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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留学生落户2021年新政策,北京落户新政策2023?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31 23:09:53 浏览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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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落户新政策2023?

2023北京留学生落户新政策有积分落户,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工作落户北京户口。(一)积分落户,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1、持北京市居住证。2、45周岁以内。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4、无刑事犯罪记录。积分落户具体积分标准为:大专10.5分;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二)工作誉大落户北京户口:工作落户分为以下3类情况: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留学生北京落户条件: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入360天内)。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乎虚搜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一般情况下企业有2-3个名额,对于大型企业人数较多的,数量会有所上升。切记,入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排到第几个。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岁历格提交申请。原则上,落户的单位必须是归国之后到北京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北京户口落户政策2023最新规定

北京户口政策规定落户是可以通过积分、工作、人才引进和留学四种方式落户北京户口。随着交通发达,人口流动,很多公民可能因为工作关系会选择跟自己户口地不同的城市居住,为了享受当地的政策,可以通过迁移户口来实现。一、2021北京户口政策怎么规定落户 北京户口政策规定落户是可以通过积分、工作、人才引进和留学四种方式落户北京户口。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积分落户,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持北京市居住证 2、45周岁以内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具体积分标准为:大专分;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二、工作落户北京户口 工作落户分为以下3类情况: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三、人才引进落户北京户口 前提: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下五类人才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调随迁。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 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4、 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奖选手及其教练组组长 5、 国家和市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奖选手四、留学生落户北京户口 留学生北京落户条件: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入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一般情况下企业有2-3个名额 ,对于大型企业人数较多的,数量会有所上升。切记,入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排到第几个。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落户的单位必须是归国之后到北京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市民需要在北京落户的话,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国家对人才非常重视,如果市民有在一些国际大赛或者国家技能评选中获得不错的名次,并且该市民没有犯罪记录,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那么就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7号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7月12日
2021年,北京市针对留学生的落户政策进行了更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引入定向招聘计划。留学生可以在符合北京市定向招聘计划的职位中进行选择,如果被录用,则可以享受留学生落户政策。2. 放宽就业要求。留学生的就业单位不再限制为“北京市属事业单位、国内外企业和金融机构、科研机构、高校等”,而是放宽对于就业单位类型的限制。3. 放宽毕业时间要求。之前的政策规定毕业时间需在2年内,现在放宽到3年内。这意味着,只要毕业时间在3年内,留学生就能够申请落户。4. 放宽薪资要求。留学生的工资要求从2020年的6万元降低到了5万元。5. 放宽技术人才要求。在符合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留学生可以享受更加宽松的落户政策,例如技术人才可以放宽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等。总体来说,北京市逐渐放宽留学生落户政策,让更多在北京学习和工作的留学生能够享受更加优惠和灵活的落户政策。
2021年北京市出台了新的留学人员落户政策。根据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可以申请在北京落户:1. 持有效签证在北京完成本、硕、博学业(不包括自费留学);2. 在北京连续合法居留满三年及以上,并有固定住所;3. 在北京有稳定就业(不包括在校学生)或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在学期间成绩优异且毕业后在北京就业;2. 在北京市高校、知名企业实习、工作等累计满三年及以上;3. 在北京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北京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住房证明等。申请成功后,可在北京落户并获得相应的户口和社会保障待遇。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的实施范围和条件相对较严格,符合条件的留学生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和社会保障等条件。
2021年北京市出台了留学生落户新政策。根据该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可以享受落户北京的优惠政策:1. 申请人在北京市就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拥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并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留学生;2. 申请人在北京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并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留学生;3. 申请人在北京市实习工作满3年以上的,符合北京市户籍政策的留学生;4. 申请人在北京市创新创业、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符合北京市户籍政策的留学生。另外,为了鼓励留学生留在北京工作,政策还对取得北京市职业资格证书、在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单位工作的留学生给予额外的优惠政策。总之,新政策为留学生在北京落户提供了更多的优惠和机会,为留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和就业环境。
2021年,北京市出台了新的留学生落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 高校毕业留学生高校毕业留学生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北京市户籍:(1)在北京市高校完成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获得学位的;(2)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1年,并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3)符合北京市相关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2. 在京留学生在京留学生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北京市暂住证:(1)已在北京市完成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或研究生阶段的教育的;(2)在北京市连续稳定生活满5年,并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3)符合北京市相关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3. 毕业后留在北京创业的留学生毕业后留在北京创业的留学生,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北京市户籍:(1)在北京市注册成立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在北京市连续从事创业有关工作满2年的;(2)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并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3)符合北京市相关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总体来说,留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申请暂住证或者户籍,并且需要满足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留学生对此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留学生北京落户条件如下: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留学期间回国是要扣除的;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即一般情况英国9月课程结束后回国,再回去交毕业论文或者参加毕业典礼的时间均不算。);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在留服有备案)提交申请材料(从入境开始算起);4、年龄45周岁(含)以下;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注意,不要为了出国期间不断社保而去找一家单位挂靠社保);6、与在京单位(在留服有备案)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北京留学生落户2021新政策

