民监未坐满”,最终因已无法补足“监期”而丧失“永久居民”身份,不得不在多年后让自己年满19岁的儿子(因为在加拿大念书所以住满了“监期”)申请父母团聚移民,折腾得死去活来。前面提到那位上海朋友受雇本地企业“回流”成功避过“监期”,但另一位同时期的北京籍朋友(学采矿专业的),同样受雇于加拿大一间矿业公司,并被派遣去刚果(金)的卢本巴希工作,但一年后便被通知“移民监豁免申请无效”,不得不辞职回多伦多做俗称“累脖工”的小时工,一个矿业工程师变成了肉联厂镊鸡毛的。
如今这条“豁免条款”依然存在,但据从事移民中介工作的行家介绍,其尺度趋于越收越紧,以至于移民律师通常会好心劝告申请者“想清楚”,不要轻易尝试走这扇“窄门”。
“暗度陈仓”
在小陈兄弟为豁免“移民监”折腾得鸡飞狗跳之际,他们和我共同的熟人、同样是旅西非资深浙江商人,也早于我申请移民加拿大的杭州人黄某(化名),却显得气定神闲。他在西非贝宁科托努的门市部离我公司门市部只有不到200米间距,且他是当地中国纺织商会主席,我是常务秘书,彼此间几乎天天要打交道,那时我也已递交了移民申请(但还没批下来),因此对此特别关注(当时也担心自己在加拿大难以谋生,需要“短登”后回非洲打拼,想知道别人怎么“脱监”的)。
我发现这位黄某十分神奇:明明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已经好几年,明明效期内“移民监”绝对没住满(我偷偷一天天帮他数着),但他却似一点不担心身份丧失的危险,某年年底,他跑到商会跟我打个招呼“加拿大移民纸改枫叶卡了,我得走一趟”便飘然而去,一个月后竟顺顺当当把崭新的枫叶卡带回了科托努。
我对他何以视“移民监”如无物既惊讶又羡慕,问他诀窍,他却笑而不答。多年后我也移民成功,和他在加拿大蒙特利尔重逢,再问及此事,他才哈哈大笑:“当时真不是不告诉你,我是怕出事啊——现在你听了也别到处说。”
原来当时加拿大的规矩是出境不作登记,只需出示有效证件即可;倘是入境,持枫叶卡的永久居民乘飞机进关是需要登记的,但从美国陆路进关却不需。他先设法用中国护照申请办妥了美国签证,从非洲或中国回加拿大时不直接飞加拿大,而是先飞美国,兜一圈后从陆路搭车过境,这样一来,他的枫叶卡上根本没有出入境记录,等于一直“住在加拿大”,自然也就无需“蹲监”了。
他“不敢到处说”,是因为这招并非自己发明,而是“死党”偷偷传授的,学会这招的人都惟恐知道和效仿者太多,漏洞会被堵死,“然后就不灵了”——事实证明他们的顾虑并没有错,大约2007或2008年,这个漏洞终于被媒体曝光,加拿大从此强化边检,这招据说原本并非华裔移民“原创”的“暗度陈仓”法,如今已经是完全不灵了的。
“简单粗暴”
近年来新涌现的一种“脱监”法则显得“简单粗暴”:造假。
2015年2月1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宣布起诉华裔无牌移民中介王迅(Xun “Sunny” Wang),从而揭开了加拿大迄今有据可查最大规模的造假“脱监”谜团。
王迅出生于中国上海,1997年移民来加,自2006年起,他在温哥华注册“新能顾问有限公司”(New Can Consultants Ltd. )和“威龙国际投资有限有限公司”(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无牌从事移民顾问工作,公司总部所在地位于温哥华市布拉德街,在卑诗省、阿尔伯特省和中国国内开设办事处,雇佣总计至少14名工作人员。
调查显示,王迅在2006-2013长达近8年时间里共计为多达1200名以上的中国籍加拿大移民申请者提供带有欺诈性质的移民申请和永久居民身份保持服务,总共收受服务费用1000万加元以上,其中王迅个人获利270万加元。
王迅协助造假的领域十分广泛,其中和“移民监”有关的也五花八门,其中包括假雇佣(用自己的壳公司“新能顾问有限公司”雇佣有意“脱监”的移民为“公司员工”,这些“员工”有看似完美无缺的名片甚至工资条,但实际上这些“员工”并不在公司上班,甚至根本不在加拿大境内,他们的“工资”也是子虚乌有,或索性是自己发给自己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所需费用则由“员工”自己承担,“员工”留有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但事实上通过这些住址、电话所能联系到的都是王迅或其雇员)、假出入境图章和记录(通过伪造加盖在中国护照上的出入境图章、出入境记录,编造客户并未“脱监”、而是仍在加拿大居住和工作的虚假信息,并和前面的“假雇佣”相配合)、伪造中国护照(如果造伪太甚则往往不得不连护照一并伪造,否则可能被中国海关发现)等。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数以百计意在“脱监”的委托者明知道这样做违法,却甘愿“倒贴”接受王迅的“服务”,甚至王迅为避免“穿帮”,组织“客户”进行“培训”,目的是和“客户”串供欺骗两国执法机构和移民部门,但大多数“客户”却对这种“培训”采取了积极、主动配合的态度。
加拿大本地西人媒体指出,王迅在本国和中国各处所设立的分支,只有很少真正支取固定薪水的雇员,绝大多数雇员除了业务提成外几无其它收入,正是所谓“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由此带来的所谓“发财机会”,才让这个非法经营团队在长达8年时间里得以维持,甚至保持着“高昂士气”。
如今王迅移民欺诈案尚未审结,但王迅本人和7名同案犯(5名到案,两名在逃)被分别控以10项违反刑法和IRPA罪名,包括不实陈述、虚假辅导、伪造、欺诈等,王迅去年已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非法骗取退税罚金18.7万加元、逃税罚金73万加元。
