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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是什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0-26 04:56:18 浏览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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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什么意思

法学是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名词来源
“法学”这一用语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在公元前3世纪末罗马共和国时代就已经出现,该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问。古罗马法学家曾给“法学”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德文、法文、英文以及西班牙文等西语语种。
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最早由日本输入。日本法学家津田真道于1868年首次用来对应翻译英文Jurisprudence、Science of Law以及德文Rechtswissenschaft等词汇并对之作了详细说明,该词于“戊戌变法”运动前后传入中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法学

什么是法学

什么是法学 法学(英文:law,science of law,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望采纳
1,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物件的学科的总称。 法理学的研究物件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具体包括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在运用中的理论问题。

什么是政法学 政法类含法律、马克思主义学、社会学、政治学、公安等五个门类。 (1)法律类下设: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智慧财产权法、律师、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矫正教育、监所管理等专业。 (2)马克思主义学类下设:科学社会主义运动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 *** 党史等专业。 (3)社会学类下设: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城市和社群管理、社群管理、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人事管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社会工作与管理、家政学、人口社会学与人口工作、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等专业。 (4)政治学类下设: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外交学、政治学、行政学、行政管理、民政管理、教育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乡镇建设与管理等专业。 (5)公安类下设: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察、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查、经济侦查、经济犯罪侦察、预审、痕迹检验、档案鉴定、法化学、法医学、公安学、警察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公安、侦察、侦查、公安管理、公安保卫、警察指挥与战术、交通工程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学、治安学、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核生化消防、禁毒学、警犬技术、警卫学、法医等专业。
什么是法学学科 本学科目前主要形成五个研究方向:民商法方向、行政法方向、经济法方向、法学理论方向、刑法学方向。民商法方向主要研究民商法、国际私法等属私法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拟在债法的司法实践和侵权行为法、婚姻法等领域有所突破。行政法方向主要研究宪法学、行政法学、国际公法等属于公法领域的基本问题,拟在行政执法的理论和实践等问题上有所突破。经济法方向将立足于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等属中间法领域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本方向拟结合建筑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图在建筑法领域形成特色。法学理论方向主要包括对法学基础理论、法史学、法学教育等问题的科学研究。刑法学方向研究刑法的基本理论。
我朋友大学专业。是法学,什么是法学 就是跟法律有关的知识呗····
什么是法学院 1、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答: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物件的学科的总称。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违法行为)等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物件。 法学是社会科学当中一门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科学,总是体现一定阶级的世界观及其政治的、经济的实际利益的需要。法学的职能,指由法学的性质所决定的其本身发挥作用的能力。法学同任何社会科学一样也具有理论认识职能和意识形态职能。 法理学是以全部法律,即把法律现象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其产生、发展规律、本质和作用等基本问题。法理学为研究部门法学提供了立场、观点和方法。另外法理学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对部门法的研究也有指导意义。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是基础理论或者说是一门导论性或绪言性的学科。 2、法理学的研究内容? 答:法理学的研究物件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具体包括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在运用中的理论问题。 3、学习法理学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首先,学习法理学有助于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重大问题上划清马克思主义法学和剥削阶级法学的原则界限,坚持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正确方向,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其次,学习法理学还可以为学习部门法学乃至整个法律科学奠定必要的专业理论基础。再次,学习法理学有助于培养合格的法学人才和法律工作者,有助于提高从事法律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4、学习和研究法理学应用什么样的方法? 答:(1)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2)一般的科学方法,如社会调查的方法、历史考察的方法、分析比交的方法等。(3)具体的科学方法,如生物学方法、心理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等。(4)法学特有的专门的研究方法,如法律解释方法、立法技术、逻辑推理方法,法规汇编、法典编纂方法等。 5、什么是个别性调整?什么是规范性调整?它们各有何优缺点? 答:个别性调整:就是使用针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情况,为解决某个具体问题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 规范性调整:是针对某一类社会生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凡涉及这类情况或主体都得按此一般规则的行为方法和模式行为。 个别性调整的优点能够考虑到个别情况的具体特点,针对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处理。 个别性调整的缺点是对每一个问题都要重新解决,缺乏统一的制度,不易保持社会的稳定性,统一性。 规范性调整的优点是它为某一类社会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程式。 规范性调整的缺点是无法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特点,提出符合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案。 6、简述社会调整发展的一般规律? 答:(1)每一个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会调整,否则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2)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一般是由自发到自觉,由个别到一般,由浑一到分化。(3)社会调整发展过程中,社会性的比重呈增长趋势。 7、怎样认识原始社会调整的特点? (1)原始社会行为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习惯。(2)原始社会的调整是出于社会条件的自发要求。(3)原始社会的调整形式往往混为一体。(4)原始社会的调整具有残酷性和强制性。 8、怎样认识法的产生的过程? 答:法的产生有以下几点:(1)法的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社会分工、商品交换、私有制的出现是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法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原始社会内部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2)法的产生的社会政治根源。阶级、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以及国家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社会政治根源。