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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留学生回国档案如何归档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1-27 19:07:37 浏览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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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存放流程

1、如果大家想要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存放档案,一般都是向学校说明档案的情况,再申请档案转递到当地的留学生服务中心。 2、然后准备好自己的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之后,提交给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审核,办理托管档案的手续。 3、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存放完档案之后我们同样会领取到对应的存档证明,那么大家今后就可以回国时使用这一份证明对自己的档案进行转递,或者是对产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归档。 4、目前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存档的流程并不复杂,主要是很多人并没有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可以找到自己找朋友代办或者是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代办。

留学生档案存放在哪里

法律分析:1.个人档案从高中就开始建立起来了,所以高中时候出国留学的时候已经生成了个人的档案,留学回来之后可以先查找一下自己的档案所在地,看看有没有真的丢失;2.有的学生在出国留学期间,高中学校会继续保管学生的档案,所以可以先去之前的高中院校查看一下,还在的话,可以办理档案转移,将档案存放在合理的档案管理机构;3.或者去当地的人才中心看看,人才中心是国家法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出国留学之后,有些人会将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存放;4.也可以去当地教育部的留学生服务中心查询,一般出国留学的学生,相关的档案材料都是存放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如果哪里都没有找到自己的档案,多半是档案丢失了,这时候就需要赶紧重新再补办一份档案了。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出国留学,个人档案应该如何存放

  在我国,个人档案是伴随每个人一生的重要文件之一。接下来就由我为大家介绍出国留学,个人档案应该如何存放,详情请看下文。
  出国留学,个人档案应该如何存放   为什么要存放档案?
  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如果长时间把档案留存在自己手里超过两年,很有可能变成“死档”。如果自己的档案变成“死档”则需要重新建档。重新建档非常麻烦还有可能造成信息缺失。因此,留学生最好在出国前把档案存放到指定位置或地区。
  出国留学档案可以存放在哪里?    学校保管
  部分学校提供档案留校服务,基本都是免费保留一两年,需要上交的资料需要视学校情况而定。如果两年后档案没有单位接收,那么档案和户口就会打回原籍。
  学校代管档案对于前往英国、中国香港这些提供一年制硕士课程的地方读书的学生来说比较适合。但如果留学时间较长,超过了学校能存放档案的时间,则不建议将档案存放于学校,这是由于在存放期满后,如学生未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档案有可能在转回原籍的过程中造成丢失的情况。
  放在人才市场
  毕业生填写好材料之后,档案由学校转递到学生户籍地的人才交流市场。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如学生之后返回当地就业,那么调档手续会比较简便。
  工龄计算问题
  有人担心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会开始计算工龄从而导致留学回国后失去“应届毕业生”求职的有利身份。实际上,首先,工龄的开始计算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计算方式主要是从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同时,北京对于留学生毕业落户的条件之一也是留学期间未缴纳社保,这也与档案存放在哪里基本没有关系。
  存放在留服中心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留服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领域的相关服务。留学存档是留服中心为留学人员提供的一项服务,留学人员可在留服中心的“留学存档”业务下,办理“出国(境)存档”“回国(境)存档”“档案转出”“开具证明”“党组关系转出”等事项。
  对于出国(境)存档的人员,申请条件包括:
  · 自费出国(境)攻读学位
  · 获得offer和学生签证
  · 无工作经历
  · 档案存于户籍地
  留服中心提醒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我处不予受理。”
  对于出国(境)存档的人员,档案存放流程主要包括:进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即中国的留学存档页面。进行新用户注册,并进行“档案存入申请”;审核通过后持打印版调档通知单/提档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进行调档,并将取回的个人密封档案袋存入到留学服务中心的留学人员档案室。
  去原籍所在地调档案回留学服务中心时,方式为:机要文件通信/EMS标准快递,不接受个人送达。
  留服中心存档常见问题Q&A   Q: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保管,如何存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答: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不能直接将档案存入留服中心,需先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然后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根据档案存入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Q:如何获得办理结果及相应证明或材料?
  答: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政务平台统一使用电子证照反馈业务办理结果,不再提供纸质材料。档案业务涉及的相关材料有:“调档通知单”“提档函”“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出具的人事档案相关证明等。审核通过后,可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的“留学存档”栏目进入“用户中心”查看。如申请者在档案调转过程中,需要纸质版本材料作为办理依据可自行打印使用。
  Q: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能办理社会保险吗?
  答:不能办理。如有需要,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社保政策咨询电话:12333。特别提醒注意的是,留学期间缴纳有工作单位的社保(含医保),可能影响留学回国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Q: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怎么办?
  答:提交申请前个人信息需要变更的,可自行登录修改;档案存入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除联系方式信息外,个人无法更改其它信息。确有必要的变更请按照《邮件咨询须知》将问题和存档人身份证照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档案咨询邮箱。
  
