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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费用,公派留学一年大概能花多少钱啊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2-06 19:46:56 浏览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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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公派出国需要交多少保证金

公派博士出国留学保证金的金额是由各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规定的。根据百度百科查询:会因不同国家、地区以及专业而异。一般来说,留学基金委员会要求学生在申请公派留学时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用于保证其在留学期间的各项费用。保证金的数额一般在10,000至20,000元之间。
公派出国保证金的数额在1-5万之间,具体的交存标准如下:
1. 出国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的免交保证金。
2. 出国身份为本科生及本科插班生的出国人员交存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3. 出国身份为研究生的,录取时系在校学生者(含已被录取为国家出国基金资助的在国外就读的自费出国人员)交存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录取时系在职人员者交存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4. 出国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出国期限为4-6个月者交存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出国期限为7-12个月者交存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5. 出国期限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核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实行年度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实行年度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规定进行编制并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按照第七条所列依据,结合国家财力的可能进行核定。??费用划分凡属国家教委正式计划派出的公费留学人员,在规定的学习期间的费用,其开支范围按项目划分为两类。??包干费用包干费用部分,包括伙食、住宿、交通、个人零用、交际(限进修生、研究生)及教材书籍补助费等,按月或按季发给留学人员本人包干使用,不足月的按日计发。??包干费用标准包干费用标准由使(领)馆根据所在国的情况,以保证留学人员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为原则,提出方案,报经国家教委批准后执行。??调整标准留学人员包干费标准确定以后,如当地主要生活用品物价上升,要求调整标准的须报经国家教委批准后方能调整。??非包干部分非包干部分,包括学费、医疗费(凡有医疗保险的国家,可由使领馆统一组织参加医疗保险)、休假和结业回国旅费、因公到使(领)馆的交通费以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补助费等,由使(领)馆按规定报销。

出国留学的费用是多少

出国留学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的选择,不仅需要考虑到留学费用,还要考虑日常生活开销、旅游、交通等多个方面,因此费用支出是一个关键问题。本文将以综合留学机构和网络搜索所得为依据探讨出国留学的费用问题。
首先,留学费用是按国别、学历和学校的不同而有差异。国家的经济水平、汇率的波动、学校所在城市的消费能力等都会对留学费用产生影响。以留学费用较高的美国为例,美国的留学费用包括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医疗保险费、书本费等。每年的学费大约在25000-55000美元不等,住宿费用则根据学校和所在城市有所差异。加上其他的费用,美国留学的总体花费大约在3-5万元人民币。而在欧洲,德国、法国等国家的留学费用相对较低,学费和生活费平均花费在1-2万元人民币之间。
其次,留学费用受到学历和学校的影响。通常来说,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留学费用相对本科会高出很多。此外,公立和私立学校的学费也会有巨大差别。在美国的私立大学和顶尖名校,留学费用可能达到6-10万元人民币/年,而公立学校则相对便宜,一般在2-5万元人民币/年。
最后,留学费用也受到留学机构服务费等其他因素的影响。留学机构通常会为申请者提供全程服务,包括学校选择、申请材料准备、签证、机票、保险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但这些服务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留学机构服务费用通常为原留学费用的10%-20%,具体取决于所选的机构和服务项目。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留学中介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问题,留学申请者应该仔细了解和评估中介机构,谨防被骗。
综合上述信息,留学费用大约在1-10万元人民币不等,具体取决于选定国家、学历、学校以及申请方式等多个因素。留学费用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家庭而言需要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规划。申请者可以通过自主申请、公派留学等方式来节约留学费用,同时也可以通过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来减轻经济负担,实现更好的留学体验和个人发展。

公派留学一年大概能花多少钱啊

公派留学个人基本不用花多少钱,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公派留学都有资助,资助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安置费、交际费等。
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公派留学国家鼓励回国就业,并要求签订回国就业合同,公派留学每年仅限几千人,因此很受欢迎,前景很好。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派留学
公派留学的话,国家会给你租房子,好像还会帮你付水电费。如果你自己做饭吃,不旅游,每个月只要300到400美元。
至2021年7月,价格在30000-50000元左右。
公费留学具体数额请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国家每年统一选拔的公派留学所包含的费用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需要等在录取时才能确定下来。不过公费留学大概一年会提供30万人民币左右。
公派留学注意事项
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派留学

大学生和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要那些条件?

分类: 教育/科学 >> 出国/留学
问题描述:

各位有出国留学经历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大学生和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要那些条件?
解析:

关于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的规定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财政部、国家教委、外交部发布)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和派遣出国留学人员的政策,本着既要保证留学人员出国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力求节省国家财政开支的原则,按国家计划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派出并由中央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如下:

