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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类型,美国移民签证类型有哪些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2-02 02:36:57 浏览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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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类型

F1签证颁发给学者或学生;
F2签证颁发给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签证颁发给交换访问学者;
J2签证颁发给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M1签证颁发给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签证颁发给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
B1签证颁发给商务考察人员;
B2签证颁发给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美国签证的类型有:移民签证与非移民签证两大类。
一、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1、亲属移民: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1)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随到随办。
(2)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②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③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④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2、职业移民:又称工作移民,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
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是一条重要的道路。
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1)优先劳工。
(2)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3)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4)特殊移民。
(5)投资移民。
3、婚姻移民。
CR1: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二、非移民签证: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只允许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
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美国签证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种则在类字母下以数字排序,为A-1,A-2等,另有两类特别免签加注WB&WT和GB>。
A类——外交人员。
B类——短期访客。
C类——过境人员。
D类——机组人员。
E类——特别投资商。
F类——学生。
G类——国际组织人员。
H类——特别技能人员。
I类——记者。
J类——访问学者。
K类——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L类——跨国公司人员。
M类——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N类——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O类——杰出人员及助手。
P类——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Q类——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R类——宗教界人士。
S类:
S-5: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费用。
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通常表示从签证签发之日到签证过期之日的这段时间内该签证有效并可以被用于相同目的的旅行。要确定能用该签证赴美旅行多少次,请查看签证上的入境次数(”entries”代表入境次数)。
如入境次数为多次(“M” 代表可多次入境),那么签证所有人可在签证失效日期前持该签证多次赴美旅行,但每次旅行的目的必须相同。如果签证的入境次数为一次,那么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持该签证入境美国一次。

美国签证种类

美国签证可分为以下几种:
1. **根据出入境情况:
* 出境签证:允许持证人出境,但需再办入境签证。
* 入境签证:只允许持证人入境,需再办出境签证。
* 出入境签证:持证人可以出境,也可以再次入境。
* 多次入出境签证: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出境。
2. 根据出入境事由常规:
* 外交签证:通常用于外交交流。
* 公务签证:通常用于公务活动。
* 移民签证:用于移民或永久居留。
* 非移民签证:用于非移民或临时居留。
* 礼遇签证:通常用于具有较高国际威望或地位的人士。
* 旅游观光签证:用于旅游或观光。
* 工作签证:用于工作或就业。
* 留学签证:用于教育或学习。
* 商务签证:用于商务活动。
* 家属签证:用于陪伴非美国公民的亲属。
3. 根据时间长短:
* 长期签证:在前往国停留三个月以上。
* 短期签证:在前往国停留三个月以内。
4. 根据入境次数:
* 一次入境签证:只允许持证人一次性入境。
* 多次入境签证:允许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多次入境。
5. 根据使用人数:
* 个人签证:为个人使用,适用于单次入境。
* 团体签证:适用于多个人同时入境,一般需由旅行社或组织负责管理。
6. 根据为持有人提供的方便:
* 另纸签证:将签证附在申请人所持的护照上。
* 落地签证:允许持证人在到达目的地国家后办理签证。
法律分析:美国签证R:r是Regular,意思就是常规签证,证明申请人多次出入美国,面签时难度会有所下降。美国签证种类:A类:A-1大使、公使、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A-2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A-3A-1、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B类:B-1商务考察人员。B-2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C类:C-1过境美国的外国人。C-2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C-3未备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政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D类:D-1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D-2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E类:E-1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E-2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人及其配偶的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F类:F-1学者或学生。其中visatype/class:RF1,R是REGULAR的意思,即普通F1签证。F-2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G类:G-1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G-2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G-3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家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G-4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家属。G-5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H类:H-la临时受雇于美方的专业护士。H-lb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H-2a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H-2b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H-3临时受训人员。H-4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J类:I新闻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J-1交换访问学者。J-2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K类:K-1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K-2K-1签证持有人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L类:L-1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L-2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女子。M类:M-1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M-2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O类:O-1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别才能的人士。O-2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O-3O-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P类:P-1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P-2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P-3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P-4P-1、P-2、P-3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女子。Q类:Q-1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Q-2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R类:R-1被承认的宗教教派牧师。R-2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NATO-(1-7)根据北大西洋公约驻美的外国人及其有关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第三条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美国签证类型

