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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大学有哪些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2-07 22:17:45 浏览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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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有哪些

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有:
1、上海纽约大学
上海纽约大学,简称“上纽大”,位于中国上海,是美国纽约大学和中国华东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研究型大学,为中外合作大学联盟成员。
2、西交利物浦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创立的,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学位授予权的中外合作大学。
3、昆山杜克大学
昆山杜克大学是一所非营利性的中美合作办学机构,由杜克大学和武汉大学联合创办,旨在开创世界一流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为来自中国及全球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术项目。昆山杜克大学于2013年9月获得中国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并于2014年秋季迎来首批学生。
4、宁波诺丁汉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引进世界一流大学的中外合作大学,由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创办。大学由前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杨福家教授担任校长,陆明彦教授担任执行校长。
5、苏州百年职业学院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是由苏州科技大学和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
学校现有17个专业,其中与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对接5个专业,实行“四双”(双录取,双学籍,双培养,双文凭),取得大专文凭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升学至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或相关国际联盟高校接读本科。

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有哪些

教育部承认的中外合作办学高校有:西交利物浦大学、温州肯恩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等。
1、西交利物浦大学,简称 "西浦",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它是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共同建立的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经教育部批准。是中外合作大学联盟成员,江苏省省级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2、诺丁汉大学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诺丁汉大学和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校区的中外合作大学。它是中外合作大学联盟的成员。该校成立于2004年。
3、广东以色列工学院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由世界著名高等学府以色列理工学院和汕头大学联合办学,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广东工业大学将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公认的高水平教育、科研和创新能力的研究型大学。
4、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共同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深圳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和中外合作办学联盟成员。

中外合作的大学都有哪些?

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有:
1、宁波诺丁汉大学
学校由浙江万里学院和英国诺丁汉大学联合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高校。
学校开设有商学院、理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等三大学院,具备本、硕、博等最齐全的学历教育体系。
2、西交利物浦大学
学校由国内的985高校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在江苏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理工类高校。
学校开设有45个本科、53个硕士、16个博士专业,覆盖了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3、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学校由985高校的北京理工大学、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和深圳市等三方联合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高校。
学校目前仅开设7个本科、5个硕士、2个博士专业(方向),专业涉及到了理学、工学、经济学与文学等4个学科门类。
4、温州肯恩大学
学校由温州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合作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高校。
学校本科专业开设有经济学、金融学、国际商务、会计学、英语、心理学、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市场营销、建筑学、环境科学等。
5、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学校由汕头大学和以列色理工学院合作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高校。
学校开设有化学工程、生物技术与食品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计算机科学、机械工程与机器人等本科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宁波诺丁汉大学、百度百科-西交利物浦大学、百度百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百度百科-温州肯恩大学、百度百科-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中外合作大学有哪些?

中外合作办学有:宁波诺丁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
1、宁波诺丁汉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成立于2004年,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中国政府定义学校为由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创办的中外合作大学,英国政府定义学校为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校区。学校实行全英文教学。
2、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UIC”,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内第一所新型博雅大学,位于中国宜居城市一一粤港澳大湾区的珠海市。
3、西交利物浦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成立于2006年5月,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创立的,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学位授予权的中外合作大学。
4、上海纽约大学
上海纽约大学于2011年1月19日筹建,由华东师范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联合创办,是世界一流大学携手中国985重点大学创建的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与纽约大学阿布扎比分校、纽约校园共同组成纽约大学全球系统中的三个具有学位授予权的门户校园。

中外合作办学大学有哪些

一,宁波诺丁汉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由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创办的中外合作大学,创建于2004年。学校设有3个二级学院,开设31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员工600余人。
二,西交利物浦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创建于2006年,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创立的。
三,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UIC)位于珠海,由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共同创办,创建于2005年。