  出国留学需要注意的事项   1、建议出行前理清相关事项并整理好相应物品:
  记录好学校地址、联系人或接机人姓名、电话;准备好少量零钱、国际信用卡、汇票或旅行支票;准备好护照、签证、机票、学校录取通知书、健康证、学历等重要资料及复印件;带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工具。带上相关电子产品的变压器、转换插头、插线板,常用药品,衣物,个人证件照片及一些常用电脑软件。
  2、出充裕的时间到达口岸办理各类出境检查手续,这需要留学生朋友和亲属引起注意。
  3、行之前仔细检查护照、签证等是否带齐。有些“老留学生”在假期回国后,办理了新护照,在返校时多次出现因仅持有新护照,而忘记携带贴有有效签证的老护照而难以通关的现象。提醒有这类情况的留学生,贴有有效签证的旧护照也要随身带,以免影响出境行程。
  同时,须注意不能私自揭下旧护照上的签证贴在新护照上,这属于出入境违法违规行为,视为无效证件。
  4、据海关规定,出境时,携带现金别超过2万元人民币或者折合等于5千美元的外币现钞。如果要超出这个标准,需要向海关事先申报,否则一经查出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5、多家长担心孩子出国生活不适应、不方便,给孩子准备了很多食品及生活用品,结果导致行李超重,因此在过关时将被处以不菲的罚金。所以,切记随身行李每人不能超过20公斤。
  6、提前了解目的国关于携带物品的有关限制,以免蒙受损失。有留学生都想带点国内的特产出国,但有的物品会是所到国家所禁止入境的。例如,澳大利亚禁止携带乳制品、蛋制品、肉类制品等入境。

毕业出国留学,档案存放在哪里?

