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美国签证类型
- 2、如何办理美国绿卡及签证要求
- 3、美国移民签证类型有哪些
- 4、如何办理美国签证
- 5、美国签证和移民的条件
- 6、美国移民签证介绍
- 7、全解 美国移民和签证分类大全
- 8、美国的8种移民签证
- 9、申请美国L1移民签证的要求
- 10、申请美国移民需要哪些条件?
美国签证类型
F1签证颁发给学者或学生;
F2签证颁发给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签证颁发给交换访问学者;
J2签证颁发给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M1签证颁发给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签证颁发给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
B1签证颁发给商务考察人员;
B2签证颁发给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美国签证的类型有:移民签证与非移民签证两大类。
一、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1、亲属移民: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1)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随到随办。
(2)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②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③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④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2、职业移民:又称工作移民,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
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是一条重要的道路。
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1)优先劳工。
(2)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3)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4)特殊移民。
(5)投资移民。
3、婚姻移民。
CR1: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二、非移民签证: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只允许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
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美国签证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种则在类字母下以数字排序,为A-1,A-2等,另有两类特别免签加注WB&WT和GB>。
A类——外交人员。
B类——短期访客。
C类——过境人员。
D类——机组人员。
E类——特别投资商。
F类——学生。
G类——国际组织人员。
H类——特别技能人员。
I类——记者。
J类——访问学者。
K类——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L类——跨国公司人员。
M类——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N类——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O类——杰出人员及助手。
P类——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Q类——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R类——宗教界人士。
S类:
S-5: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费用。
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通常表示从签证签发之日到签证过期之日的这段时间内该签证有效并可以被用于相同目的的旅行。要确定能用该签证赴美旅行多少次,请查看签证上的入境次数(”entries”代表入境次数)。
如入境次数为多次(“M” 代表可多次入境),那么签证所有人可在签证失效日期前持该签证多次赴美旅行,但每次旅行的目的必须相同。如果签证的入境次数为一次,那么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持该签证入境美国一次。
如何办理美国绿卡及签证要求
您好,我是专注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咨询的小钟老师。在追寻留学梦想的路上,选择合适的学校和专业,准备相关考试,都可能让人感到迷茫和困扰。作为一名有经验的留学顾问,我在此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咨询和指导。欢迎随时提问!https://liuxue.87dh.com/ 如何办理美国绿卡及签证要求无论是移民还是留学,想要前往美国,首先需要了解美国的签证和绿卡要求,然后才能有计划地完成申请。接下来我们从不同角度来论证如何办理美国绿卡及签证要求。一、移民类签证要求如果想要移民到美国,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下文件: 有效的护照 移民签证申请表 移民签证申请费用 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申请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证明此外还需要进行身体检查和犯罪记录调查,以确保申请人符合美国的健康和安全标准。二、非移民类签证要求如果是前往美国旅游或临时工作等非移民目的,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有效的护照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非移民签证申请费用 旅行计划和行程证明同样需要进行身体检查和犯罪记录调查,以确保申请人没有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风险。三、投资移民移民要求如果是通过投资移民的方式移民到美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投资金额必须达到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 投资必须是在美国创造10个以上的工作岗位 申请人需要拥有相关的商业管理经验除此之外,也需要满足移民类签证的要求。四、绿卡申请要求绿卡是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如果想要持有绿卡,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通过家庭、职业或投资等途径获得绿卡资格 没有犯罪记录或签证违规行为 拥有足够的财力,可以自行在美国生活绿卡持有者可以自由进出美国,并享有美国社会福利,但仍需遵守美国法律和税务规定。五、签证和绿卡申请流程签证和绿卡申请流程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在线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缴纳签证或绿卡申请费用 预约面试时间和地点 前往签证中心或美国使领馆进行面试和指纹采集 等待签证或绿卡的批准和发放总结:申请美国签证和绿卡需要遵守不同的要求和流程,了解这些信息可以让申请人更加有计划地完成申请过程,并提高成功率。此外,申请过程需要耐心和细心,准备充分才能成功地申请到签证和绿卡。希望以上的答复能对您的留学申请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我强烈推荐您访问我们的留学官方网站 https://liuxue.87dh.com/ ,在那里您可以找到更多专业的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资料以及一对一的咨询服务。祝您留学申请顺利!