四,上海纽约大学
上海纽约大学成立于2012年,是由华东师范大学和纽约大学合作创办的中国第一所中美合办研究型大学。
五,昆山杜克大学
昆山杜克大学是由美国杜克大学和中国武汉大学联合在中国江苏省昆山市创办,于2013年正式设立。
六,温州肯恩大学
温州肯恩大学是由美国肯恩大学与温州大学合作创办的中外合作大学,2011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筹备设立温州肯恩大学。2014年正式批准设立。
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中俄两国元首达成共识创建,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北京理工大学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
九,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GTIIT)是由以色列理工学院与汕头大学合作办学的中外合作大学,坐落于广东省汕头市。广东省人民政府、汕头市人民政府和李嘉诚基金会共同支持学校设立。

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有哪些

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有上海纽约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温州肯恩大学。
一、上海纽约大学:
上海纽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学位授予权的第一所中美合作举办的国际化大学,也是纽约大学全球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外国大学只能选择中国境内高校共同办学才能获得中国政府的许可。该校于2011年01月19日筹建,是美国纽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两所著名高等学府的强强联合办学。
也是世界一流大学携手中国985工程重点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创建的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与纽约大学阿布扎比分校(NYUAD)、纽约校园(NYUNYC)共同组成纽约大学全球系统中的三个具有学位授予权的门户校园。
二、西交利物浦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XJTLU)是经中国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于2004年在苏州创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和鲜明特色的新型国际大学。它是中国第一所强强合作,并以理、工、管起步的中外合作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千年古城:苏州,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研究生,接受国外大学交换生,目前,大学已开设理、工、管、商、文等27个本科专业,注册学生9000余人(包括在利物浦大学学习的学生)。大学课程除公共基础课外均采用全英文授课。
三、温州肯恩大学:
温州肯恩大学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美国肯恩大学与温州大学合作创办,在中国设立的一家引进美国大学优质教学资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校区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由中国著名数学家、前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陆善镇教授担任校长。
温州肯恩大学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2011年11月16日,国家教育部批准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筹备设立温州肯恩大学。
2013年12月16日,以中科院院士黄维为组长的教育部专家组对正式设立温州肯恩大学进行了考察评议。2014年3月31日,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温州肯恩大学,标志着浙江第一所中美合作大学的正式设立。

中外合作办大学有哪些

以下是一些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
1.上海纽约大学(NYU Shanghai):
上海纽约大学是中国和美国纽约大学合作共建的一所独立学院,成立于2012年。学校以全英文授课,提供本科和研究生课程,融合了中西方的教育理念和文化。
2.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
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合作共建的学院,位于中国广东珠海市。学院提供本科课程,以国际化的教育模式和跨学科的教学方法著称。
3.中国矿业大学-阿尔伯塔大学国际工程学院(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University of Alberta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llege):
中国矿业大学和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共建的学院,位于中国江苏徐州市。学院提供本科和研究生课程,专注于工程学领域的教育和研究。
4.重庆邮电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国际学院(Chongq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Dublin City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College):
重庆邮电大学和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合作共建的学院,位于中国重庆市。学院提供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注重信息技术和通信领域的教育和研究。
5.南京理工大学-英国利兹大学国际学院(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University of Leeds International College):
南京理工大学和英国利兹大学合作共建的学院,位于中国江苏南京市。学院提供本科和研究生课程,专注于工程学和科学领域的教育和研究。
6.西安交通大学-利物浦大学国际学院(Xi’an Jiaotong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Liverpool International College):
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共建的学院,位于中国陕西西安市。学院提供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注重工程学和商科领域的教育和研究。

中外合作办学有哪些学校

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如下:
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创建时间:2012年。
合作双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学。
颁发证书: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位(教育部认证)。
二、宁波诺丁汉大学。
创建时间:2004年——曾3次到访,中国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
合作双方:浙江万里教育集团、英国诺丁汉大学。
颁发证书:
1、英国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英国诺丁汉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
2、宁波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3、宁波诺丁汉大学毕业证书。
三、西交利物浦大学。
创建时间:2006年,位于苏州。
合作双方:西安交通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
颁发证书:
1、西交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
3、英国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介绍: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还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中外合作的大学有哪些

教育部承认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有9所,分别是上海纽约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温州肯恩大学、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
1995年1月2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规定中外双方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要求,保证教育质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2018年6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共审批和备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580个(独立法人机构7个,非独立法人机构84个,项目489个),其中本科以上356个。截至2020年底,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1230个。
中外合作:
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45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
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