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出国留学,个人档案应该如何存放
- 2、留学生回国档案如何归档
- 3、留学生不知道档案该怎么存放?存放指南现已送达,请尽快查收!
- 4、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存放
- 5、出国留学 在北京读书的准留学生如何存放档案及户口
- 6、留学档案存放需要注意什么?
- 7、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存放流程
- 8、留学生回国档案如何归档
出国留学,个人档案应该如何存放
在我国,个人档案是伴随每个人一生的重要文件之一。接下来就由我为大家介绍出国留学,个人档案应该如何存放,详情请看下文。
出国留学,个人档案应该如何存放 为什么要存放档案?
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如果长时间把档案留存在自己手里超过两年,很有可能变成“死档”。如果自己的档案变成“死档”则需要重新建档。重新建档非常麻烦还有可能造成信息缺失。因此,留学生最好在出国前把档案存放到指定位置或地区。
出国留学档案可以存放在哪里? 学校保管
部分学校提供档案留校服务,基本都是免费保留一两年,需要上交的资料需要视学校情况而定。如果两年后档案没有单位接收,那么档案和户口就会打回原籍。
学校代管档案对于前往英国、中国香港这些提供一年制硕士课程的地方读书的学生来说比较适合。但如果留学时间较长,超过了学校能存放档案的时间,则不建议将档案存放于学校,这是由于在存放期满后,如学生未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档案有可能在转回原籍的过程中造成丢失的情况。
放在人才市场
毕业生填写好材料之后,档案由学校转递到学生户籍地的人才交流市场。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如学生之后返回当地就业,那么调档手续会比较简便。
工龄计算问题
有人担心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会开始计算工龄从而导致留学回国后失去“应届毕业生”求职的有利身份。实际上,首先,工龄的开始计算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计算方式主要是从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同时,北京对于留学生毕业落户的条件之一也是留学期间未缴纳社保,这也与档案存放在哪里基本没有关系。
存放在留服中心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留服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领域的相关服务。留学存档是留服中心为留学人员提供的一项服务,留学人员可在留服中心的“留学存档”业务下,办理“出国(境)存档”“回国(境)存档”“档案转出”“开具证明”“党组关系转出”等事项。
对于出国(境)存档的人员,申请条件包括:
· 自费出国(境)攻读学位
· 获得offer和学生签证
· 无工作经历
· 档案存于户籍地
留服中心提醒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我处不予受理。”
对于出国(境)存档的人员,档案存放流程主要包括:进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即中国的留学存档页面。进行新用户注册,并进行“档案存入申请”;审核通过后持打印版调档通知单/提档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进行调档,并将取回的个人密封档案袋存入到留学服务中心的留学人员档案室。
去原籍所在地调档案回留学服务中心时,方式为:机要文件通信/EMS标准快递,不接受个人送达。
留服中心存档常见问题Q&A Q: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保管,如何存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答: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不能直接将档案存入留服中心,需先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然后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根据档案存入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Q:如何获得办理结果及相应证明或材料?
答: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政务平台统一使用电子证照反馈业务办理结果,不再提供纸质材料。档案业务涉及的相关材料有:“调档通知单”“提档函”“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出具的人事档案相关证明等。审核通过后,可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的“留学存档”栏目进入“用户中心”查看。如申请者在档案调转过程中,需要纸质版本材料作为办理依据可自行打印使用。
Q: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能办理社会保险吗?
答:不能办理。如有需要,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社保政策咨询电话:12333。特别提醒注意的是,留学期间缴纳有工作单位的社保(含医保),可能影响留学回国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Q: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怎么办?