美国移民签证类型有哪些
【 #美国移民# 导语】移民签证赋予持有人永久留在美国的权利,并且可以在美国生活、工作和学习或从事任何合法的活动。美国移民签证主要包括两大类,分别是亲属团聚移民签证,以及职业移民签证。具体的信息且看 的详细介绍。 1.美国亲属团聚移民签证
美国亲属团聚移民也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直系亲属和家庭担保。IR类(ImmediateRelativeImmigrantVisas),直系亲属类移民签证,分为5种类别,无名额限制。F类(FamilyPreferenceImmigrantVisas),家庭优先类移民签证,根据关系的亲疏,分为几种类别,有名额限制,有的需要排期,具体包括:
1、美国配偶签证IR1、CR1
1)IR1,颁发给和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申请者;
2)CR1,在结婚未满两年的情况下,批准的移民签证将处于“有条件的身份”状态(CR1签证形式)。
2、IR/CR2:子女类签证
1)IR2,颁发IR1签证(美国公民配偶)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2)CR2,颁发给CR2签证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3、IR3/IR4:领养类签证(非海牙程序)
1)IR3签证:在境外完成全部和最终领养程序后签发,要求父母一方(如未婚),或至少一方(如已婚)在领养前或领养过程中亲自见过孩子。
2)IR4签证:发给一个即将来到美国被收养的孩子。如在领养前或领养期间,没有见过养父母。
4、IR5:父母类签证
颁发给年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5、F1:美国公民未婚成年子女签证(满21周岁)
如果主要受益人结婚了,美国申请人需向美国签证中心提交经过公证的受益人的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受益人配偶的出生证复印件。受益人的F1移民等级将自动转为F3类。
6、F2: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子女签证
1)F2A: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及/或子女类签证(未满21周岁)
美国绿卡持有者为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申请F2A类移民签证。
2)F2B:美国绿卡持有者未婚子女类签证
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为其未婚子女申请F2B类移民签证,未婚子女申请时年龄超过21周岁。
7、F3:美国公民已婚子女类及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签证
美国公民可为其已婚的子女申请F3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8、F4:年龄至少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和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签证
美国公民可为兄弟姐妹申请F4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亲属团聚移民对申请者的要求非常低,只要亲属关系属实即可,不过F类很多签证需要较长时间的排期,申请者在等待的时候需要保持耐心。
2.美国结婚签证
美国结婚签证既不全部算移民签证,但是也不全是非移民签证,部分签证转移民签证还是比较方便的,具体的分类和内容如下:
1、K1:未婚夫(妻)类签证
如果美国公民希望申请未来的配偶到美国并在美国结婚,申请K-1签证(也称作“未婚夫(妻)签证)。K-1签证是一次入境的非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进入美国当天起的90天内和美国申请人结婚,然后向当地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申请转CR1移民身份。
2、K2:K-1受益人未成年孩子签证(21周岁以下)
K-2签证的截止期为主要申请人签证批准日起的一年之内。过了这个日期,K-2受益人将不再适合办理该签证。
3、K3:夫妻类非移民签证
创建此签证是为了缩短已婚夫妇在其中一方等待申请获得批准时彼此分开的时间。当外国公民和美国公民结婚时,他们提交申请以获得配偶签证。在处理此申请期间,配偶可以获得K-3签证,以便能够在美国居住。在美国从K3身份转为IR/CR1身份要等很长时间,故受益人在其IR/CR1的移民申请档案到了领事馆后通常会选择办理IR/CR1的签证而不是K3的签证。
4、K4签证:K3签证持有人的子女
K3受益人的未成年孩子(21周岁以下)也可申请K4签证进入美国。
3.美国职业移民
美国职业移民主要分为五大类,每一类又会有不同的具体类别,具体内容如下:
1、EB1签证:第一优先级别
第一优先工作者是那些获得EB1签证的人,他们可以分为三组:
1)EB1A:国际公认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2)EB1B:在艺术、科学、商业、教育或体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人;
3)EB1C: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海外为美国分公司、子公司或母公司工作的跨国高管经理。
2、EB2签证:第二优先级别
1)PERM劳工证申请中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外加5年工作经验的申请类别;
2)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申请免除PERM劳工许可申请的国际利益豁免NIW申请。
3、EB3签证:第三优先级别
1)熟练技术工人:申请人必须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专业技术类要求有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拥有学士学位的人,比如:厨师、电工这类、工程师、讲师、品质检测员等就属于技术类;
3)其它工人(EW):指非技术工人,他们不需要有两年以上的培训或工作经验,但他们的工作不能是临时性或季节性的。申请人能够胜任不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例如中国人最常见的清洁工、食品加工厂、种植工、养殖工,屠宰工等。
4、EB4签证:第四优先级别
1)宗教工作者(SD签证和SR签证)
2)美国的广播公司
3)美国政府的现任或前任雇员
4)美国政府的伊拉克雇员(SQ签证)
5)美国政府的阿富汗雇员(SQ签证)
6)伊拉克和阿富汗口译员或笔译员(SI签证)
7)某些外国医学毕业生
8)国际组织雇员的某些家庭成员(配偶和未婚子女)等。
5、EB5签证:第五优先界别
1)为在目标地区以外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者提供C-5签证;
2)为在目标农村或高失业率地区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者提供T-5签证;
3)参与投资者试点计划的投资者的R-5签证不在目标地区;
4)I-5签证,适用于在目标地区参与投资者试点计划的投资者。
可以看出,美国移民签证的种类虽多,但是整体上分类两大类,对于申请者而言,并不难选择。除了移民签证的条件要求之外,相关的排期也是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
如何办理美国签证
前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发新护照,旧护照出入境剪角退回,保持完整,签证页保持完整。出境前往美国时使用新旧护照一起。
美国签证是美国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以表示允许持有者提出进入美国国境的申请,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美国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与非移民签证两大类,每一大类又可分为许多小类。
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1.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1) 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这个划归为直系亲属,随到随办。