法的产生与阶级和阶级矛盾的发展紧密相连,与国家的产生是同一个历史过程。(3)法的产生的社会文化根源。道德与宗教是法产生的社会文化根源。原始社会的习惯往往与道德、迷信、祭祀、宗教分不开。(四)法的产生的标志。国家的最终形成标志着法的形成。只有当人们有了选择行为的自由,出现了授权性规范,才意味着有了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从而产生了法。 9、法学产生的条件是什么? 答:首先,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10、如何理解法的社会阶级本质? 答:法体现由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是统治阶级个别成员利益的一种抽象;法的各种规定都直接或者间接地服从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11、如何理解法的本质的不同层次? 答:法的本质可分为三级不同层次。法的第一级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第二级本质,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确认人们某项行为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意志,不是随意的。法的第三级本质,是人们的行为自由和责任,人们的直接社会权利和义务是人的社会属性,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特别是经济关系的需要。 12、法的概念应当从哪些方面加以理解? 答:法的概念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法这种规范总是与一定阶级的意志、一定阶级的价值观分不开。(2)法这种规范总是与国家权力紧密联络的。(3)法这种规范总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 13、如何看待法的定义? 答: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14、什么是法的作用?什么是法的职能? 答:法的作用(即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的作用。法的职能(或称专门法律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15、怎样理解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 答:我们不应把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把它们理解为法的两种截然对立的本质,而应该把它们看做法的同一本质的两个方面的表现。这对深刻认识法的本质,正确充分发挥法的作用和职能,实现法的历史使命,有重大的意义。 16、什么是法的价值? 答: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物件)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17、法的价值范围有哪些内容? 答:法的价值范围包含了:法所中介的价值、法的工具性价值(其中有确认性价值、分配性价值、衡量性价值、保护价值、认识性价值等)、法本身的价值、法律价值。 18、如何理解法本身的价值? 答:法本身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调整社会性关的手段本身的特殊价值,这种意义上的法本身的价值是指法所作为法所固有的,满足主体法律需要的价值。主要表现为(1)法有协调对立双方使之共处、达到统一的价值。(2)法有使社会生活稳定,在稳定中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稳定的价值。(3)有使国家权利的运用合理化、经常化、系统化、公开化的价值。 19、法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如何? 答:(1)利益决定着法的形成和发展。社会利益的分化导致法的产生。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决定着法的存在和本质。利益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2)法对利益的形成、实现和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法能促进一定的利益的形成和发展,法也可以阻碍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法是协调和实现利益的有效手段。 20、法与自由、秩序、正义、效益的关系各如何? 答:法是能把阶级社会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自由与纪律有机结合起来,反对任性和专横、从社会生活中排除单纯的偶然性和任意性的有效手段。法律秩序一是协调各种矛盾,使之服从于总体目的;二是它能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条件下实现改革,有预见地、自觉地推动社会的发展。正义、公正、公道、公平等词虽不同,但所表达的意思基本相同,都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但这种理想状态到底是什么,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回答。可以肯定的是,正义、公正这些观念始终是一定生产方式的观念形态。法与效益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法与其所确认、分配、保护和促进实现的社会效益的关生活费。法在协调自由、秩序、正义和效益关系中的作用,首先应明确法所确认、体现和保证的自由、秩序、正义、效益,不是截然对立的,它们往往是并存的,是我们对同一种社会状态从不同方面观察的表现。其次是在具体的情况下,自由、秩序、正义和效益之间会出现矛盾。 21、什么是法制?法的历史型别和法系? 答:法制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法律制度一词在中国的法学著作中有不同的含义。法的历史型别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法系这一术语,是19世纪以来随着比较法学的兴起而提出来的,后来在西方法学中被广泛采用。 22、怎样认识法的历史型别的变更的原因? 答:法的历史型别的变更,就是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的四种不同型别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随着社会发展的程序后者取代前者,依次变革的现象。法的历史型别的变更是通过人们有意识地进行革命,才能实现的,社会革命是废除旧法,实现法的历史型别变更的动力。当然,法的发展也不全是通过法的历史型别变更的形式表现出来。 23、为什么不同历史型别的法存在着历史联络性? 答:在不同历史型别的法之间,由于它所反映的阶级意志不同,存在着本质的差别。但是,法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现象,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法律制度的相对独立性既表现在法律制度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法律制度与政治、道德、宗教等其他上层建筑现象的相互作用上,也表现在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型别的法存在着历史联络性、继承性,新的型别的法律制度在取代旧的型别的法律制度时,可以批判地吸收旧法中适合新的社会形态需要的某些因素上。所以不同历史型别的法存在着历史联络性。 24、什么是法律移植? 答: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25、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有哪些特征? 答: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即奴隶制和封建制的法律制度。它的特征是:1、奴隶制法的特点:严格保护奴隶主的所有制,用极其严厉和残暴的手段保护奴隶主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公开确认自由民内部的不平等;保留原始公社的残余。2、封建制法的特点:严格保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所有权;维护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确保封建等级特权;严刑峻法,残酷镇压农民的反抗;宗教的戒律和教会法(在西殴)起过很大的作用。
什么是大法学 法律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社会规范)的综总和。
广义上的法律(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还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狭义上的法律,仅指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式制定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定)、普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广义上的法律与狭义上法律的主要区别是:
①制定的机关不同。狭义的法律,制定机关仅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义的法律,制定机关除了最高权力机关外,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地级市(一般为设区的市)以上的人大和 *** ,民族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和 *** 等。
②法律效力不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二位的是法律,然后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排在最后的是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否则无效。
③内容不同。狭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当中最重要、基本的的社会关系;广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要广泛复杂的多。同时地方规章,仅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④适用范围不同。狭义上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广义法律中的民族自治机关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只在本辖区范围内适用。
什么是法学家 综合性法学学术理论刊物。辟有法学前沿、法学专论、立法研究、法学争鸣、青年法苑、法学教育、法制教育、法制改革、律师实务、国际法与区域、台港澳法律问题、外国法述评等栏目。

