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是什么?
- 2、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哪些?
- 3、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好申请吗
- 4、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的时间跟实际时间有出入
- 5、中央财经大学有没有去国外做交换生的名额?
- 6、国家自然基金科学委员会项目本科可以参与吗
- 7、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到底要哪些条件
- 8、申请的是优秀本科生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机票可不可以自己订啊?
- 9、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是什么?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就是一种合作办学项目,可以通过这个项目,在国内读两年然后国外读两年,或者国内三年国外一年,国内读完四年也可以;不需要一直在外面读,而且可以拿到两个毕业证。
这个专业的优势是有很多的留学出国机会,可以选择2+2(前两年在国内读本科,后两年在国外读本科)或3+1,也可以四年都在国内读。
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2、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针对国内本科院校提供的系列教育国际化支持方案的启动项目。
二、负责方不同
1、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负责方为国外知名高校和对接的国内知名高校。
2、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的负责方是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外知名高校和国际教育专家。
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哪些?
我国大学生可以申请的公派国际交流项目有很多种,以下是其中一部分: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旨在支持优秀硕士研究生到海外知名高校开展研究生课程学习、研究或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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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研修计划:该项目由教育部主办,旨在推进我国高校人才国际化战略,提供赴全球知名高校短期学习、科研、考察、实践和文化交流的机会。
优秀本科生暑期夏令营:该项目由教育部和国内外高校合作举办,旨在选拔具有优秀综合素质的本科生到国外高校开展为期3至4周的暑期学习和文化交流。
奖学金项目: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CSC)提供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地方政府、学校和企业等提供的各类奖学金,以资助中国大学生留学或境外交流。
“冬令营”和“游学”等非正式交流项目:由一些海外高校和组织发起,提供为期数天至几周的体验性交流活动,适合学生们在假期里拓展知识和视野。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这些公派项目时,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履行评选程序,并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好申请吗
只要能拿到学校里的名额应该也还好
比较难!竞争太激烈了!
需要看是否符合条件。
一、基本原则及重点资助领域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为优先资助学科和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联合培养本科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学习/实习/交流项目(如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等)。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的时间跟实际时间有出入
最佳回答:项目开始之前需要提前获得申请获得领导审批后才可以进行实际考察出发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时间为体现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国家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那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录取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录取的时间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录取的时间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选派人次分布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9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9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4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8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8.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3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店铺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看到上面的申请条件,除了自己要拿到学校录取以外,最重要一点是要有推荐的资格。申请者需要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11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少量项目须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请查阅项目选派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时间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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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时间
为体现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国家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那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录取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录取的时间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录取的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中央财经大学有没有去国外做交换生的名额?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项目含:
1、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赴外学校有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杜伦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3-12个月;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名,国家提供往返机票和生活费,外方高校免学费;
3、北京市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北京市公派留学,名额不确定;
4、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人左右;
5、学校本科交流项目含SAF海外交流项目,赴外学校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印第安纳大学、普渡大学、牛津大学等,申请名额不限;
6、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交流项目3人,大四1学年;英国伯明翰大学本升硕项目20人,美国阿肯色大学交换项目1学期3人;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交换项目3人,俄罗斯联邦政府直属财经大学4人,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交换项目2人,本福冈大学交换项目2人,韩国国立全北大学交换项目2人,台湾东吴大学、东海大学、台湾铭传大学交换项目10人;
7、暑期项目,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15个名额,宾夕法尼亚大学5个名额,UCL伦敦大学学院5个名额;
8、国际职业发展(国际实习)项目不限名额;澳大利亚政府奋进奖学金项目名额不确定;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20人;美国UCLA暑期学术项目15人;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暑期语言项目5人;伦敦大学学院暑语言文化定向学习项目5人;日本福冈大学短期交流项目1人;韩国庆南大学6人,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3人;
9、校级研究生项目,麦考瑞大学、英国雷丁大学硕士交换项目名额不限;
国家自然基金科学委员会项目本科可以参与吗
可以。有允许本科生报名参与的科研项目,大学生研究基金的,还有挑战杯,建模大赛等。科研项目,即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的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员多少和具体的项目性质有关,比如青年基金项目,可以是自己一个人完成,也可以有其它老师和学生参与,但主要以自己为主,成员不能太多,面上项目,要求有团队成员,一般5-8人即可,需要研究生参与项目,最好也有其它老师参与项目。所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员和基金具体的性质有关。
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到底要哪些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参考资料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sc.edu.cn/News/c78b6169eb954204a8cb8890f1d2d848.shtml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一条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
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第三条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2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9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10.2016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第二章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第四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三章 资助内容
第五条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选拔办法
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第十条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申请的是优秀本科生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机票可不可以自己订啊?
不可以自己定然后让留学基金委报销,必须通过留服来购买机票。今天刚刚确认过
如何通过留学服务机构申办签证 如何通过留学服务机构申办签证 如何通过留学服务机构申办签证 ,预订出国机票? 预订出国机票?
答:留学人员被录取后,首先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手续的留学服务机构。如选择错误需要修改,请根据留学国别/地区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优秀学生工作者出国研修项目需统一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手续。
查询留学服务机构相应网站,按其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履行相关手续。
一般为:
(1) 查询申办派往国签证需准备的材料及相关要求、注意事项。
(2) 登录“网上签证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3) 将准备好的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留学服务机构申办签证。
(4) 签证办好后,预订出国机票。
(5) 领取签证、出国机票和《报到证》。
(6) 前往部分国家的留学人员还可按规定预领取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被录取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也须通过留学服务机构办理预订出国机票等手续。
详情请见:http://www.csc.edu.cn/uploads/hetao/2015简章/《须知》2014上网.pdf
我们当时都被告知必须由留学基金委订购机票的
而且如果是国外赞助奖学金的话,是根据对方给出的费用安排航班的
不用报销的话,可以电话问问的。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一般的原则是这样,学校的话,一般是把名额分到各个985和211大学里,由学校决定。非211和985类高校的名额,有省教育厅出国留学办公室决定。你可以查一下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网站。
您好,查一下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网站。一般是把名额分到各个985和211大学里,由学校决定。非211和985类高校的名额,有省教育厅出国留学办公室决定。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八、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