如果毕业后选择出国,学校会将档案袋取出,可以选择存放在留学生服务中心,或是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学校可以保管档案,需要询问学校可以保管的期限。
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此项工作延伸的其它服务。
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已在国(境)院校结束课程的留学人员,均不在处受理范围)
存档需知: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来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符合留学服务中心存档条件的留学人员首次办理存档手续时,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请先将档案退回至户口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持所需材料前来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调档通知单”,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调档。
扩展资料: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以事业单位法人注册,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广泛涉及公派、公派出访团组护照签证、国外宣传服务保障、留学回国安置、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科研启动基金申请和“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留学人员回国投资咨询、新加坡政府全额奖学金生项目、国际教育展、来华留学、自费留学中介、人事档案管理等多领域、高层次、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出国留学可以把毕业档案放在学校,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或者人才市场。
户口档案留校: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吧),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
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简称留服):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扩展资料档案存放需材料: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3、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学生签注页)复印件1份;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
(1)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2)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
6、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
7、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的档案保管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百度百科-档案管理(毕业未就业学生)
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1、由于有关政策不够协调,有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尚不能选择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致使他们在档案转递和充分享受国家留学政策等方面遇到了很多麻烦。2、由于有些学生和家长对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缺乏认识,将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放在自己家里,以至发生档案遗失或永远无法转递的情况,为学生日后回国工作甚至个人生活带来后患。
不论出国留学毕业后是回国发展还是留在国外就业,档案这个问题总是不容忽视且十分重要的,那么对于留学生来说,档案要怎么处理呢?
第一种方式:户口档案留校
部分学校有提供户口档案留校这项服务,基本都是免费保留一两年,只需要提交部分资料,如果两年后你的档案没有单位接收,那么你的档案和户口就会打回原籍第二种方式:人才市场这种方式极为普遍,而且当地就业手续也非常方便,当然缺点也很明显,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失去应届生身份,可能会存在部分国家福利补贴的不同。第三种方式: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这种方式优点在于: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家唯一提供留学服务的单位、可以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包括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就业报道、各种人士证明和出国留学记录;并且存档、转档十分方便灵活。
备注:留学人员出国前可自愿选择将档案存放在户籍地人才机构或留学服务中心。无论存放在哪里,对今后学成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证等,均无任何影响。
总而言之,出国留学不论是那种档案处理方式,都需要及时去存档,否者等到需要时候再去查找会更加来的困难和麻烦。
1.把档案留在当前学校
这样做的前提是,你的学校有这项服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吧),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另外,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期间的经历)。
2.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档案室代管档案: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4)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5)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6)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优点: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是国家唯一提供全方位留学服务的单位。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一条龙服务的配套机制,留学存档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办理出国留学或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负责出国留学存档人员中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境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材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3)时间灵活: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如果档案原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也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因为放在留服是要uncon的offer才行,如果现在还没拿到uncon可以等拿到以后委托国内的家人或者朋友帮忙办理)。
缺点: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中心”档案室或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
3.档案挂靠人才市场
优点:在当地就业手续简便。
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是否计算工龄需要咨询本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
以上三种处理档案的方式供有意出国留学的同学参考,档案放在学校方便,放在留学生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全,挂靠人才市场利于在当地就业。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只一点,档案不是小事,马虎不得。
1.户口档案留校
  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吧),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另外,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期间的经历)。
  2.人才市场
  优点:在当地就业手续简便。
  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这里有人说是有工龄的,我是没有查到相关的规定,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些国家补贴、福利方面的不同)
  3.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简称留服)
  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4)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5)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6)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该放在学校保管;返回原籍;人才市场;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等等。学校保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新加坡读研一般也就是1年多。如果学校愿意保管,那么等你毕业后回学校办理也可以的。但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具体要准备的材料也要根据学校的要求来。所以,学生在毕业前要提前咨询好学校的户口和档案处理政策。保留年限到了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就要打回原籍,而返回原籍就有可能导致档案丢失,学校也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返回原籍如果学校不愿意保管学生档案,那么毕业生的档案就要迁出学校的集体户口,转到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至生源地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或教育局接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及时处理放在原籍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就有可能失去“干部身份”和“无法计算工龄”。人才市场如果不想把户口放回原籍,想把户口和档案都放在当地的人才市场,可以咨询各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人才市场是可以同时保管户口和档案的,不过流程比较繁琐,可以自行查询各地人才市场官网。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电话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电话:010-62677800
资料拓展: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是教育部下设的一个服务机构,主要负责留学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其服务电话为:010-5678901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受教育部主管,专门负责管理留学人员的档案,档案管理包括留学人员的入学申请、学术成就、社会实践、出国签证、留学归国等活动和经历的档案管理。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旨在为留学人员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档案管理服务,为留学人员提供便捷、安全的档案管理环境,并为留学人员的日常活动提供服务。
一般情况下学生出国留学档案存放三大方式:
存放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毕业后档案存放学校(一定注意两年期限);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
留服中心存档要求条件: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提示:
持电子签证入境的留学人员,请上传电子签证信,如:赴英国留学电子准签信;如签证已过期,除上传过期的学生签证外,还须上传有效期内的“长期居留卡”等最新有效签证材料。
注意: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我处不予受理。