2) 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② 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③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④ 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2. 职业移民
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方式移民美国的人数总共为14万个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1) 优先劳工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方面表现特优,享誉全国或全球的外国人; 2.在特殊学术领域里有三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并获国际认可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3.国际贸易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该公司工作的经验,来美国在同一公司或所属企业继续工作。
2) 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具有高等学位(硕士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在该专业领域内至少有五年以上的经验); 2.在科学、艺术、商业方面有特殊能力,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实质效用。
3) 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指具有学士学位并已从事专业者(如会计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 2.技术劳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职业训练或经验者; 3.其他劳工,包括非技术劳工。
4) 特殊移民
5) 投资移民
1990年新移民法为期望在美国投资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创设了这种新的移民种类,为了申请此类移民,外国投资者须投资50万美元在一个新建的美国企业,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新的就业机会。这种投资移民签证从1991年10月1日起生效。
投资指提供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他实质财产,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他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财产。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商业性企业,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地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
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佣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维持新企业的经营和雇佣条件,维持企业的生存,以保证2年后仍能保持投资移民义务的履行,否则,仍无法永久居留美国。
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2.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
3. 婚姻移民
CR1 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 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您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签证,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您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您自己为孩子申请签证:
a. 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b. 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K3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CR1/IR1申请,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
K3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夫妻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 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永久居留,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配偶团聚,再选择在美国转身份获得永久居留。
美国签证和移民的条件
美国签证和移民条件都是非常严格的,本文将为大家介绍美国签证和移民的相关条件。??签证严格美国签证是确实是很严,这么个是是非非的国家不严点成吗。??留学建议如果想去美国留学,建议在国内读考TOEFL、SAT,准备一年,然后去美国直接读本科。如果真想在那边读语言的话,因为你本身就是读语言,签证官知道你英语不好,估计也会用中文跟你对话。???????????移民条件移民条件当然苛刻,签个证都这么严,移民当然更加严啦。如果你说的5年是说在那边留学的5年,那是不可能的。要么你就是亲属是美国公民,要么你就是留学后,在美国工作。??职业紧缺如果你的职业在美国紧缺,那么你在美国工作的可能性就很大,那么你移民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他得留住你啊。
美国移民签证介绍
移民美国,办签证是必不可少的,那你知道美国移民签证的种类有哪些吗?下面来为你解析美国移民签证的种类,希望对你有帮助。
美国移民签证就是指以移民定居美国为目的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经过严格的审核,给合格者签发一份“批准文件”,然后,申请人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美国移民签证主要分为五类,分别是: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婚姻类签证,抽签签证,难民签证,前三者比较常见。这篇文章为大家详细介绍前三类比较常见的移民签证。
亲属类签证
亲属移民签证共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直系亲属类,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这个划归为直系亲属,随到随办。
第二类:非直系亲属,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1.美国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2.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4.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职业类签证
职业移民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方式移民美国的人数总共为14万个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1.优质劳工: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方面表现特优,享誉全国或全球的外国人;在特殊学术领域里有三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并获国际认可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国际贸易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该公司工作的经验,来美国在同一公司或所属企业继续工作。