  美国签证类型众多,不同的人员身份,进入美国的不同目的都决定了申请者需要办理不同的美国签证。例如,美国留学生需要办理相应的留学签证,而商务人员需要办理商务签证。那么,还有哪些签证类型呢?下面让我们和一起来看看吧。
   1、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2、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3、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C-1:过境的外国人;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4、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
  签发对象为: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5、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定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定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6、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7、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8、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9、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
  签发对象为: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10、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画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1、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12、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3、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
  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学生。十四,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物件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14、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
  签发对象分别为: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15、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
  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16、Q类证(即文化交流签证)
  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17、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
  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18、国防科研专案工作人员签证
  签发对象与美国政府有国家防御平等互惠条约的国家所委派的工作人员(无签证代号)。
   19、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
  签发对象为赴美进行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士(无签证代号)。

美国签证有几种类型不同签证类型的缩写

签证是人们在国与国之间往来的重要身份证明。人签发的出境签证会根据出境身份、原因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那么美国目前有哪些类型的签证呢?让我们互相了解一下。A类签证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部长、专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和雇员及其家属;A-3:A-1和A-2类签证持有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庭成员。B类签证B-1:以处理商贸、考察访问等相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停留人员。B2:短期探亲访友,游客。C类签证C-1:过境外国人;C-2: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过境的外国人;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D类签证国际航班的机组人员和各国船只上的海员E类签证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子女;E-2: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F-1:留学人员(即自费留学人员;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G类签证G-1:外国政府派驻政府承认的国际机构和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及其下属工作人员和家属;G-2:派驻政府承认的国际机构和组织的其他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G-3:不被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的国际组织代表及其家属,或者非国际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G-4: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及其家属;G-5:上述G1-G4签证持有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庭成员。H类签证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H-2:因我国缺少某一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H-3:接受过各种培训的外国人;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及子女。I类签证美国各个国家的新闻、广播、电视等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子女。J类签证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流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和各类科研人员;J-2:签证接受者的配偶和子女。K类签证K-1:要去美国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K-2:签证持有者的成年子女。L类签证L-1:美国跨国公司派驻美国从事临时工作的子公司、办事处或国际企业的人员;L-2: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O类签证O-1:在科学、教育或商业、体育、文学和艺术方面得到国内或国际承认的人;O-2:上述体育或文学人物的附属品。其他签证类型M签证(即非学历国际学生签证签发给前往美国职业大学或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学生。N类签证(即一些特殊移民的父母和子女的签证是发给一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工作期间所带的家属(父母和子女的。P类签证(即娱乐圈和体育界优秀人才签证是发给娱乐圈的优秀表演者和参加比赛的优秀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发给短期赴美进行文化交流的人。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签证发给短期赴美从事专业宗教工作的人员。国防项目工作人员签证发给与美国政府有国防平等互惠条约(无签证代码的国家任命的工作人员。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发给那些去美国的人声明说,所有在旅行前14天内去过申根区、英国、爱尔兰、巴西和南非的非美国公民将被限制进入美国,除非有特殊情况。这项规定将于美国东部时间1月26日生效,有效期至总统宣布终止命令。来源:人民网