法学包括哪些学科

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法学类专业学生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法学类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截至2020年,中国大陆拥有法学一级博士点授予权的院校为52所,是国内法学人才培养的教育高地。

什么是法学?

法学(英文:law,science of law,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1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法。
  这里的“法”包括通常所说各种意义的法。
  从法的形式角度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statute law)和不成文法(unwrietten law,common law);
  从法的体系角度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种部门法;
  从时间角度说,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和当代法;
  从空间角度说,包括该国法、外国法、本地法、外地法;
  从历史类型角度说,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从一般分类角度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
  从表现形态角度说,包括动态法和静态法、具体法和抽象法、纸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现实法(如实际生效的法)等等。
  法学只有将所有这些不同意义上的法尽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实的法学。
  2法学还要研究各种“法的现象”。
  即基于法产生的各种现象,如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的起源、发展、移植、继承、现代化;法律秩序、利益、正义;法律观念、思想、制度、事实、规律等等。
  3法学还要研究“与法相关的问题”。
  法和法的现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同其他事物特别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研究这些相关问题可以更好地研究法学的主要问题。

法学是学什么的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法学专业主要是学习课程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逻辑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英语、公文写作与处理。
从长远来看,法学专业作为“朝阳”专业,其毕业生的就业是大有发展前景的。再者,社会各界的法治民主意识日益增强,对法学专业的人才需求迅速增长。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学学生,可以从事如下职业:
1、法官、检察官:再通过公务员考试就可以从事法官、检察官职业。
2、律师:需要通过实习一年且通过律师执业面试,就会成为一名律师。也有很多法学学生是受到国外律师的影响而从事的法学学习。
3、公证员、仲裁员:通过有关考试后成为公证员、仲裁员。
4、有关部门执法人员:通过有关考试后成为有关部门执法人员。

什么是法学

法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法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法学的发展:
1998年,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法学专业四年期间的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共政治理论课、公共外语、公共计算机、公共体育、专业必修课等。
2012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法学学科门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01K。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法学

