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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留学生虐待案,校园暴力事件案例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31 22:45:01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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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杀女留学生的凶手在美国怎么判?

各方广泛关注的中国女留学生姚宇被杀案最近在纽约终审宣判。在纽约法拉盛残杀中国留学生姚宇的凶手,墨西哥裔非法移民卡洛斯克鲁斯,日前在纽约皇后区刑事法庭以二级谋杀罪被判处22年至终身监禁。这个判决的意思是,克鲁斯坐满22年监狱后,有可能假释出狱。

2010年5月,到美国仅两个月的23岁中国女留学生姚宇,在纽约法拉盛闹市街头,和墨西哥裔非法移民克鲁斯发生口角,被克鲁斯从闹市街头拖到后巷,残忍地用金属棍打击头部及身上50余下,致姚宇几处头骨碎粉碎,然后再对浑身鲜血昏迷不醒的姚宇进行强奸。克鲁斯事后被警察抓获。姚宇送院后不治身亡。

克鲁斯的凶残行为引起了公愤,各方呼吁以一级谋杀罪起诉。今年2月,克鲁斯以认罪换结案和较低的刑期。最终法庭以二级谋杀案判决。在法庭上,姚宇的母亲在40分钟的陈述中说,她在32岁才生下姚宇,善良聪明的姚宇就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姚宇一直梦想到美国读书,姚宇母亲还记得姚宇拿到签证时高兴地跳起来的情景,没想到再见时心爱的女儿已是是冰冷的尸体。悲伤至极的姚宇母亲几度哭倒在桌子上,在场的人无不为之感到伤心难过和落泪。

尽管法官也说很同情姚宇母亲,法官还说,“如果可以,我会判凶手死刑。”但是非法进入美国,2008年还曾涉及一桩攻击案的克鲁斯,在犯下如此凶残的罪行后,仅仅因为是认罪(并无自首),就换来从轻判决。这样的结果,不仅姚宇母亲,旁听的华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华人无法接受,甚至在美国网站上也可以看到许多不平的议论。《纽约每日邮报》的德克萨斯州网民发表评论说:这件案子如果在德州,肯定是死刑。纽约没有死刑,罪犯就都跑过去了了,现在还要用纳税人的钱养这个罪犯22年。

美国在1967年曾经一度废除死刑,后来在保守派的压力下,以及高居不下的谋杀案件发生率,在1976年又恢复了死刑。死刑的罪名很多,如叛国罪和间谍罪都可以判处死刑,蓄意杀人强奸也是死罪之一。美国各州的法律又不同,现在大约有14个州废除了死刑,最近的是2011年1月,伊利诺伊州议会通过废除死刑。在姚宇案发生的纽约州法律并非没有死刑,但是法庭有决议暂停宣判和执行死刑。

在没有死刑的多数地区,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在美国,认罪只是可以终止诉讼程序,不等于一定可以换取较低刑罚,如果情节恶劣,法官也可以选择不接受换取较低刑罚。在美国,强奸时蓄意杀人是典型的死罪,姚宇一个弱女孩,体重只有79磅,对这样的女孩在头和身体用金属棍下手狠击50多下,据报道送医时姚宇头部都被打出一个血洞,算不算蓄意杀人,只能靠法官自由心证。检察官布朗说过,此案是他“20年来处理过的最残忍的案子之一”。

“20年来最残忍的案子之一”只判决22年至终身监禁,为什么不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卡洛斯非法进入美国已是犯罪,并有其他犯罪嫌疑,此案警方曾以一级伤人,二级企图谋杀,严重性虐待,绑架,篡改物证及非法持有武器等5项罪名起诉。这样残忍的行为,即使没有死刑和终身监禁,数罪叠加也可能远远不止(必须坐满)22年刑期。难怪很多民众不平。检察官布朗说,他会尽力促成卡洛斯的终身监禁,负责起诉此案的助理检察法官费舍尔说,虽然卡洛斯被判22年至终身监禁,但是应该会在监狱里呆上4、50年,而且,卡洛斯会被送到离纽约车程12小时的监狱,见家人一面很难。他认为这是比死还难受的事情。