答:提交申请前个人信息需要变更的,可自行登录修改;档案存入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除联系方式信息外,个人无法更改其它信息。确有必要的变更请按照《邮件咨询须知》将问题和存档人身份证照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档案咨询邮箱。
出国留学需要注意的事项 1、建议出行前理清相关事项并整理好相应物品:
记录好学校地址、联系人或接机人姓名、电话;准备好少量零钱、国际信用卡、汇票或旅行支票;准备好护照、签证、机票、学校录取通知书、健康证、学历等重要资料及复印件;带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工具。带上相关电子产品的变压器、转换插头、插线板,常用药品,衣物,个人证件照片及一些常用电脑软件。
2、出充裕的时间到达口岸办理各类出境检查手续,这需要留学生朋友和亲属引起注意。
3、行之前仔细检查护照、签证等是否带齐。有些“老留学生”在假期回国后,办理了新护照,在返校时多次出现因仅持有新护照,而忘记携带贴有有效签证的老护照而难以通关的现象。提醒有这类情况的留学生,贴有有效签证的旧护照也要随身带,以免影响出境行程。
同时,须注意不能私自揭下旧护照上的签证贴在新护照上,这属于出入境违法违规行为,视为无效证件。
4、据海关规定,出境时,携带现金别超过2万元人民币或者折合等于5千美元的外币现钞。如果要超出这个标准,需要向海关事先申报,否则一经查出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5、多家长担心孩子出国生活不适应、不方便,给孩子准备了很多食品及生活用品,结果导致行李超重,因此在过关时将被处以不菲的罚金。所以,切记随身行李每人不能超过20公斤。
6、提前了解目的国关于携带物品的有关限制,以免蒙受损失。有留学生都想带点国内的特产出国,但有的物品会是所到国家所禁止入境的。例如,澳大利亚禁止携带乳制品、蛋制品、肉类制品等入境。
留学生回国档案如何归档
留学生回国档案归档具体流程如下:1、确定归档的时间留学生回国档案的归档时间可以是在留学期间结束时,也可以在回国后一段时间内完成。一般来说,归档时间越早越好,因为留学生回国后可能会忙于工作、生活等事务,没有更多的时间去管理之前的文件。1、确定归档的时间2、整理文件在确定归档时间后,需要对所有的留学生回国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对于每个文件,应该建立一份档案索引或文件夹,以便于日后查找或操作。在整理时,应该注意不同类型的文件应该放在不同的文件夹中,以便于后续的管理。3、存储文件确定了归档时间并整理了文件后,接下来就是存储文件。选择好存储地点后,需要将所有的文件及其索引或文件夹保存到同一个存储介质中,例如U盘、硬盘或云存储中。注意每个存储介质需要备份,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性。4、更新档案归档不只是一次性的操作,留学生回国档案需要不断更新,以便于记录留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每次有新的文件要加入留学生回国档案时,都需要按照同样的归档步骤进行操作,并将新的文件归档到之前已存在的档案索引或文件夹中。档案调取准备材料:1、准备材料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本人提取:应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委托他人提取:有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3、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综上所述,留学生回国档案的归档需要考虑到时间、整理、存储和更新。只有在每个环节中都认真做好,才能够为留学生提供一个完整、准确、易于查找的留学生回国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留学生不知道档案该怎么存放?存放指南现已送达,请尽快查收!
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出国留学从过去的稀奇事成了现在的平常事,越来越多的人只要抓住了机会就会前往海外进行深造学习。 与此同时,留学生的档案问题也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成为了留学生们在出国前不得不面对的,让大家头疼不已的难题。
为什么留学生的档案问题这么棘手? 留学生不同于我们熟悉的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想要继续升学的话,只要顺利考取了研究生,研究生院校就可以替大家保管档案。 而国外是没有档案制度的,留学的院校自然也不会替留学生们存放档案。 因此,留学生档案就成了大家留学路上难以处理的阻碍。 难道留学生的档案真的没有办法存放吗? 为此给大家准备了一份存放指南,只要大家仔细阅读,就能找到答案啦!