法学是干什么的

首先是律师,很多坚定读法学的同学都向往成为《令人心动的offer》里红圈所的律师,向往在CBD高端的工作环境和业务。在法学圈子中,特别是五院四系中,例如上海的高校以华政为首的毕业生更倾向于成为律师,毕竟高薪诱惑、专业对口。无论是非诉业务还是诉讼业务,都是很吃香的。如若是在三四线城市,本地所如福建的联合信实律所、天衡律所也是规模大、专业化强的律所,当然还有很多红圈分所、精品所、小所可供选择,谋求一个饭碗不成问题。其次是公务员系统,法学专业绝对是考公大户,甚至可以说是考公利好专业。可选择的有法院、检察院、纪委、司法局、人大等专业对口的岗位,包括三不限的岗位甚至是两办、组织部这样的香饽饽都需要法学人才。中政、人大、山大、南大、东大等法学毕业生都侧重于毕业考选调生、公务员,进入体制内服务人民,对口岗位也都是重要岗位,前景都很不错。再次是对法学研究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继续读研、读博甚至出国深造,无论是英美德日都可留学,回国后可以前往高校任教,做学问,继续呆在象牙塔内,以后可以兼任编辑,做兼职律师。当然法务也是毕业生的一个好去处。互联网巨头、金融公司、房地产行业等等私企、国企都需要法务,甚至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投行都需要法律人才,招聘不可谓不广。当然如果你法考成绩高,口才好,专业基础扎实,还可以去法考机构当老师。
法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法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本科的就业率是所有专业里面最低的,或者是接近最低的。法学是一个大的学科,本科阶段不再细分专业,最多可能会有专业方向,如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含民诉、刑诉 )、国际法等多个方向。
我们首先来看看法学的现状,法学其实是个好专业,只要你努力了,将来受益很多,也很有前途。但是现在有个非常大的问题,那就是学的人实在太多了。
许多高校,在设置法学专业的时候过于随意,不管是理工为主、人文为主还是综合类的高校,几乎都有“法学”这个专业。这样乱搞下去的结果就是学生素质参差不齐而且数量严重过剩、就业形势自然越来越差了,法学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我们每一天所接触到的人和事几乎都要用到法学知识,比如做生意签订合同要懂合同法,与工作单位发生纠纷要懂劳动法,当个人受到他人侵害时要以法律来保护自己等。

法学是什么?

法学(英文:law,science of law,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
法学方向主要是法律学
法学百科名片
法学(英文:law,science of law,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法学体系
理论法学 ? 法理学 ? 法哲学 ? 比较法学 ? 法社会学 ? 立法学
? 法律逻辑学 ? 法律教育学 ? 法律心理学 ? 法律解释学

法律史学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外国法律思想史 ? 法律制度史
部门法学 ? 宪法学 ? 行政法学 ? 民法学 ? 经济法学 ? 劳动法学
? 婚姻法学 ? 民事诉讼法学 ? 行政诉讼法学 ? 刑事诉讼法学 ? 刑法学
? 刑事侦查学 ? 司法鉴定学 ? 军事法学 ? 环境法学 ? 安全法学
? 知识产权法学