在美国确实有很多人认为在监狱里被关几十年,对杀人犯的良心是一种比死还难受的刑罚,也有人认为美国的监狱里犯人之间的暴力对犯人也是一种比死还难受的刑罚。杀人犯会不会悔过,有这种可能性,但是认为杀人犯一定会忏悔改过,有时是具有宗教情怀的人的一厢情愿,被监禁的犯人不一定就会改邪归正,假释犯二进宫的例子实际上很常见。再说检察官的这些言论都无法当真,谁也不知道22年后卡洛斯将面对怎样的命运,22年后克鲁斯50岁,也许他真的假释出狱,即使被立刻遣返墨西哥,只要活着,对他就是一种幸运。

但是年轻的女孩姚宇惨死了,对姚宇的父母亲来说,姚宇死的那一刻起,他们就被判了“如同死刑”。相信天下父母都能深切感受姚母的无尽悲痛。

有的人把姚宇案和药家鑫案进行比较,姚宇案情十分清晰并没有可争议的疑点,残忍的克鲁斯如果在中国肯定会被判死刑立刻执行。但在美国就是这样的结果,姚宇的母亲在感情理智上无论怎样不能接受,最终也只能接受。美国司法体系十分复杂,死刑问题在美国也是一个争议很大很复杂的问题。中美两国司法体系不同,国情民情都不同,所以实际上很难进行比较。

美国留学生绑架案 翟云瑶是大学生还是中学生

美国留学生绑架案 翟云瑶是大学生还是中学生 是中学生。 案件回顾: 在美国就读高中的十几名中国学生,因琐事将两名女同学绑架至当地一处公园,对其进行了长达近七小时的折磨、殴打和恐吓。此案中有三名未成年人被捕。其中一名嫌犯的父亲还因为意图贿赂受害者被捕。3人今日被判获刑6至13年不等,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 1月5日,涉嫌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翟云瑶、杨雨涵和章鑫磊和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三人将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2月17日将正式宣判。 法官强调,三犯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美国!此案的两名受害者已经对案发时在场的所有施暴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所有的当事人都只是普普通通的留美中国学生的一份子,除了上课作业和考试,休息之余就跟朋友们聚餐或者三五成群出去玩,实在无聊了,刷刷微博脸书,发些矫情无意义的句子,晒著自己的生活。一念之差,转眼间就从有着光明前景的留学生,变成锒铛入狱的阶下囚。
中国留学生绑架案为什么惊动美国 不管是哪国的留学生乃至美国本国学生结果都一样,这跟美国本国人广泛认同的人权思想和宪法内容有关,不是说因为这件事是中国留学生干的才有这个反应,只会让别人更看不起我们。
中国留学生绑架案为什么震惊美国 都是十几岁的高中生,居然干的这么心狠手辣,还对女同学施展酷刑,同伙人数还这么多。家长居然还以金钱行贿证人,表现他们从大人到小孩对法制的0概念。只知道金钱。
美国华人留学生绑架案怎么没讯息了 有啊。只是央视新闻不在报道。美国新闻还是继续的。上网可以查到。
中国留学生在美绑架案判决了吗? 早判了,不仅她自己要把牢底给坐穿,她爸也应贿赂罪(贿赂证人)陪她一起坐牢了。罪有应得,在美国,这种校园霸凌事件才能够得到审判。