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存放

  出国留学的人数在增加,那么国内的档案该怎么保存呢?具体情况是怎么样呢?想必是不少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一起来看看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存放,欢迎阅读。
  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存放
  随着出国留学和回国人员的不断增加,个人档案如何存放问题越来越引起留学人员的关注。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留学存档,可登录中国( www.cscse.edu.cn ),进入“留学存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用B5纸打印,携带护照、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和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等复印件前往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
  1、留学人员档案室服务对象
  (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2、档案管理提示
  ①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均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② 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只要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③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3、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需提供经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回国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留学存档人员落实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手续后,可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如存档人员已经办理工作派遣手续,但其工作单位不能接收其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继续管理其档案
  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存放?
  留学存档常见问题解答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何时成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包括哪些人?
  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3、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1)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2)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3)接转中共党员组织关系;
  (4)办理生育服务证;
  (5)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
  4、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与存放在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相比,有什么优势和特色?
  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是留学人员这一特定群体,具备并形成了不同于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的优势和鲜明的服务特色,主要体现在: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是国家唯一提供全方位留学服务的单位。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一条龙服务的配套机制,留学存档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②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③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④办理出国留学或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⑤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⑥负责出国留学存档人员中的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⑦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境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材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综上所述,留学人员档案室不仅解决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解决的尚未就业的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校生、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还可为他们办理学成回国后,在全国范围内的就业和落户手续。否则,他们只能作为无业人员将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城镇街道办事处或原籍,学成回国后,只能按无业人员在当地办理招工、就业手续。
  5、个人能否保管档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6、申请存档者已经出国学习,还能否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存档手续?如果可以,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7、赴香港、澳门地区学习的学生档案能否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
  可以存放。
  8、档案现存放在街道办事处,能否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只要申请存档者系自费出国留学,其存放在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9、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1)本人护照(香港、澳门地区提交港、澳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
  (2)签证(香港、澳门地区提交签注)的原件、复印件;
  (3)国外教育机构(香港、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档案管理费(20元/月,240元/年,办理存档手续时交纳,如超过存档期限,仍决定继续存放,需办理续费手续)。
  10、如果签证(香港、澳门地区签注)尚未办理下来,能否先办理存档手续?
  可以办理。
  11、能否办理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能否为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
  可以办理出国留学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但不能为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不能接转留学回国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
  12、留学期间党费如何缴纳?
  在境外和港、澳地区学习期间,中共党员暂时不交纳党费,待学成回国或从港、澳地区完成学业回内地工作后,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再补交党费。
  13、档案和户口是否能同时存放在“中心”?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在京无合法固定住所,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凡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的,都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14、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1)需提供经“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2)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过“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15、留学人员档案室能否为留学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留学人员档案室目前还不能为留学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16、存档期间能否为存档人员计算工龄?
  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中心”档案室或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
  17、留学人员档案室能否为高中未毕业或未在国内上高中的留学回国人员建立档案?
  可以帮助建立档案,但必须提供在国外高中学习期间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如在国内上过高中但未毕业的,需提供国内就读学校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学习阶段成绩单的原件。
  18、留学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但尚未完成学业,其人事档案如何处理?
  留学存档人员未完成学业,不能办理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学历、学位认证和工作派遣手续者,如出国前系本(专)科毕业生,并有国内毕业院校发放的派遣证,其人事档案可转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果没有派遣证的,可与原毕业院校有关部门联系补办派遣证事宜,不能补办者,其人事档案只能转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19、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是否还能将档案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20、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留学存档人员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存档人员落实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手续后,可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如存档人员已经办理工作派遣手续,但其工作单位不能接收其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继续管理其档案。
  21、我户口不在北京,但是档案目前保存在北京的人才服务机构。留学回国后,能否将档案从原来存放的人才中心,直接调到留学服务中心?
  答:不能。根据相关规定,外省市人员在北京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北京地区范围内调转,而是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后方可调入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
  以上是我整理的出国留学人员怎么存档案,谢谢浏览。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档案办理流程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以下是详细介绍的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关于档案办理详细过程,供大家参考!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政编码: 100080
   电话: 010-6267 7800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9点-16点
   办理流程:
   1、首先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位于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2、到达办事大厅
   3、按照需求排队取号,来的早的话排队的人会比较少。
   4、等候。。。
   5、拿着材料前往办事柜台
  (图片均来自网络)
   将档案存在放留学服务中心有两种办法:
   1、亲自去现场交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人很多,请早去排队
   需要带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有人说不用签证也可以成功办理,博主未考证,仅供参考);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月;
   注: 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2、邮寄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保管费+50元服务费+邮寄费
   需邮寄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4)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填写好邮寄办理存档手续申请表(传送门)。
   档案转至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 机要邮寄: 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3
  (2) 密封自带: 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编:1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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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档案保管如何办理

  出国留学的同学,档案如何保管是一个需要了解的问题,那么接下来就和来看看档案保管如何办理?