北京留学生落户条件
一、北京留学生落户准入条件
1、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大学硕士毕业;
2、在国外待满360天(以护照上出入境时间为准);
3、落户政策有效期为回国后两年,也就是说,在你回国入境两年后,落户政策就对你失效了。
二、北京留学生落户基本条件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北京留学生落户所需材料、流程
1、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2、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档案调动;
4、工作单位在留服立户,办理CA证书;
5、个人在留服系统注册,准备齐全相关落户材料并预约递;
6、从留服取得《落户介绍信》和两张《就业报到证》;
7、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
8、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9、档案调到对应档案保管机构;
10、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

北京留学落户新政策2023

北京留学落户新政策2023如下:
申请条件:
1、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申请材料:
1、《单位接收函》,《单位接收函(事业编制)》。首次提交申请时,留学人员应通过试用期且用人单位与留学人员 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须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的 彩色扫描件。
5、留学人员《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6、留学人员户口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注:申请人须为非农业户口)。
7、其它补充材料:如在国外有语言、预科或本科的学习经历,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语言证书、本科毕业证等)及硕士的录取通知书;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通知书、合同等)。

留学生落户北京新政策2021

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办理条件  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人才引进: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二、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受理、审核,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审批。  1、留学人员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为“口令方式登录”),在“办理引进人才”菜单中选择“引进人才申请”,进入该功能主页面后,点击“现在申请”,按有关要求详细、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填报完所有的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下一步”,并如实填写“申请原因”,填报完所有信息后,点击“申请”;  2、留学人员所在聘用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为“口令方式登录”),在“审核员工申请”菜单中选择“引进人才申请”,进入该功能主页面后,通过查询找到需要办理的留学人员信息,如实选择和填写审核结果和意见,并点击“保存”;  3、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持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进行复核。  4、审核通过后聘用单位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引进留学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在”申请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套四张),并在“承办单位盖章”处签字盖章。  三、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所需材料  1、聘用单位引进留学人员的报告;  2、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距离合同结束时间至少6个月;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含成绩单)和出国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属于进修人员的,出具国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外进修证明和出国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国内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博士后研究或进修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中国护照(含《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证页)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上用铅笔标出硕士留学期间出入境时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打印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8、留学人员在聘用单位入职之日起至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完税证明上需加盖代扣代缴单位财务章,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注“逐月连续缴纳”并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及联系电话)及复印件各一份;  9、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聘用单位入职之日起至今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财务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留学人员在京档案接收地出具的档案同意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1、户口本(带首页、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2、留学人员引进材料诚信声明和政审表原件各一份;  13、已婚留学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4、随迁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调京人员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再婚者有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加盖相关部门证明章的离婚证书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5、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京内外均可)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6、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在京档案接收地出具的同意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7、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带首页);  18、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国内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9、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留学人员引进材料诚信声明(须由留学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政审表原件各一份;  20、若留学人员配偶为北京市户口,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1、若留学人员配偶为外籍,须提供配偶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居留许可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待初审机关审核通过后,从系统单位账户打印,在承办单位处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23、《引进留学人员审批表》待初审机关审核通过后,从系统单位账户打印,在申请单位意见处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24、其它相关证明。【拓展资料】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在外留学人员工作的指示精神,更多吸引和妥善安置来本市工作、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促进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将在外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和服务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凡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外留学人员,可来本市工作。(一)原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国家公费、各类公派、自费留学或进修并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学有所成人员;(二)本人及家属户口不在本市,但所学专业为本市急需的下列人员:1、国家公费留学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2、经国内有关部门确认已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各类公派及自费留学、进修人员;3、留学前具有国内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外进修两年以上或不足两年但取得突出成就、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访问学者。二、留学回国人员来京工作,可按下列办法予以安排:(一)采取双向选择(即留学人员自主选择单位,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留学人员)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的办法。留学人员可到本市国家机关、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私营或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也可以到本市单位驻国(境)外的机构工作或受聘担任驻国(境)外的信息员、推销员等职务,或按市政府《通告》(京政发[1991]70号)的规定,到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或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工作。(二)留学前已有明确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因种种原因不便于回原单位的,可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通过多种途径予以重新安排。(三)已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又要求调动的,可不受地区、部门限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予以调整。凡已签订工作合同的,应严格履行合同。(四)暂时不愿或一时难以确定工作单位的,经批准可以暂时安排到某一指定(或约定)的单位工作,但在两年内必须确定工作单位。三、出国后延期未归而被原单位除名的留学人员,凡被原单位或新单位录用的,原是国家干部的,可恢复其干部身份,工龄可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累计计算。四、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如受调京指标、干部编制、计划录用指标、专业技术职称指标和工资总额等问题限制的,由接收单位分别报请市有关部门办理。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帮助解决。五、经批准来本市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的户口可随其迁京落户。六、接收单位要优先解决留学回国人员的住房问题。单位解决有困难的,可以用市政府提供房源,用人单位购买或支付房租的方式解决。鼓励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商品住宅,有关部门优先按优惠价提供房源。七、具有北京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自办、合办科技企业或股份制企业的,优先予以审批。八、留学回国人员(含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进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及开发新技术、生产高科技产品的,优先予以立项或择优提供科技活动资助经费,优先提供科技开发和生产开发基金贷款。