一、公费留学人员衣物补助费(包括购买服装、衣箱、生活用品、小纪念品等费用)
(一)根据派往国家的气候条件,衣物补助费人民币标准:
类 别 热 带 温 带 寒 带
大学生 700元 800元 900元
研究生 750元 850元 950元
进修人员 700元 800元 900元
(二)衣物补助费,进修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研究生、大学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发给本人包干使用。学习期满和中途回国者,衣物归本人。已领衣物补助费,但又决定不出国者,应退还全部衣物补助费;如已制装,应将衣物全部交回,也可按原价处理给本人。中途回国休假的,不再补发衣物补助费。
二、享受国家公费的年限和国外生活待遇
(一)留学人员享受国家公费的年限。进修人员(含访问学者)为一年;研究生为二至三年;大学生为三至四年。驻外使领馆可根据所在国的不同学校、专业和取得国外奖学金、资助费的难易程度,适当掌握延长或缩短国家对研究生和大学生享受国家公费的期限。
(二)国外生活包干项目,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零用费、教材书籍补助费和进修生、研究生的交际费等。其中伙食费参照驻外使领馆人员的实物标准确定。对留学人员集中的地区,可允许个别留学人员租赁较宽敞的房屋,用于开展集体活动,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各类留学人员生活包干费标准,由使领馆研究方案,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按月或按季将生活费发给本人包干使用。当地生活用品(含房租)物价指数升降幅度在10%以上的,使领馆可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实行。
国外生活包干费,一律按留学人员抵、离驻外使领馆之日计发,不足全月的按日计算。
(三)国外生活非包干项目,包括学杂费、回国及休假旅费、医疗费和经批准参加学术会议及因公到使领馆车费等。其中,医疗费可以根据所在国情况及国内公费医疗规定的报销范围实报实销或由使领馆组织合作医疗或参加医疗保险。
留学人员到学习地区确需购买被褥装备和炊事生活用品的,其费用由使领馆根据所在国情况,一次发给本人掌握使用。
三、国际旅费
(一)留学人员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和旅途零星外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
(二)留学人员学习期满,按期回国的机票(或车、船票)由使领馆提供;未经批准,不按期回国或不按使领馆指定路线回国的,其回国旅费或绕道旅费由留学人员自理。
四、其他费用
(一)经使领馆批准组织的留学人员集体活动(如国庆、新年、春节),可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这部分费用按留学人员国外生活包干费标准的5‰至10‰编列预算,由使领馆统一掌握使用。
(二)留学人员按规定回国休假期间,国外生活包干费一律停发。往返国际旅费由使领馆和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个人行李超重费自理。国内从报到地点到探亲地点的往返车、船费,按国内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是由原单位发工资的,向原工作单位报销;凡不领工资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集训部报销,并按每人每日一元五角发给生活补助费。其余各种开支由本人自理。
(三)留学人员自费回国休假的,国际、国内旅费和其他费用均由留学人员自理。
五、留学人员所得国外奖学金、资助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理办法
(一)留学人员的奖学金或资助费,凡属个人通过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基金会等直接(或委托)考试获得者;个人通过正当途径,向国外单位申请获得者;国外单位指名邀请获得者;通过两国 *** 或团体、组织、双边或多边对等交换奖学金名额,由我方经考试指名受领者;有关国家 *** 、学校、团体或国际组织单方面赠予我国 *** 或单位的奖学金或资助费名额,由我方经考试指名受领者。以上人员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一律交由本人支配,用作学习和生活等全部费用。其中按国家计划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派出的公费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低于同类留学人员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由使领馆补足。不属于上述情况者按有关规定办。
(二)在出国前已取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现款的,出国机票(车、船票)、衣物补助费、旅途零星外汇由留学人员自理。
出国后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的留学人员,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衣物补助费一般不再归还。如到达所在国后,对方可报销出国旅费者,应将此款归还使领馆。回国旅费自理,不足的,由使领馆补足。
(三)留学人员出国后在国家资助的期限内因学习、科研成绩优秀而取得国外奖学金或资助费的,一律交由本人支配,同时停发国家资助。但对所获得的奖学金或资助费低于原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除由使领馆补足外,再给予适当奖励;相当或略高于原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也给予适当奖励。以上奖励部分在本人所得奖学金或资助费的25%以内掌握,具体标准和奖励办法,由使领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享受国家公费期满以后,奖励部分停发。
到国外后凡经个人努力取得对方减免学费(有的国家称实验费)的留学人员,使领馆可视情况给相当于减免费用的10%,以资鼓励。
(四)国家选派的大学生、研究生的业余劳动所得,如假期开展勤工俭学的收入、稿费等;进修入员得到的对方给予的一次性经济收入,如奖金、国际会议费、临时讲座报酬以及保健津贴、野外作业补贴、专业实习报酬等,一律由本人支配。
(五)享受国家公费或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的留学人员,既要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又要保持我出国人员的尊严。在经费使用上,应保证本人身体健康在国外学习、科研以及生活中的正常需要,保证对外学术交往的需要。提倡和鼓励他们用节余外汇购买科研教学仪器设备、用品和书籍、资料,以利回国后继续进行科研、教学工作。
六、国内工资
工龄在两年以上的进修人员和大学(含大专)毕业后工作五年以上出国攻读硕士学位(含硕士)以上的人员,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包括经批准在国外由进修生转为研究生的人员),在批准出国留学的年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回国后不再归还。
七、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筹资金派到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各部门派出的实习培训等人员的费用开支,仍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通过其他渠道派出的各类留学人员的经费开支办法,可参照本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管部门自行制订。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费用,按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从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开始执行。国务院和各部门、各地区过去发布的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已在国外的留学人员,在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以前的费用开支(包括国内工资),仍按一九八0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访问学者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处理办法的请示》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结算。 (中央法规)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标准是什么

  很多朋友想了解我们国家的公费留学,可以保障自己的生活,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里的压力,但是很多朋友不知道如何申请公费留学,下面我带大家看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标准是什么吧。
  一、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   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目前是按照2013年的标准执行)。
  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学科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学费资助并不是单纯向未取得外方学费资助的人员提供学费支持,其选拔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需进行面试。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主要项目申请及录取时间参考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