美国的留学生比中国的留学生还申请大学吗 全奖的话你的分数还差不少,好像应托福在610以上。贷款估计也够呛,因为美国 *** 只给拥有美国国籍或者美国绿卡的人贷款。你要留学不也要资金担保吗?所以他们会认为你有经济实力的。
在美国留学生绑架案,如果发生在中国将会如何判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像中学生还是像大学生 高中生或者大学生,其实关键是打扮。 现在很多中学生都长得非常高,所以看着都和大学生差不多,年龄也都会显得偏成熟一些的。 男生不需要一味的追求小,成熟是男人的最终目标。
美国留学生绑架案被告人返回中国,为何中国 *** 不追纠 借用书本上的一句话:中国的法律还不健全,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来完善~ 侵权、暴力啥的只要牵扯到校园、学生;再过分基本上是校内处分;顶多开除学籍了事~ 另外,人情社会下国民法律意识淡薄,并且新生代的法律教育缺失,公安机关优先私了解决纠纷,能不立案不立案,能不走诉讼程式就不走诉讼程式,等等等,问题老多了 我想也不是中国 *** 不作为,如果美国官司打完了,受害人回中国起诉这些逃回来的,肯定也会有说法的,估计量刑上比不上美国而已,相关法律细节不知晓,但是老美有酷刑罪,光这一项就可以虐施暴者了 再者,此事已闹大,如果在美受审的那几位量刑最轻的也被判了重罪且符合民意的话,那国内为了安抚国际舆论估计也尽量重判,但是至于还会不会有贿赂,暗箱什么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小学生幸福还是中学生幸福还是大学生幸福? 当然是小学生幸福辣! 过了那么多年了,最可以体会了

曾多次被施暴向学校求助!女留学生在美遭前男友杀害,凶手杀人动机是啥?

曾多次被施暴向学校求助!女留学生在美遭前男友杀害,凶手杀人动机是啥?警方发现19岁的犹他大学中国留学生董同学在校外汽车旅馆房间死亡。曾两次拒绝张东的求婚,很可能正是这起谋杀事件的起因。
凶手的杀人动机是情杀,这名女学生在被伤害之前,就已经多次向学校反映他被伴侣施暴和胁迫。
凶手杀人动机泄愤,因为听说这个女学生甩了这个男朋友,这个男人他就特别的不满意女子的所作所为。
这很有可能是情杀。这次的事件是很严重的,并且生前可能也遭到了虐待。
据了解,有一名女留学生,在美国留学的时候,遭到前男友杀害。根据调查显示,在此之前,这名女留学生就曾经多次被施暴,而且也通过很多途径来向学校进行求助。但是学校却不予理会,用各种理由忽略过去了,最终导致这名女留学生死在了前男友的手里。在事情发生之后,经过警方的调查,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当时,警方是在学校外面的一家旅店里面发现了这名被害的女留学生,在警方发现的时候,这个女生就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生命体征,整个人也是一动不动的躺在房间里。除了这名女生之外,在事发当天,房间里面还有她的前男友。警方当即就认为这名女留学生应该是被她的前男友所杀害的,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凶手的杀人动机无疑就是情杀。
其实,这名女留学生在被害几个星期之前,就已经多次向学校多次反映她被伴侣施暴和胁迫,处于在一种危险的状态中,但是学校却一次次的忽略了她的求助。后续警方在调查的时候也发现,学校的宿管在接到该留学生的投诉之后,没有立即向学校的警察局进行通报,而是一直不予理会。所以说,导致这名女留学生遭遇前男友的杀害,学校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学校在明知女生受到施暴和胁迫的状态下,还一味的放任施暴者,从根本上看,是学校方面的失职。无论她的前男友是因为情杀才故意杀人,或者是校方的失职,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保护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可以说是学校的一种基本义务,不仅是在中国,在外国也是同样如此。很明显,美国的这所学校并做到这一点,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最终造酿成了这场惨剧。