美国签证类型

美国签证通常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一般都是学签、工签。短期签证通常是旅游、商务、探亲、访友、治病等。
美国短期签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B类签证,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或旅游观光、寻求医疗服务的申请人。一般而言,B类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
国长期签证就是工作和学习签证,申请人希望以非移民身份在美国短期工作,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应根据工作类型申请相应签证。大部分长期工作签证都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雇主或代理公司提交申请批件,并获得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批准,然后才能申请工作签证。
办理美国签证的注意事项:
1、美国签证预约必须提供签证费收据号码,一张收据对应一个人,为绑定机制不可修改,面签时间预约后可免费改期一次,预约后取消面试,签证费用不退。
2、美国签证申请面试预约需要提供个人资料表,护照首页复印件。
3、所有美国签证申请材料的原件请于面试时带齐,便于签证官及时核查(身份证,户口本,结/离婚证,退休证,房产证,机动车驾驶证,银行证明等)。

美国签证有几种类型不同签证类型缩写

签证是大家往来各国进行流通的重要身份证明,根据大家的出境身份以及原因等各方面的因素影响,对于大家所颁布的出境签证也是会有所不同的。那么美国目前有哪几类签证类型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A类签证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B类签证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
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C类签证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D类签证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E类签证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G类签证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H类签证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I类签证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J类签证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签证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L类签证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O类签证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其他签证类型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学生。
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国防科研项目工作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与美国政府有国家防御平等互惠条约的国家所委派的工作人员(无签证代号)。
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的签发对象为赴美进行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士(无签证代号)。
2021美国入境最新消息美国白宫1月25日发布美国总统拜登的声明,对申根区、英国、爱尔兰、巴西、南非入境美国的非美国公民实施旅行限制,以阻止这些地区发现的几种新冠病毒变异株的传播。
声明说,凡是旅行前14天内曾到过申根区、英国、爱尔兰、巴西、南非的非美国公民将被限制入境美国,除非特殊情况。这一规定将于美东时间1月26日生效,有效期至总统宣布终止命令之时。
来源:人民网

美国签证有哪些类型

美国的签证类型分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移民签证又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就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美国签证是美国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以表示允许持有者提出进入美国国境的申请,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移民指意图放弃原来居住地与国籍,进入美国永久居留并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移民签证就是以移民美国定居为目的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经过严格的审核,给合格者签发一份“批准文件”,然后,申请人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职业移民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方式移民美国的人数总共为14万个配额。美国免面试的条件(必须4个条件都符合):(1)上次申请的美国一年多次的签证,并且申请人持签证赴美国且在停留期内出境(2)这一次申请的时间距签证失效日期的12个月之内,且申请人获得美国签证后没有被美国拒签过(3)上一次申请美国签证没有被领馆调查过(4)两次申请的目的是一样的备注:免面试的申请,如果领馆审核资料后要求面试,申请人必须去领馆面试。

美国移民签证类别可归为三类


  1.亲属移民,F1,F2A,F2B,F3,F4
  2.婚姻移民,CR1/CR2,IR1/IR2,K3/K4
  3.职业移民,EB1/EB2/EB3/EB4/EB5
   一、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
  1.美国公民的配偶。
  此类移民申请,可由美国公民直接赞助海外的配偶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但依法,此外国配偶只取得附有条件的二年有效永久居留权。一般而言,当此二年有效的永居居留到期日届满前90日,此美国公民必须签字证明其婚姻继续有效,并赞助申请解除上述的二年条件,使其外国配偶可顺利取得永久性的永久居留权。但外国配偶若能证明因家暴等原因而导致婚姻无法维持二年时,亦可自行申请解除二年限制,以取得永久性居留权。
  2.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3.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
  这类划归为最亲亲属,随到随办。
  另一类是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F1: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F4: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二、婚姻移民
  CR1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您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签证,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您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您自己为孩子申请签证:
  a.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b.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K3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CR1/IR1申请,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
  K3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夫妻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永久居留,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配偶团聚,再选择在美国转身份获得永久居留。