2.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具有高等学位(硕士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在该专业领域内至少有五年以上的经验);在科学、艺术、商业方面有特殊能力,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实质效用。
3. 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具有学士学位并已从事专业者(如会计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技术劳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职业训练或经验者;其他劳工,包括非技术劳工。
4.特殊移民
5.投资移民:1990年美国新移民法为期望在美国投资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创设了这种新的移民种类。为了申请此类移民,外国投资者须投资50万美元给一个新建的美国企业,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新的就业机会。这种投资移民签证从1991年10月1日起生效。投资指提供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他实质财产,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他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财产。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商业性企业,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地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佣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维持新企业的经营和雇佣条件,维持企业的生存,以保证2年后仍能保持投资移民义务的履行,否则,仍无法永久居留美国。
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创设一个全新生意;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
婚姻类签证
CR1适合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IR1适合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您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签证,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您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您自己为孩子申请签证:
a. 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b. 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K3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关于CR1/IR1的申请,在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
K3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配偶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案子,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永久居留,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配偶团聚,再选择在美国转身份获得永久居留。
全解 美国移民和签证分类大全
如果你获得美国的移民签证,入境以后你就可以去拿你的社会安全号,抵达美国一年以后可以申请绿卡,申请之后大概一年之内你会拿到你的绿卡,也就表示你在美国有永久居住权,绿卡之后3年9个月,可以申请考公民,公民考试合格,就可以正式入籍美国。
美国的移民签证有:
1.亲属移民:F-1、F-2A、F-2B、F-3、F-4
2.婚姻移民:CR-1/CR-2、IR-1/IR-2、K-3/K-4
3.职业移民:EB-1/EB-2/EB-3/EB-4/EB-5
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各类移民区别。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
1.美国公民的配偶;
此类移民申请,可由美国公民直接赞助海外的配偶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但依法,此外国配偶只取得附有条件的二年有效永久居留权。一般而言,当此二年有效的永居居留到期日届满前90日,此美国公民必须签字证明其婚姻继续有效,并赞助申请解除上述的二年条件,使其外国配偶可顺利取得永久性的永久居留权。
但外国配偶若能证明因家暴等原因而导致婚姻无法维持二年时,亦可自行申请解除二年限制,以取得永久性居留权。
2.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3.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
这类划归为最亲亲属,随到随办。
另一类是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F-1: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F-4: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婚姻移民
CR1,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外籍配偶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签证,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此人自己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他自己为孩子申请签证:
a.此人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b.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K3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CR1/IR1申请,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
K3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永久居留,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配偶团聚,再选择在美国转身份获得永久居留。
职业移民
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方式移民美国的人数总共为14万个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EB-1:杰出人才计划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方面表现特优,享誉全国或全球的外国人;在特殊学术领域里有三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并获国际认可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国际贸易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该公司工作的经验,来美国在同一公司或所属企业继续工作。
EB-2: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具有高等学位(硕士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在该专业领域内至少有五年以上的经验);在科学、艺术、商业方面有特殊能力,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实质效用。