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新政策?

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办理条件
  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人才引进: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二、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受理、审核,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审批。
  1、留学人员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为“口令方式登录”),在“办理引进人才”菜单中选择“引进人才申请”,进入该功能主页面后,点击“现在申请”,按有关要求详细、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填报完所有的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下一步”,并如实填写“申请原因”,填报完所有信息后,点击“申请”;
  2、留学人员所在聘用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为“口令方式登录”),在“审核员工申请”菜单中选择“引进人才申请”,进入该功能主页面后,通过查询找到需要办理的留学人员信息,如实选择和填写审核结果和意见,并点击“保存”;
  3、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持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进行复核。
  4、审核通过后聘用单位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引进留学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在”申请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套四张),并在“承办单位盖章”处签字盖章。
  三、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所需材料
  1、聘用单位引进留学人员的报告;
  2、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距离合同结束时间至少6个月;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含成绩单)和出国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属于进修人员的,出具国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外进修证明和出国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国内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博士后研究或进修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中国护照(含《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证页)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上用铅笔标出硕士留学期间出入境时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打印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8、留学人员在聘用单位入职之日起至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完税证明上需加盖代扣代缴单位财务章,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注“逐月连续缴纳”并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及联系电话)及复印件各一份;
  9、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聘用单位入职之日起至今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财务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留学人员在京档案接收地出具的档案同意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1、户口本(带首页、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2、留学人员引进材料诚信声明和政审表原件各一份;
  13、已婚留学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4、随迁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调京人员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再婚者有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加盖相关部门证明章的离婚证书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5、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京内外均可)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6、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在京档案接收地出具的同意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7、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带首页);
  18、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国内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9、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留学人员引进材料诚信声明(须由留学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政审表原件各一份;
  20、若留学人员配偶为北京市户口,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1、若留学人员配偶为外籍,须提供配偶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居留许可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待初审机关审核通过后,从系统单位账户打印,在承办单位处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23、《引进留学人员审批表》待初审机关审核通过后,从系统单位账户打印,在申请单位意见处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24、其它相关证明。
2021年新的北京落户政策针对留学生有以下几点:1. 毕业生落户标准:毕业生申请落户需获得北京市招生考试院颁发的硕士、博士学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毕业生的学历必须与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硕士、博士或学士学位等级要求相符合。2. 优秀人才引进标准: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硕士、博士学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3. 技术工人、服务人员落户标准:对于技术工人和服务人员的落户申请,特别是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教育、治安保卫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员,北京市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网上申报分数线。4. 青年人才落户标准:山、海、城市十二条”鼓励青年人才来京发展政策里,“创客”和“青年英才公寓”条件不再限制了,以符合申请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5. 其他要求:留学生在申请落户时需提供本人的北京市暂住证、学位证书及成绩单等相关证件,并满足北京市公安机关和教育、人事等部门的审查要求。