1、档案暂存学校。 学校曾在毕业时为我们发放档案,就说明档案是可以存放在学校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只能为毕业生保管档案两年,一旦超过时间,档案就会被打回毕业生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同时,学校将不会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2、档案存放到人才中心。 人才中心是国家指定的档案存放单位。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同学,都可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 但是,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留学生时期产生的档案资料是无法同步更新的,也会让大家失去应届生的身份。 3、档案存放在留学生服务中心。 留学生服务中心是国家专门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设立的机构,直属于国家教育部门。一般出国留学的同学们的档案都可以存放在这里,后续办理相关业务也比较方便。 如果是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以及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档案,留学生服务中心是无法接收管理的。
当然,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选择档案存放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虽然长期存放的结果和影响各有差异,但是上述方式都可以解决留学生档案的存放问题。 现在,你知道自己的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了吗? #档案管理#
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存放
出国留学的人数在增加,那么国内的档案该怎么保存呢?具体情况是怎么样呢?想必是不少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一起来看看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存放,欢迎阅读。
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存放
随着出国留学和回国人员的不断增加,个人档案如何存放问题越来越引起留学人员的关注。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留学存档,可登录中国( www.cscse.edu.cn ),进入“留学存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用B5纸打印,携带护照、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和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等复印件前往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
1、留学人员档案室服务对象
(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2、档案管理提示
①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均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② 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只要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③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3、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需提供经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回国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留学存档人员落实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手续后,可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如存档人员已经办理工作派遣手续,但其工作单位不能接收其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继续管理其档案
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存放?
留学存档常见问题解答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何时成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包括哪些人?
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3、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1)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2)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3)接转中共党员组织关系;
(4)办理生育服务证;
(5)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
4、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与存放在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相比,有什么优势和特色?
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是留学人员这一特定群体,具备并形成了不同于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的优势和鲜明的服务特色,主要体现在: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是国家唯一提供全方位留学服务的单位。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一条龙服务的配套机制,留学存档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②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③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④办理出国留学或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⑤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⑥负责出国留学存档人员中的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⑦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境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材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综上所述,留学人员档案室不仅解决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解决的尚未就业的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校生、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还可为他们办理学成回国后,在全国范围内的就业和落户手续。否则,他们只能作为无业人员将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城镇街道办事处或原籍,学成回国后,只能按无业人员在当地办理招工、就业手续。
5、个人能否保管档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6、申请存档者已经出国学习,还能否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存档手续?如果可以,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7、赴香港、澳门地区学习的学生档案能否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
可以存放。
8、档案现存放在街道办事处,能否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只要申请存档者系自费出国留学,其存放在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9、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1)本人护照(香港、澳门地区提交港、澳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
(2)签证(香港、澳门地区提交签注)的原件、复印件;
(3)国外教育机构(香港、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档案管理费(20元/月,240元/年,办理存档手续时交纳,如超过存档期限,仍决定继续存放,需办理续费手续)。
10、如果签证(香港、澳门地区签注)尚未办理下来,能否先办理存档手续?
可以办理。
11、能否办理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能否为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
可以办理出国留学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但不能为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不能接转留学回国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
12、留学期间党费如何缴纳?
在境外和港、澳地区学习期间,中共党员暂时不交纳党费,待学成回国或从港、澳地区完成学业回内地工作后,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再补交党费。
13、档案和户口是否能同时存放在“中心”?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在京无合法固定住所,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凡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的,都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14、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1)需提供经“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2)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过“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15、留学人员档案室能否为留学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留学人员档案室目前还不能为留学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16、存档期间能否为存档人员计算工龄?
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中心”档案室或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
17、留学人员档案室能否为高中未毕业或未在国内上高中的留学回国人员建立档案?
可以帮助建立档案,但必须提供在国外高中学习期间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如在国内上过高中但未毕业的,需提供国内就读学校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学习阶段成绩单的原件。
18、留学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但尚未完成学业,其人事档案如何处理?
留学存档人员未完成学业,不能办理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学历、学位认证和工作派遣手续者,如出国前系本(专)科毕业生,并有国内毕业院校发放的派遣证,其人事档案可转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果没有派遣证的,可与原毕业院校有关部门联系补办派遣证事宜,不能补办者,其人事档案只能转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19、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是否还能将档案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20、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留学存档人员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存档人员落实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手续后,可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如存档人员已经办理工作派遣手续,但其工作单位不能接收其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继续管理其档案。
21、我户口不在北京,但是档案目前保存在北京的人才服务机构。留学回国后,能否将档案从原来存放的人才中心,直接调到留学服务中心?
答:不能。根据相关规定,外省市人员在北京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北京地区范围内调转,而是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后方可调入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
以上是我整理的出国留学人员怎么存档案,谢谢浏览。
出国留学 在北京读书的准留学生如何存放档案及户口
越来越临近毕业 各种手续程序纷至而来
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户口、档案的放置问题了? 这其中一些入了党的留学人们还要面对党组织关系放在哪里的更bug的问题....