作为在温哥华本地华文媒体(周二刊《环球华报》)工作的媒体人,我采访了王迅案的始末和许多细节,但所认识的朋友中并无王迅的“客户”。不过据知情者透露,尽管加拿大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心存侥幸、试图以这种简单粗暴的“王迅式手段”回避“移民监”者仍然有,而且那些仍未被法网捕获的“王迅”们非但手段更隐蔽,而且“要价”也已水涨船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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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移民加拿大成为永久居民后,必须于五年内在加拿大累计注满2年或以上,才能维持永久居住的身份,只要没有成为公民,就一直要履行这个义务。如果在4年里累计注满3年,即可申请入籍,成为公民后,就不再有居住要求的限制了。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是一样的。而美国则要求每半年入境一次,然后以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至少注满30个月即可入籍成为公民。
目前很多投资移民申请人在国内有生意,移民主要是让孩子接受国外的优质教育,以及享受国外优越的福利,大部分人申请移民后任然希望留在国内继续原来的生活和事业。陪伴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在加拿大境外居住,便能合理地规避“移民监”,做到国内生意和国外身份两者兼得。让妻子在加拿大4年中连续逗留3年获取公民身份,而丈夫回国做生意,如果不能满足5年中在加拿大注满2年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也没关系。可以在妻子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回国后,丈夫再通过陪伴妻子居住从新获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丈夫在永久居民失效后,需要登录加拿大一次,这一次不是凭借失效的枫叶卡,而是凭借家庭团聚签证,这种家庭团聚签证非常容易申请。这样就能做到合理规避移民监了。可详询广州 澳星 移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也越来高。越来越多的朋友打算投资移民加拿大项目。加拿大不仅教育水平一流,社会医疗福利也十分完善。这也是很多人喜欢加拿大移民项目的原因之一。今天,飞际移民为大家整理了加拿大移民监多长时间,如何规避加拿大移民监相关资讯。希望以下资讯对您有所帮助!
  一:加拿大移民监多长时间
  加拿大移民监时间计算5年的起止时间也是加拿大移民关心的热点。首先,不是从移民报到的时间算起;其次,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法律规定,5年的时间段,只能从你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算起,倒数回去五年。只要你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例如,某投资移民申请人1997年报到,2003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
  如果此人在2004年7月回加拿大时,加拿大移民官要问的问题是,从2004年7月算起,倒数回去5年,是否有住满2年。而不是从此人获得枫叶卡的日期开始算起,即从2003年10月开始,往后计算5年至2008年7月,要求此人在此段时间内住满2年。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28条规定:一个永久居民,在任何一个五年时间以内,必须有两年的时间居住在加拿大。
  二:如何规避加拿大移民监
  目前很多投资移民申请人在国内有生意,移民主要是让孩子接受国外的优质教育,以及享受国外优越的福利,大部分人申请移民后任然希望留在国内继续原来的生活和事业。陪伴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在加拿大境外居住,便能合理地规避“移民监”,做到国内生意和国外身份两者兼得。让妻子在加拿大4年中连续逗留3年获取公民身份,而丈夫回国做生意,如果不能满足5年中在加拿大注满2年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也没关系。可以在妻子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回国后,丈夫再通过陪伴妻子居住从新获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丈夫在永久居民失效后,需要登录加拿大一次,这一次不是凭借失效的枫叶卡,而是凭借家庭团聚签证,这种家庭团聚签证非常容易申请。这样就能做到合理规避移民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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