EB-3: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指具有学士学位并已从事专业者(如会计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技术劳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职业训练或经验者;3.其他劳工,包括非技术劳工。
EB-4:特殊移民
宗教类神职人员
EB-5:投资移民
1990年新移民法为期望在美国投资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创设了这种新的移民种类,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投资项目,也就是常说的直投,它要求投资者投入100万美元设立或正在积极地筹备设立一个新的商业型企业,并在投资者拥有临时绿卡两年之内,创设至少10个直接的全职工作机会。
另一类是区域中心项目,通过移民局批准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RegionalCenter),投资50万美元,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所创设的10个工作机会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商业性企业,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地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
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
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
2.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
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
非移民签证
A-1大使、公使、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
A-2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
A-3A-1、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
B-1商务考察人员
B-2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C-1过境美国的外国人
C-2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
C-3未被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政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
D-1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D-2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E-1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E-2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人及其配偶的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F-1学者或学生
F-2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G-1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亲属
G-2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亲属
G-3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亲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
G-4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亲属
G-5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H-1a临时受雇于美方的专业护士
H-lb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H-2a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H-2b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临时受训人员
H-4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I新闻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交换访问学者
J-2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K-1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K-1签证持有人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L-1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
L-2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M-1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O-1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别才能的人士
O-2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
O-3O-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P-1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
P-2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
P-3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
P-4P-1、P-2、P-3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Q-1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
Q-2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R-1被承认的宗教教派牧师
R-2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NATO(1-7)根据北大西洋公约驻美的外国人及其有关人员。
美国的8种移民签证
法律分析:美国移民签证分为直系亲属移民签证、其他亲属移民签证和职业移民签证。
直系亲属移民签证:IR-1(结婚2年)和CR-1(未满2年)、IR-2和CR-2(未满21岁子女)、IR-3(孤儿入境)、IR-4(孤儿领养完成)、IR-5(21岁公民父母团聚)。
其他亲属移民签证:主要是子女签证如F1(公民子女及孙子女),F2-A/F2-B(永居配偶及子女),F3(公民子女及其配偶),F4(公民兄妹及配偶子女),和乐透绿卡DV。
职业移民签证:EB-1(E1杰出人才高管签证) EB-2(艺术科学商业人才签证)
EB-3(E3高级专业人员签证)、EB-4(E4宗教移民签证)、EB-5(E5投资移民签证) 、特别移民(SIV包含驻阿富汗海外翻译)。
法律依据:《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三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 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
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申请美国L1移民签证的要求
【 #美国移民# 导语】美国L1签证,简单来说就是工作签证的一种。主要适用人群是在美国拥有分公司的大型跨国公司的工作人员。以下是 无 整理的申请美国L1移民签证的要求,欢迎阅读!