刚刚跑完全部手续的人来分享一下经验
首先 户口和档案问题。
一、对于北京籍留学生来说,只需要按照学校就业发展指导中心的要求填写一个出国申请退出就业程序的表格,学校会默认将你的户档转回生源地。比如说我的户口和档案就转回到了户口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及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大家可能经常听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名字,这个地方又是干什么用的呢?
下面就要说到
二、对于非北京籍留学生来说,如果日后出国回来希望在北京继续工作,获得北京户口,那么选择将档案(如果可以户口)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再好不过得选择。放档案是很简单的流程,如果要放户口的话稍微复杂一点,下面附上去留服中心放档案的攻略供大家参考:
(攻略来源:http://blog.renren.com/share/261501987/15852664251)
1. 地点
首先,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搬迁了,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很好找的有点像M的大厦) 。
“尊敬的各位留学存档人员:
因我中心即将搬迁至新的办公地点(请网上查询),为确保在搬迁过程中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安全,留学人员档案室从2012年3月8日起至3月20日止,开始搬家前的准备工作(档案封箱)及搬运工作。在上述时间段内,档案室暂停止办理档案转出、开具各种证明及单位阅档等手续。3月21日,我中心在新址正式对外办公。
以上特告,敬请留学存档人员谅解。
3月21日起正式启用下列通讯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很好找的有点像M的大厦)
邮编:100080
电话:62677800-这个电话万年都是客服忙
传真:62677632
2. 办理档案 (放留服的优势就是以后回国学位认证很方便~)
办理存档相关手续
办理的类型
长期存档
存档对象:准备出国留学人员或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自费留学人员(含赴港澳地区)。
办理流程
(1) 完成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 www.cscse.edu.cn,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并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需提交的材料: (不需要翻译offer)
① " 存档人员登记表 "一份-此表里面“留学类别”一律都是“长期”,无论几年;
② 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最好带上原件
③ 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一份 ;最好带上原件
④ 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我处、而已在国外就读者,可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⑤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签注)的复印件一份;调档时,可以没有。调户口,必须有
⑥ 720元档案管理费 (三年保存期限的费用。若需存档三年以上费用可一次交清);
⑦ 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
(3)上述条件均合格者,我处为其开具"存档卡"、"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我处。
本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自带交至我处或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直接寄至我处。
特别提示:
* 本人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最好留在国内保管);
* 办理档案续费所需材料:"存档卡"原件;
* 办理档案退费:"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若发票兑奖联撕毁(或丢失),不予退费;
*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 已办理了自费出国长期存档手续的人员,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退存手续的(不将档案放我处),需交纳相应的单项办理费。
特别提示:* 费用收取只支持现金支付。
3. 办理档案手续
A. 因为只有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6:00办公,所以人超多。跟银行一样, 要拿号的!
强烈建议大家早点去 ,我是九点左右去的,前面排了15个;一个同学下午去了,排了60多个。。。
B. 拿完号,走到左手最里面,就是办档案的地方。
然后把上面蓝色加粗的材料交给工作人员, 剩下的工作她会帮你都办好,然后到8 or 9号窗口缴费RMB 720(3年的,多退少补)
C. 交完钱,然后再回到刚才的柜台,拿存档卡和调档函,完事。
4. 办理户口的注意事项 (亲自问了留服的工作人员)
A. 户口如果迁回家了,就不可能再迁回来了,即使你的签证下来了。
B. 户口放留服仅限出国留学,回来以后对落户北京没有任何优势!关键还是看工作单位,如果单位有户口指标,即使没有出国经历,也可以有北京户口;如果单位没有指标,出国经历没有任何优势!
C. 如果放户口,需另加RMB 720/ 3 years
三、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 一小拨最悲催的还要转党组织关系的同学们,你们该怎么办吧。
1、首先,北京籍的同学们,经过我一上午的电话咨询,现在人才服务中心的党组织已经不帮忙放留学生的党组织关系了,现在党组织关系都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党组织那里。听闻此消息后我给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打电话咨询,谁知一大妈接电话一直强调我是真正居住在这里的居民才可以转,否则就要转到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的党组织..... 我又打电话给我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党组织 他们又说还是转户口所在地那里吧.... 是不是已经听晕了?.... 所以通过我这么坑爹的经历,充分证明以前一句老话,出国留学的孩子们,大家阶段别费尽心思入某组织了!【我绝不是在反....】
2、对于非北京籍的同学们,教育部留服中心有党组织关系转入服务,所以这一点比我们方便多了!!!