2021年北京市新出台了针对留学生的落户政策,主要变化如下:1. 放宽落户条件:留学生毕业后,只需在北京连续工作1年或者创建自己的企业并经营1年,即可申请落户北京。2. 简化落户手续:留学生只需提交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无需提交其他额外材料。3. 提高落户名额:北京市每年将继续向留学生提供1000个落户名额。4. 落户后享受相关福利:获得北京市户籍后,留学生可享受北京市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需要注意的是,留学生在北京工作期间要合法合规,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如果在留学期间违法(如涉及欺诈、盗窃、赌博、吸毒、贩毒等),会对以后落户产生不利影响。
2021年,北京市政府发布了新的留学生北京落户政策,具体如下:1.年龄要求:留学生应年满18周岁。2.持证要求:留学生应持有有效的签证或在华居留证明。3.租房证明:留学生应提供北京市租房证明。4.养老保险:留学生应有连续缴纳北京市养老保险满一年的证明。5.学历要求:留学生应持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时间在2年内。6.学历认证:留学生需对外国学历进行学历认证。7.人才评价:留学生应经过专业评估,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此外,留学生还需要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并达到北京市确定的积分等级才能申请落户。
2021年北京落户政策对留学生没有特别的规定或限制,目前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留学生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就业、购房等途径申请落户北京。具体要求和申请流程,可以参考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或联系当地派出所了解。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落户政策可能会有一些变化,请及时关注有关新闻和政策更新。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7号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7月12日

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新政策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在外留学人员工作的指示精神,更多吸引和妥善安置来本市工作、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促进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将在外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和服务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凡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外留学人员,可来本市工作。(一)原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国家公费、各类公派、自费留学或进修并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学有所成人员;(二)本人及家属户口不在本市,但所学专业为本市急需的下列人员:1、国家公费留学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2、经国内有关部门确认已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各类公派及自费留学、进修人员;3、留学前具有国内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外进修两年以上或不足两年但取得突出成就、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访问学者。二、留学回国人员来京工作,可按下列办法予以安排:(一)采取双向选择(即留学人员自主选择单位,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留学人员)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的办法。留学人员可到本市国家机关、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私营或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也可以到本市单位驻国(境)外的机构工作或受聘担任驻国(境)外的信息员、推销员等职务,或按市政府《通告》(京政发[1991]70号)的规定,到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或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工作。(二)留学前已有明确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因种种原因不便于回原单位的,可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通过多种途径予以重新安排。(三)已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又要求调动的,可不受地区、部门限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予以调整。凡已签订工作合同的,应严格履行合同。(四)暂时不愿或一时难以确定工作单位的,经批准可以暂时安排到某一指定(或约定)的单位工作,但在两年内必须确定工作单位。

留学生回国落户北京新政策

留学生回国落户北京新政策如下:1、学历要求海外硕士及以上;香港和澳门毕业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此待遇;2、在境外的学习时间需要待满365天;3、毕业回国2年内提交落户材料;4、年龄45周岁以下;5、其次对公司要求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局总局;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6、公司有集体户口。留学生北京落户所需材料有: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7、单位接收函》原件、聘用(劳动)合同;8、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由北京市社保所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原件;9、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10、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11、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综上所述,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北京随迁落户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7号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7月12日
北京随迁落户条件如下:1、夫妻投靠条件:(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2、子女投靠条件:(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2)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注: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3、老人投靠条件:(1)无业老人申请,男性需超过60周岁,女性需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离退休老人,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