打人留学生家长被捕 争风吃醋至于吗

打人留学生家长被捕 争风吃醋至于吗 美国司法程式冗长,开过庭了,但还没有判决。12名中国学生在美虐待同胞一案,6月上旬,洛杉矶波莫纳高等开庭审理。案被害者刘怡然(音译)当庭控诉中国留学生翟芸瑶、章鑫磊(音译)和杨雨涵(音译)等3名被告对她的残暴虐待行为,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翟芸瑶等人被控、折磨等多项罪名,最高可能被判终身监禁。本案涉案者众多,且都是中国留学生。除了已经抓捕归案的6名被告外,还有几名涉案留学生目前在逃或者已经回国。被捕的6人当中,翟芸瑶、章鑫磊、杨雨涵已经成年,另外3人因为“未成年”,警方没有透露他们的姓名。据本案被告方代理律师邓洪介绍,这起案件在3月28日和30日共发生两次。第一次共有4人涉案,嫌犯除围殴外还用菸头将受害者之一麦嘉怡烫伤。后一次涉案人共有12人,都是在核桃高中就读的中国留学生,且大多数都是女生,而原告之一的刘怡然就是在当天被折磨达5小时之久。据刘怡然在庭上回忆,当天第一现场是在一个茶餐厅门前,涉案嫌犯要求刘怡然跪在地上达20分钟,对其扇耳光,反复殴打。随后又将刘带到附近的罗兰岗公园,在那里12名学生对刘拳打脚踢,剃掉她的头发逼其吃掉,扒掉她的衣服拍照,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甚至用菸头烫伤,手段之残,令人发指。起因:男女朋友在感情问题上争风吃醋。这起令人震惊的留学生之间的虐待折磨事件,起因竟然只是同学间在感情问题上的争风吃醋。刘怡然在证词中表示,嫌犯翟芸瑶一年前就打过她,事发当晚小学同学陆婉清约她出来“商量事”的时候,刘怡然已有预感又要被翟芸瑶一伙人“教训”。尽管她带上一男性朋友以防不测,但之后被翟芸瑶支开。据核桃高中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出生在上海的翟芸瑶13岁就来到美国读书,而且有艺术特长,就读该校才艺班,是校园内的一位风云人物。而且翟芸瑶平时颇有大姐大的做派,经常动手教训不听话的同学。而本案的起因就是因为翟芸瑶和多名男生拍摄亲密照,结果引起了男女间的争风吃醋。刘怡然在当天被折磨5小时后,还被翟芸瑶要求送3名参与殴打的犯罪嫌疑人回家。翟芸瑶等人担心受害人,胁迫刘怡然向谎称是男性朋友殴打了她,声称如果刘配合说谎,她们一帮女孩都会为她作证,否则她不仅没有证人,还会受到更多的皮肉之苦。刘怡然回家向监护人哭诉惨痛遭遇后,决定。丑闻:一家长涉嫌事后贿赂证人被捕。据知情者透露,无论是翟芸瑶还是章鑫磊,被捕后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手足无措。当检方告知翟、章等嫌犯面临、折磨等多项重罪起诉时,两人濒临崩溃。翟芸瑶的代理律师邓洪表示,法庭在第一次过堂时就提出了高达万美元的保释金,还把翟芸瑶护照收走,以防她逃回中国。如此高的保释金在类似案件中极其罕见,显示对案件的高度重视。据悉,涉案的12名中国留学生当中目前已有数人逃回中国,但邓洪表示,被告如不出庭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只要一返回美国,就会被捕。