   三、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是通过就业,以满足美国经济发展需要来实现移民。
  EB-1第一优先(每年40,000名限额)国际经营及管理人才、杰出教授和科研人员、在科学、艺术或商务方面具有特殊才能之外籍人士。
  EB-2第二优先(每年40,000限额+第一优先之余额)在科学、艺术或商务方面具备独特能力者、尖端科技专业人士。
  EB-3第三优先(每年40,000限额+第二优先之余额)不符合第二优先类之学士级专业技术人士、技术性劳工(至少经过二年以上之训练与经验)、非技术性劳工。
  EB-4第四优先(每年10,000限额)牧师,神父宗教从业人士,两年以上非盈利性工作经验。
  EB-5第五优先(每年10,000限额)投资移民,美国移民局允许基于不同专业之外籍人士申请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不同职业之人员有不同的规范。
  注意事项:
  1.除非有特别免除之规定,否则各优先类别申请人必须具备美国雇主之聘书(joboffer),且该聘书之期限必须在本质上是永久性的;
  2.除了第一优先类别及有特别免除之规定者外,所有申请人必须具备劳工证(LaborCertificate)。劳工证是美国雇主雇佣外国人的证明。
  与普通大众关系较密切的EB-3中的三个类别的介绍:
  1、专业人士:申请人必须拥有学士以上的学位,并且是专业人员。同时,申请人必须获得劳工部发出的劳工许可证。如:律师、医生等;
  2、技术工人:申请人在提交移民申请时,必须是从事技术性工作的人员,即需要有两年以上的专门训练或工作经验才能胜任的工作,这份工作不是临时性工作或季节性工作,而且在美国找不到合适的工人。同时,申请人必须获得劳工部发出的劳工许可证。如:中餐厨师、电梯维修工等;
  3、非技术工人:申请人在提交移民申请时,是从事非技术性工作,而这份工作不是临时性工作或季节性工作,且在美国找不到合适的工人。同时,申请人必须获得劳工部发出的劳工许可证。如:食品加工厂工人,洗衣工等;
  因为非技术工的工资和工作环境比专业人士、技术工人都要差,国内解决不了招工难题,目前美国此类劳工缺口,加上对申请者的语言,学历,外语,工作经验没有要求,主要以美国雇主的资格获得移民签证,所以签证。

美国移民签证类型有哪些

【 #美国移民# 导语】移民签证赋予持有人永久留在美国的权利,并且可以在美国生活、工作和学习或从事任何合法的活动。美国移民签证主要包括两大类,分别是亲属团聚移民签证,以及职业移民签证。具体的信息且看 的详细介绍。 1.美国亲属团聚移民签证
     美国亲属团聚移民也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直系亲属和家庭担保。IR类(ImmediateRelativeImmigrantVisas),直系亲属类移民签证,分为5种类别,无名额限制。F类(FamilyPreferenceImmigrantVisas),家庭优先类移民签证,根据关系的亲疏,分为几种类别,有名额限制,有的需要排期,具体包括:
  1、美国配偶签证IR1、CR1
  1)IR1,颁发给和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申请者;
  2)CR1,在结婚未满两年的情况下,批准的移民签证将处于“有条件的身份”状态(CR1签证形式)。
  2、IR/CR2:子女类签证
  1)IR2,颁发IR1签证(美国公民配偶)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2)CR2,颁发给CR2签证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3、IR3/IR4:领养类签证(非海牙程序)
  1)IR3签证:在境外完成全部和最终领养程序后签发,要求父母一方(如未婚),或至少一方(如已婚)在领养前或领养过程中亲自见过孩子。
  2)IR4签证:发给一个即将来到美国被收养的孩子。如在领养前或领养期间,没有见过养父母。
  4、IR5:父母类签证
  颁发给年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5、F1:美国公民未婚成年子女签证(满21周岁)
  如果主要受益人结婚了,美国申请人需向美国签证中心提交经过公证的受益人的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受益人配偶的出生证复印件。受益人的F1移民等级将自动转为F3类。
  6、F2: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子女签证
  1)F2A: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及/或子女类签证(未满21周岁)
  美国绿卡持有者为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申请F2A类移民签证。
  2)F2B:美国绿卡持有者未婚子女类签证
  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为其未婚子女申请F2B类移民签证,未婚子女申请时年龄超过21周岁。
  7、F3:美国公民已婚子女类及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签证
  美国公民可为其已婚的子女申请F3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8、F4:年龄至少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和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签证
  美国公民可为兄弟姐妹申请F4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亲属团聚移民对申请者的要求非常低,只要亲属关系属实即可,不过F类很多签证需要较长时间的排期,申请者在等待的时候需要保持耐心。