【篇一】申请美国L1移民签证的要求
在为员工申请L1签证的三年内,必须在为其申请签证的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的时间,并且必须是连续的。受益人所在的机构和在美国的分公司必须是有字母公司的关系。
1.合格的公司关系
合格的公司关系,为员工申请L1签证的跨国公司名下必须有至少两个及以上的机构或公司,其中有一个必须是在美国的分公司,另一个是在境外的机构或者是公司,除此之外,这两个公司之间必须要符合在美国移民法中规定的合格的公司关系,有很多关系都是符合这个要求的,比如姐妹公司、办事处等。目前有很多的大型跨国公司内部机构很复杂,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和专业的律师联系。
2.正常运营
一般来说,很多大型的、众所周知的跨国公司都很容易证明这一点,我们这里所说的正常运营就是公司可以系统地、不断地生产产品或者是提供服务。但是如果是就职于一些不太有名的小公司或者是公司成立的时间比较短,在证明公司正常运营的过程中,就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用于证明就职公司具备申请L-1签证的资格。
3.业务必须切实的、可行的
这条要求公司的业务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的,不要求一定是涉及贸易或者是经济的行业,也可以是一些非盈利的组织、宗教或者是慈善机构等,只要是可行的、切实的就可以。
如果受益人是被派遣到美国去筹备新的分公司的建立,申请人不需要证明美国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但必须证明在美的新公司满足以下要求:
1.受益人的雇主需要提供证明,在美国的新公司有充足的办公场所;
2.在申请L1申请之前的三年之内,受益人需要有至少连续一年以上的时间在该公司的境外公司担任高级经理或者是行政主管的岗位;
3.L-1签证批准后的一年内,新公司的业务将会发展到有能力为L-1签证受益人提供所的经理级高管职务或行政主管职务。(但使用L-1B签证则不受此条约束)。
对于总公司的注册资产或者是经营的规模等,美国的移民局并没有太多的要求,对于公司的审查,主要考察的是公司经营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就是境外的分公司是不是真实存在的,是否在正常地开展业务的经营,以及受益人在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工作性质是不是管理性的,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才可以通过审查,让员工正式拿到美国L1签证。
【篇二】扩展阅读:移民美国的三大优势
海外人士移民美国的原因或许各有不同,但都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而吸引大众选择美国移民的主要原因,则是美国自身具有的三大优势:
1.经济优势
美国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不仅国内生产总值排名数一数二,连每个州的经济都位于世界前列。
此外,美国采取了诸多鼓励投资政策,如提供长期低息或无息贷款,提供劳务、投资和培训服务等。对于美国投资移民而言,美国有着理想的创业成长环境,是全球企业中心的所在地,也是小型公司最理想的快速发展地之一。对于在非中心地区、边远地区和经济开发区投资的企业,美国政府还提供特殊的优惠政策。
2.教育优势
美国的吸引力莫过于其拥有的教育资源,美国常春藤联盟在全球教育中占据独一无二的地位。美国众多,如哈佛、耶鲁等很多的教育质量都全球,美国教育也培养出了众多的政治家、科学家和企业家。
移民美国后,美国移民子女无需在中国挤高考独木桥,有机会获得比国内更好的教育资源。美国移民子女可享受美国13年的义务教育,就读小学到高中完全免费。至于高等教育,美国汇集了全世界30%的优质教育资源,不仅有像哈佛、耶鲁等世界对成绩优异者广开大门;而且拥有美国移民身份,更可享受超高录取率及远低于外国留学生的学费。
3.福利优势
美国的社会福利制度相当完善,对国民及美国移民方方面面的照顾十分周全。除此之外,对于那些丧失工作能力的人,还可以得到美国政府的救济,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申请美国移民需要哪些条件?
【 #美国移民# 导语】很多人觉得美国签证办理起来是很麻烦和困难的,但事实上只要你熟悉具体申请条件,充分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经过合理的策划,签证办起来也得心应手许多。下面 来具体分析下以来的美国移民条件。 1.申请美国移民需要哪些条件?