当地时间18日,本案将继续开庭审理。邓洪表示,鉴于原告在法庭上陈述的与之前在警局备案时的证词有出入,将为被告做无罪辩护。邓洪同时重申,不排除与检方谈判后建议被告认罪的可能性。“这个案子快则四五个月,慢则需要一年多。”值得一提的是,6名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事发后因涉嫌贿赂证人被捕,可能被起诉行贿和妨碍司法公正罪。南加州法律人士表示,中国学生家长千万不能用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来解决问题,那样很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律师:可判“终身监禁”尽管是出于争风吃醋而引发的案件,但这起案的几名被告人或将面临“终身监禁”的严重后果。美媒援引此案律师邓洪的转述称,被告人翟某直到4月出庭时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架之类的小事,被发现后最多是被训斥一顿或者是记过,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甚至是“终身监禁”。律师表示,这凸显了中国留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根据加州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酷刑罪的定义是:对别人身体造成极大伤害;并且为了报复、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对别人施加残或者极端的折磨。据了解,如果最终认定其中几名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对其的处罚或许会稍微轻些,但如果确认是成年人,则将面临严重处罚。此外,几名家长表示,此案中动手的都是女生,男生只在一旁看热闹,另一被告人张某只是开车。但根据加州刑法,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承担最重的惩罚。
留学生之间男女争风吃醋的现象严重吗 其实也有 在国外会更多的 为自己的利益出发 所以会有这种现象
o(∩_∩)o~争风吃醋打一生肖o(∩_∩)o~争风吃醋打一生肖o(∩_∩)o~ 鸡,(小肚鸡肠,争风吃醋)
留学生家长探亲 签证的有效时间范围,是根据你妈妈在国内买的保险生效时间段及在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决定的,而不是你那个合同。比如说,你妈妈买的保险的时间是2月1日——5月1日。那你妈妈递签的时候,签证批下来就大概在4月30日到期。而你妈妈买的保险,要花费的人民币,也是取决于存款证明是多少,多点的话,就能申请3个月,那买的保险就得涵盖3个月。如果少点的话,那可能就批准你一个月,那保险也就买1个月的即可。
美国留学生家长群,有家长吗 有的,得看是什么学校的,每个学校一般都会有,所以搜寻的时候加上学校名,中文没有的话用上学校英文名缩写,你可以试试。