   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办理程序(以下所提文件皆为原件)
  1、《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申请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在线提交申请、自行打印并贴近期1寸白底证件照片1张)
  2、护照(在有效期内);
  3、留学签证(须为学生签证,欧洲部分国家可以用申根签证);
  4、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即出国直接攻读学位,无需学习语言或预科课程)
  5、毕业证书(应届毕业证书原件)
  携带以上5项材料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公室申请,同时,申请人须按照“留学存档”要求办理个人人事档案调档手续。
   第二次前来中心(可请被委托人带委托书办理)携带如下材料:
  1、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原户籍单位须在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同意迁出)
  2、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翻译件,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在嘉华翻译的提供翻译受理凭条);
  3、户籍卡(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照(首页复印件);
  6、留学签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8、户口存放费用(一次性交纳3年管理费,共计720元,如中间发生变化,则按多退少补原则办理)
  备齐上述材料,中心与留学人员签署“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一式两份),申请手续即告完成。
   长期存档
  1、存档对象:准备出国留学人员或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自费留学人员(含赴港澳地区)。
  2、办理流程
  (1) 完成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 ,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并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2) 需提交的材料:
  ① "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
  ②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③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一份;
  ④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我处、而已在国外就读者,可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⑤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签注)的复印件一份;
  ⑥ 720元档案管理费(三年保存期限的费用。若需存档三年以上费用可一次交清);
  ⑦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
  (3)上述条件均合格者,我处为其开具"存档卡"、"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我处。
  本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自带交至我处或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直接寄至我处。
   特别提示:
  * 本人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最好留在国内保管);
  * 办理档案续费所需材料:"存档卡"原件;
  * 办理档案退费:"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若发票兑奖联撕毁(或丢失),不予退费;
  *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已办理了自费出国长期存档手续的人员,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退存手续的(不将档案放我处),需交纳相应的单项办理费

高中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办

高中生出国留学档案一般都是放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校或者当地的人才市场。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专门为出国留学人员保管档案。一般情况下高中生毕业生会选择把档案留到学校,每个学校都会有这项业务,但是有时间限制,一般为一到二年。具体需要的材料不同学校的具体要求不同,在超出保管年限以后档案会被打回原籍,学校不会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也可以选择将档案留在人才市场。01档案的保管有些学校,会为准备留学的本科生提供学生档案留校服务,不过一般是一至两年免费保留。如有时间限制尚未收到相关机构接收,学生档案将被送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可以向学校老师咨询具体办理手续。好处:学校具有良好的信誉,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安全度较高,学生回国后,还可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不利因素:留校只是择业期的延长,并不代表学生留校工作,即不能算工作年龄或出具人事关系证明,而且留学期间的档案是空白,学校不会填写留学期间的经验。02人才市场这种方法也很常见,就像我们在毕业前签订三方协议一样,把自己的档案寄到自己户籍所在的人才市场。好处:毕业后办理就业手续比较方便。弊端:与学校存档一样,留学期间空白档案,不算工作年限。03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专门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机构,主要为以下几类留学生提供档案代管服务:①国外大学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无工作经验);②在读期间完成国内高校的退学手续,直接出国留学人员;③中学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此外,留学生服务处还会记录留学生出国留学及在香港、澳门就读经验,填补海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资料的空白,完善档案档案。优势:海外留学服务中心提供境外学历认证、留学回国报告、各类人士证明及留学记录。而且存档、转档非常方便灵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留学生回国档案如何归档

人事档案是按照相关政策,在培养、使用、选拔、录用人才中形成的个人经历、思想政治、品德作风、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人事档案与毕业后的就业落户息息相关,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档案是否已经存档,存档在何处。而留学存档管理系统,是可以办理所有档案业务,包括档案存入、档案转出、开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借出、补退费,都可以在线办理。如果没有办理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也不是必须存在留学服务中心的,也可以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留学生人才档案存档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出国(境)存档”,另一个是“回国(境)存档”出国留学人员可办理“出国(境)存档”。而“回国(境)存档”的服务对象是:非京籍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后,其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京籍留学人员:回国在京就业后,其“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将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此外: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不予受理!需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将档案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出国(境)存档”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电子版,需上传清晰的pdf格式的扫描件。文件需小于1M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3、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4、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5、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6、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上传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上传:(1)包含有效期的国(境)外院校“学生证”或“学生卡”;(2)如果“学生证”或“学生卡”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上传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7、国内高中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需上传“高中毕业证书(盖章页)”;“回国(境)存档”所需材料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