??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介绍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
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部分持F一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士后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这些人如通过专业移民律师,援引“国家利益和推荐信,论文是特殊能力的硬指标,推荐信的写作技巧也是成功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研究中取得了具体成功,但还未来得及发表成果的人,靠推荐信的作用。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也可利用这一程序,提前申请绿卡。
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的“1040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
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移民到美国,但是当取得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后,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
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自离境时起有效期可达两年,如两年内当事人仍然没回美,则只有向美国驻海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移民”签证,获准后方能返美。
移民局会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申请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包括: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是否继续以居民身份申报税、保持与美国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房地产证明书、银行帐房、信用卡、有效驾照等等)、申请人亲属及家庭成员所在地、申请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
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绿卡持有人必须明白,回美证虽能保留其绿卡,却不能缩短用来申请入籍所需的时间,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时间和实际上居留时间。同时在申请人入籍时,申请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有一半时间居住在美国。
为要保全永主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下列具体行动可供参考: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万美元可以免税。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应该填写1040表格,同时还应该填写1116表格,以计算多少收入可以免税;
(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
(8)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即入境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的话,因期限长短不同,有4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
(1)出入境加注。新移民领到永久居留身份证明以前,可凭原持护照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此种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时,口岸移民官员作为入境查验,而加盖的入境许可证章,允许持证人在半年或一年之内凭此证明进出美国。
(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
(3)再入境许可证。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3个月前,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即回美证,此种证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持有再入境许可证明的人,在国外旅游或经商后,意图再返回美国时,不必申请签证。申请再入境许可证时,申请人前往当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一131表格,或电话向移民局索取,请移民局将I一131表格寄给申请人。I一131表格是专门用来申请再入境许可证的表格。
上要认真写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记证(绿卡)上的号,预计在何时,何地离开美国和前往的国家以及要离开美国多长时间。将填妥的I一131表格缴移民局,并附上2张彩色照片。在预定离境至少1个月前提申请,因为一般要等几个月才会批准,不过申请人不必等到回美证拿到手才离开美国。申请入可在申请书上说明,前往国家的使馆领取回美证。
(4)特殊移民签证
这是永久居民返回美国时,证明永久居留权最有力的文件。要取得该签证,申请人应向美国领事官证明,他已取得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到海外只做短暂的逗留。
申请特殊移民签证,应索取OF一230表格,证明文件是绿卡或已失效的再入境许可证。美国领事官若认为申请人确无放弃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思,则发给特殊移民签证。
2.美国移民对子女有哪些好处?
一、美国移民子女可自由留美工作
留学生在美国完成学业以后,首先要解决的是身份问题。美国F-1学生在毕业之后有一年的OptionalPractical Training (OPT)资格。如果学生在毕业后60天内仍未申请到OPT,就必须离开美国。拿到OPT签证后,寻求一份工作,再由雇主出面将F-1学生身份转为H-1B受雇身份。
留学生持有H-1B签证可以边工作,边申请绿卡,但一般申请周期长达6-7年。并且每年有限配额以及采取抽签的模式将多数学生拒之门外。数据显示,2015年,美国大学外籍毕业生有14.3万人,中签率为15%,接受申请时间为一个半月;2016年,美国大学外籍毕业生有22.4万人,仅有65000个签证配额(另有2万个名额供获得美国硕士或以上学位的人才申请,不列入年度配额)。且预计申请大门开放五天后,即会出现超额,而一旦满额即会关闭申请。对比H1B的严峻形势,选择EB-5投资移民的子女则无需担心这个问题,获得绿卡后可以合法定居在美国工作或继续深造。
二、美国移民子女易进
拿到绿卡后的永久居民子女,将和美国公民享受同等教育,读美国的机会较留学生更大。一般,每年留学生招生人数约为总数的5%-10%,而且面向全世界招生。以哈佛大学为例,近7年来,每年仅录取7名中国留学生;90%-95%的名额留给永久居民或公民,每年录取的本土学生在2000名左右。
三、美国移民子女学费可减免2/3
美国全部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即零学费(贵族私立寄宿学校除外),学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在美国接受教育,比起美国当地居民,国际学生的学费则要高出很多。子女去美国留学四年本科算下来起码需要100万元人民币,但本地学生费用仅仅是国际生的三分之一,并且当地学生还可以申请助学金。投资人通过EB-5投资移民拿到绿卡后,可以让小孩在上大学之前,享有与美国公民一样的学费。另外,绿卡持有人还可以在入学前即建立合法居民身份并享有州民学费。
此外,拿到绿卡身份后,子女可免去签证申请,自由畅行;申请各种类型的学生贷款,减轻负担;享受更多奖学金和就业机会等。总之,美国移民对子女教育意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