2.美国结婚签证

  美国结婚签证既不全部算移民签证,但是也不全是非移民签证,部分签证转移民签证还是比较方便的,具体的分类和内容如下:
  1、K1:未婚夫(妻)类签证
  如果美国公民希望申请未来的配偶到美国并在美国结婚,申请K-1签证(也称作“未婚夫(妻)签证)。K-1签证是一次入境的非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进入美国当天起的90天内和美国申请人结婚,然后向当地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申请转CR1移民身份。
  2、K2:K-1受益人未成年孩子签证(21周岁以下)
  K-2签证的截止期为主要申请人签证批准日起的一年之内。过了这个日期,K-2受益人将不再适合办理该签证。
  3、K3:夫妻类非移民签证
  创建此签证是为了缩短已婚夫妇在其中一方等待申请获得批准时彼此分开的时间。当外国公民和美国公民结婚时,他们提交申请以获得配偶签证。在处理此申请期间,配偶可以获得K-3签证,以便能够在美国居住。在美国从K3身份转为IR/CR1身份要等很长时间,故受益人在其IR/CR1的移民申请档案到了领事馆后通常会选择办理IR/CR1的签证而不是K3的签证。
  4、K4签证:K3签证持有人的子女
  K3受益人的未成年孩子(21周岁以下)也可申请K4签证进入美国。

3.美国职业移民

  美国职业移民主要分为五大类,每一类又会有不同的具体类别,具体内容如下:
  1、EB1签证:第一优先级别
  第一优先工作者是那些获得EB1签证的人,他们可以分为三组:
  1)EB1A:国际公认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2)EB1B:在艺术、科学、商业、教育或体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人;
  3)EB1C: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海外为美国分公司、子公司或母公司工作的跨国高管经理。
  2、EB2签证:第二优先级别
  1)PERM劳工证申请中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外加5年工作经验的申请类别;
  2)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申请免除PERM劳工许可申请的国际利益豁免NIW申请。
  3、EB3签证:第三优先级别
  1)熟练技术工人:申请人必须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专业技术类要求有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拥有学士学位的人,比如:厨师、电工这类、工程师、讲师、品质检测员等就属于技术类;
  3)其它工人(EW):指非技术工人,他们不需要有两年以上的培训或工作经验,但他们的工作不能是临时性或季节性的。申请人能够胜任不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例如中国人最常见的清洁工、食品加工厂、种植工、养殖工,屠宰工等。
  4、EB4签证:第四优先级别
  1)宗教工作者(SD签证和SR签证)
  2)美国的广播公司
  3)美国政府的现任或前任雇员
  4)美国政府的伊拉克雇员(SQ签证)
  5)美国政府的阿富汗雇员(SQ签证)
  6)伊拉克和阿富汗口译员或笔译员(SI签证)
  7)某些外国医学毕业生
  8)国际组织雇员的某些家庭成员(配偶和未婚子女)等。
  5、EB5签证:第五优先界别
  1)为在目标地区以外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者提供C-5签证;
  2)为在目标农村或高失业率地区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者提供T-5签证;
  3)参与投资者试点计划的投资者的R-5签证不在目标地区;
  4)I-5签证,适用于在目标地区参与投资者试点计划的投资者。
  可以看出,美国移民签证的种类虽多,但是整体上分类两大类,对于申请者而言,并不难选择。除了移民签证的条件要求之外,相关的排期也是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