美国留学生家长群 您好!我不清楚留学生家长群,但我本人是一名留学生。如果您有问题的话我可以帮您解答
争风吃醋打一生肖 应该是龙
留学生家长探亲问题 去找你们学校协商就可以了,只要你不是读语言期间都可以
学生家长打人 *** 是骂人的话,可能是情急辶中说出的。但打人总是不对的,打人家的孩子更不对,孩子年龄小,还未成年,即使做错了什么,也应该原谅。打人者应向被打方致谦,并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成语】争风吃醋 争风吃醋 拼音: zhēng fēng chī cù 近义词: 妒贤嫉能、争锋吃醋 反义词: 见贤思齐 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 争:嬜,争夺;风:风韵,多指女子。指因男女关系而妒忌、争吵。 出处: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那月香好副嘴脸,年已长成。倘或有意留他,也不见得。那时我争风吃醋便迟了。” 例子: 凌家这两个婆娘,彼此疑惑,你疑惑我多得了主子的钱,我疑惑你多得了主子的钱,~争吵起来。(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五回 谒后语: 酱油店里打架

震惊中美的小留学生禁闭欺凌案怎么回事

据美国媒体报道,震惊中美华人的洛杉矶地区留学生绑架案经过3日的庭审露出了冰山的一角,该案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涉案人数之多,所犯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实属罕见。
  本案涉案者众多,且都是中国留学生。除了已经抓捕归案的6名被告外,还有几名涉案留学生在法庭上被受害学生刘怡然一一点名。这些人包括3名“成人”被告翟芸瑶(音译,英文名:Hellen)、张鑫磊(音译,英文:John)、杨玉菡(音译,英文:Coco),另外3名“未成年”被告,以及涉案在逃的几名留学生,分别是陆婉清(音译,英文名:Victoria)、刘可欣(音译,英文:Catherine)、吕伊雪(音译)、毕嘉泽、“萱萱”(音译)、Hazle和Olivia。
  直到当天上午10点,该案涉案留学生张鑫磊、翟芸瑶和杨玉菡3名被告才在法警的押解下被带上6楼R法庭,由法官弗尔斯(Thomas C. Falls)审理。3名被告均穿蓝色囚衣,但没有了上次开庭的手铐。本案受害人之一刘怡然当天以原告的身份坐在证人席上,这是她自案发后首次对外公开露面。她身穿灰色上衣,黑色裤子,留着短发,白净的瓜子脸,身高约1.60米。在检辩双方的轮流提问下,她讲述了3月30日晚上的案发过程。
  据刘怡然介绍,30日晚,她的小学同学陆婉清发微信约她到罗兰岗Honeymee冷饮店商量事情。因陆早前打过她,两人关系已变得生疏。为防意外,她约好友卢胜华陪她开车前往。不一会又来了几名中国小留学生,其中包括翟芸瑶和张鑫磊,翟又打电话叫被告杨玉菡过来,他们在餐厅待了一个半小时。在此期间,刘怡然被对方一伙人要求跪下长达20分钟,还让她用裤子擦地。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相反,这才是整个虐待、绑架案的前奏。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场轰动中美两国的、几名留学生被告有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惊天大案,竟然是因为男女之间的争风吃醋而引起的。
  十几名留学生围殴、绑架刘怡然令人发指
  刘怡然3日声泪俱下地控诉了3名被告对她的残暴罪行,其中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掉等,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刘怡然在证词中表示,翟芸瑶一年前曾因一些过结打过她,案发前两周又有人打了她,翟芸瑶也在场。所以,当3月30日晚小学同学陆婉清约她出来“商量事”的时候,刘怡然已有预感又要被翟芸瑶一伙人“教训”一顿了。然而,尽管她带上男性朋友卢胜华为他保驾护航,却还是被翟芸瑶支开,说她们女孩之间有些事要商量。
  卢胜华走后,翟芸瑶拿走翟芸瑶的车钥匙交给同伙“萱萱”,让她开车载着刘怡然和她的同伙一起前往罗兰岗公园。一下车十几名女孩便对刘怡然拳打脚踢,名叫Victoria和Olivia的两名中国留学生抓住刘的双臂,被告杨玉菡扒光刘的衣裤,之后用烟头烫伤刘怡然的乳头;另一名女孩毕嘉泽还想用打火机点燃刘怡然的头发,但因刘怡然的身上被泼了冷水,才没有被点燃。
  翟芸瑶告诉张鑫磊回家取剪子,回来后交给一群女孩把刘怡然的头发剪掉,还命令她把头发捡起来吃掉;有的女孩还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按在地上吃沙子,憋得她喘不过气来,头晕目眩;还有的女孩用手机拍下了刘怡然的狼狈相,其中包括她吃头发和赤身裸体的照片。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被打的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站不稳。
  翟、张、杨胁迫受害人嫁祸于人罪上加罪
  翟芸瑶、张鑫磊、杨玉菡等一群中国留学生殴打、绑架刘怡然后担心受害人报警,还想出了嫁祸于人的招数,胁迫刘怡然向警察谎称是男性朋友卢胜华殴打了她,声称如果刘配合说谎,她们一帮女孩都会为她作证,否则她不仅没有证人,还会受到更加残暴的皮肉之苦。
  但刘怡然没有听从翟、张、杨的“导演”,在朋友的建议下,她于3月30日受害当晚就在罗兰岗公园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对浑身是伤的刘怡然进行了身体检查、拍照,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取证、调查。随后将翟、张、杨等6名被告实施抓捕归案。因为另外3人“未成年”,所以警方没有透露他们的姓名。