国际法学 ? 国际公法学 ? 国际私法学 ? 国际刑法学 ? 国际经济法学 ? 国际环境法学
? 国际知识产权法学
参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文件
目录
研究对象(object of law)
法学词源
法学与科学
特征阶级社会中,法学有阶级性和实践性两个特征
法学特征的另一类表述(根据高教法理教材)
分科法学划分分支学科的应坚持的标准
法学体系中的四大类分支学科
法学的具体分支学科
附注:中国学科分类国家标准/820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
法学与政治学的关系
法学与伦理学的关系
法学与心理学的关系
中国历史上的法学诸子百家的法学思想
《大明律》书影
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学历史《法国民法典》亦即《拿破仑法典》
马克思主义法学
包含专业
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研究对象(object of law)
法学词源
法学与科学
特征 阶级社会中,法学有阶级性和实践性两个特征
法学特征的另一类表述(根据高教法理教材)
分科 法学划分分支学科的应坚持的标准
法学体系中的四大类分支学科
法学的具体分支学科
附注:中国学科分类国家标准/820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
法学与政治学的关系
法学与伦理学的关系
法学与心理学的关系
中国历史上的法学 诸子百家的法学思想
《大明律》书影
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学历史 《法国民法典》亦即《拿破仑法典》
马克思主义法学
包含专业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展开 编辑本段研究对象(object of law)
  1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法。   这里的“法”包括通常所说各种意义的法。   从法的形式角度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statute law)和不成文法unwrietten law,common law);   从法的体系角度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种部门法;   从时间角度说,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和当代法;   从空间角度说,包括该国法、外国法、本地法、外地法;   从历史类型角度说,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从一般分类角度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   从表现形态角度说,包括动态法和静态法、具体法和抽象法、纸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现实法(如实际生效的法)等等。   法学只有将所有这些不同意义上的法尽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实的法学。   2法学还要研究各种“法的现象”。   即基于法产生的各种现象,如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的起源、发展、移植、继承、现代化;法律秩序、利益、正义;法律观念、思想、制度、事实、规律等等。   3法学还要研究“与法相关的问题”。   法和法的现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同其他事物特别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研究这些相关问题可以更好地研究法学的主要问题。
  1.“法学”这一用语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 ,至少在公元前3世纪末罗马共和国时代就已经出现,该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问。古罗马法学家曾给“法学”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德文、法文、英文以及西班牙文等西语语种,都是在Jurisprudentia的基础上,发展出各自指称“法学”的词汇,并且其内容不断丰富,含义日渐深刻。   
2.关于法律问题的学问,在中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刑名法术之学”,或者“刑名之学”。据考证,虽然“律学”一词的正式出现,是在魏明帝时国家设立“律博士”以后,但是,自汉代开始就有了“律学”这门学问,主要是对现行律例进行注释。中国古代“法学”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代,然而,那时所用的“法学”一词,其含义仍接近于“律学”。中国古代的“法学”一词与来自近现代西方的“法学”概念有着很大区别。   
3.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最早由日本输入。日本法学家津田真道于1868年首次用来对应翻译英文Jurisprudence,Science of Law以及德文 Rechtswissenschaft等词汇并对之作了详细说明,该词于“戊戌变法”运动前后传入中国。
编辑本段法学与科学
  近代德国人把人文、社会科学提高到与自然科学对等的地位的,柏林洪堡大学以来的现代大学推动了社会科学的发展。法学被理解为科学与这一背景有关。   法学以价值论为主要核心内容,实质上,法学的核心仅仅是思维上的中心,而不是说法学的本体是价值的,法学最大的特点是要论证实践中如何体现价值(或者说怎么证实价值已经实现),这一论证形成了所有的法学部门分支。法学价值是否实现或者怎么实现的论证,是经验性的,可验证的,因而是科学的。   在价值推导方面,法律也要公理理论。
法(3张)  在诉讼研究方面,法学需要认知心理学这样最微观的支持,譬如,对抗制为什么在认识论上是合理的 ,认知心理学会揭示所有的人都有可怕的人类弱点   法学是不是科学,最容易提出疑问的是法理学,法理学是处在价值核心部位,但这也只是某种法理学。法理学的形而上,可以藐视科学,但是法理学的形而下(解答部门法)必须诉诸综合分析,价值只是要素之一。   科学的传统意义,是指经验科学。什么是科学,在传统意义上,并不难确定。其基本特征是,诉诸实验,可观察和可验证,卡尔·波普尔则说是可证伪。按照波普的观点,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不是科学。   法学在本体上是科学,在核心问题上,不是科学。或者说,法学的本源精神论证,不是严格的科学,但是法学的应用性论证是科学。   在法学被理解为科学的那些领域,经验可以证伪理论。譬如,对抗制必然是现代流行的诉讼制度,不这样做,司法独裁就是随处可见。
包含专业
  法学、法律、商务法律、法制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环境法、诉讼法学、军事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国际法、国家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科技法学、民商法学、 商法、金融法学、财税法、涉外经济与法律、律师事务、法律事务、法律硕士专业。法学中最热门的三大专业依次是民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学。法律硕士专业从2010年开始正式分为法学和非法学两部分
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拥有法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高校: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拥有法学国家二级重点学科的高校(不含已拥有法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高校):   法学理论 吉林大学
法律史 华东政法大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浙江大学
刑法学 吉林大学
民商法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诉讼法学 四川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武汉大学
国际法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

法学是学什么的

法学专业主要学习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法学专业简介
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法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法学专业考研方向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在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的背景之下,以宪法和行政法为研究对象的专业逐步呈现出了比较好的发展前景,其研究方向包括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中国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学等。
2.刑法学
刑法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强势的专业,对于那些想在公安司法系统工作的人而言仍颜具吸引力。近年来,刑法学的报考人数星稳中略有下降的变化趋势。
3.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的内容主要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因就业前景广阔,民商法学成了所有的法学门类中竞争最为激烈的一个专业,一般地,其录取比例在12:1之上
法学是一个学科集合的概念,本科法学教育分两类,有包含各个部门法的法学专业,也有专精某一法学领域如民法学、刑法学、法理学、法社会学专业等。如果题主问的是前者,那么我就是如此,学习学科内容还是非常多的,跨度也比较大。
公共课方面,英语思政都是有的,不过通常没有高数。专业课方面,包括指导性的理论法学(法理学、法律史)和具体的应用法学(民、刑、诉、行政等),也包括国际(公/私/经济)法、环保法、劳动法、仲裁法等等,和具体的院校有关。
不同学校专业课有些区别。但法学14门核心专业课一般都不会少,基本上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都会有。
法学学习的思维
1.最重要的,法学思维,法律思想。教会你用法律的眼光去看待分析各种事件。其实就是学习一种新的价值观。
2.各种法条的内在含义及其内容。本科阶段是通学,不分部门法,别想着你就只学刑法或民法,因为法考可是都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