大概情况就是这个样子。 档案户口等是人生很重要的材料啊!!!!
大家一定要弄清楚毕业后它的去向,别成了没有历史的人,档案说话,代表一切哦~
祝大家一切顺利!!!
留学档案存放需要注意什么?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可以存北京学校学生的户口和档案,非北京学校只可以存档案。长期存档1、存档对象:准备出国留学人员或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自费留学人员(含赴港澳地区)。2、办理流程(1)完成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并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2)需提交的材料:①"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②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③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一份;④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我处、而已在国外就读者,可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⑤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签注)的复印件一份;⑥720元档案管理费(三年保存期限的费用。若需存档三年以上费用可一次交清);⑦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3)上述条件均合格者,我处为其开具"存档卡"、"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我处。本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自带交至我处或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直接寄至我处。特别提示:*本人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最好留在国内保管);*办理档案续费所需材料:"存档卡"原件;*办理档案退费:"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若发票兑奖联撕毁(或丢失),不予退费;*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3、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流程(出国前档案存放在我处者)(1)须做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办理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及落户手续(北京常驻户口者,不用办理落户手续);(3)赴上海、深圳两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手续在当地人事局办理,故无须提交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4)办理完毕以上手续,方可办理档案转出。4、档案转出时须提交的材料(1)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2)“存档卡"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需要办理退费手续者,须凭缴费发票原件);(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原件(白纸红章件);(4)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5)其它的留学证明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未作认证的学位证书翻译件,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6)填写完成"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并打印一份;(7)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特别提示:*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档案转出时,若集体户口在我中心的,必须将户口一并迁出。具体户口迁出手续请点击此处查询;*党员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出;*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存放流程
法律分析:进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即中国留学网的留学存档页面。先需要学生个人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毕后,可以携带以下个人材料去留学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办理: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请打印出一份;2. 护照首页(照片页)复印件一份;3. 国外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4. 已获得留学国家的签证页复印件一份;5. 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的原件。
学生目前已经在国外留学就读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携带:1. 目前正在国外院校就读的“学生证”或“身份卡”复印件一份;2. 如果目前就读的国外院校的“学生证”或“身份卡”上无时间有效期,还需要另外提供一份目前就读国外院校官方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一份;
存档学生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进行调档,并将取回的个人密封档案袋要存入到留学服务中心的留学人员档案室。去原籍所在地调档案回留学服务中心时,方式有三种:EMS标准快递寄回,机要邮寄方式寄回,密封自带到留学服务中心的留学人员档案室进行存档,选择办理业务是“出国留学长期存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留学生回国档案如何归档
人事档案是按照相关政策,在培养、使用、选拔、录用人才中形成的个人经历、思想政治、品德作风、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人事档案与毕业后的就业落户息息相关,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档案是否已经存档,存档在何处。而留学存档管理系统,是可以办理所有档案业务,包括档案存入、档案转出、开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借出、补退费,都可以在线办理。如果没有办理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也不是必须存在留学服务中心的,也可以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留学生人才档案存档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出国(境)存档”,另一个是“回国(境)存档”出国留学人员可办理“出国(境)存档”。而“回国(境)存档”的服务对象是:非京籍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后,其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京籍留学人员:回国在京就业后,其“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将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此外: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不予受理!需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将档案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出国(境)存档”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电子版,需上传清晰的pdf格式的扫描件。文件需小于1M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3、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4、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5、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6、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上传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上传:(1)包含有效期的国(境)外院校“学生证”或“学生卡”;(2)如果“学生证”或“学生卡”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上传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7、国内高中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需上传“高中毕业证书(盖章页)”;“回国(境)存档”所需材料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