三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凌虐同胞获重刑 美国对待校园暴力有多严

美国怎样治理校园暴力?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2015-06-28
□CFP 供图      有专家指出,和世界各国一样,中国目前校园霸凌现象也日趋严重,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相对滞后,需要从“长远发展的高度”来正视问题并着手解决。“霸凌事件愈演愈烈,可能导致孩子未来走向两个极端:受欺负的孩子自卑,欺负人的孩子无视法律。这两种情况对社会未来发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
■新闻背景
近来,国内外多起青少年施暴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国内如浙江庆元4名初中生将一名小学生关在黑屋里殴打,用绳拴脖子、用烟头烫身体;国外如美国洛杉矶12名高中留学生对两名女同学拳打脚踢、扒光衣服拍照、用烟头烫伤乳头。
上述案例使人们意识到,校园暴力已经成为多国面临的顽疾,且呈现低龄化等趋势。其他国家对这类案件的处置有什么不同及可借鉴之处?
就美国校园暴力状况,记者采访了多次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美国刑事辩护律师邓洪。
电脑时代霸凌频发
邓洪从业18年来,处理过大量青少年和留学生刑事案件,不少牵涉校园暴力。据他了解,美国校园霸凌案例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左右开始增多。
“在80年代,一般认为美国人对孩子的教育属于比较开放式的。有时候小孩子在校园里玩闹甚至是恶作剧,美国的家长经常会说,‘kids will be kids’(孩子终归是孩子),对孩子的行为都不会太介意。但是,80年代中期的研究、特别是心理学研究显示,学校霸凌事件越来越严重。”
研究显示,校园霸凌案例增多的主要原因是电脑时代来临,“孩子们都在玩暴力电脑游戏,缺少社交及社交技能训练”。
邓洪说,电脑时代来临过程中,美国社会更加多元化,而问题也随之出现。例如,一些儿童对残障、拥有不同肤色或不同宗教信仰的同学进行嘲笑,甚至暴力相向。
上世纪90年代,美国校园霸凌发生率达到高峰。当时统计显示,每3个学生中就有一人受过同学欺凌。
邓洪说,校园霸凌事件日趋增加,使当时的学生分成两类:受欺负的同学和欺负人的同学。双方各自结成帮派,频发冲突。华裔学生帮派“华青帮”80年代在洛杉矶与拉丁裔学生帮派多次冲突,就是学生间“以恶制恶”现象的典型案例。
校园枪案敲响警钟
由于美国宪法修正案赋予民众持枪的权利,个别学生持枪进入校园,制造震惊全美的血案。
1999年4月20日,两名学生持枪进入科罗拉多州哥伦拜恩高中,枪杀12名学生和1名教师,造成另外24人受伤。时隔一年后,加利福尼亚州斯托克顿发生校园枪击案,5人死亡。
警方调查发现,上述两起枪击案中,行凶学生都是校园霸凌受害者。他们由于在学校被其他学生欺负,精神受挫,以杀人作为报复。
上述校园血案促使美国社会反省枪支泛滥问题,也让更多人开始关注校园霸凌现象。邓洪说,校园枪击案敲响了警钟,使人们认识到,校园霸凌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受欺负的同学可能产生严重自卑心理、甚至自杀倾向,或者萌发报复念头、做出过激行为;欺负人的同学由于法律不健全、惩罚不严厉,可能愈加无法无天,逐渐目无法纪,长大成人后经常触犯法律。

美留学生欺凌同胞,判“终身监禁”重不重

就美国法律而言,一点都不重,理应如此判决。
首先,在美国一种行为是不是属于犯罪,以及犯罪后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各州都有不同的规定。然而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几乎所有的法律都普遍重视保护属于抽象权利的人格权。也就是说,大部分州都规定了损害人格尊严的行为属于犯罪,而且犯罪的严重程度甚至不亚于直接侵犯具体的生命权或人身权。
其次,超过80%的美国人相信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这使得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人格尊严作为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表现,让美国人更容易接受侮辱人等于伤害人,剥夺人的尊严无异于在灵魂上杀死他,很多国人难理解的观念。美国的法律对此有相应的体现。
涉案的这些女孩,对她们的同胞使用了诸如“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乳头、用打火机烧头发、强迫吞咽沙子以及剃掉头发逼她吃掉”等极端行为,同时涉嫌普通的人身伤害和严重侮辱人格的两类罪行,甚至后者的伤害还超过了前者,假如不考虑未成年人的因素,将可能面临最高至终身监禁的刑罚。鉴于加州目前虽然保留有死刑,但是仅适用于一级谋杀等极少数犯罪,因此这个刑罚无疑是极其严重的。
同样,根据加州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同样这些行为在中国,结局可能会大不一样。据相关报道,类似新闻在中国学校中非常普遍,处理结果大都不痛不痒,甚至只是简单的道德谴责和学校内部的纪律处分。
这又是为什么呢?
众所周知,我们的立法基于所谓“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公众的印象相反,中国刑法中最严重的罪名并非故意杀人,而是绑架。根据刑法的规定,绑架撕票的,一律判处死刑(包括死缓),而故意杀人的,却可以在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中选择。这样一比较,似乎中国法律比美国法律还严格,但是中国的绑架必须是出于“勒索财物”或者“绑架人质”的目的。简言之,只有为了钱才能构成绑架,否则就只是情节轻得多的非法拘禁。而在非法拘禁罪中,即使有侮辱、殴打情节,最高也只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法治文化的不同,让心智不成熟的留学生在国外“水土不服”。最终,在法庭上缺乏起码的敬重和忏悔;在法庭外又试图花钱“摆平”,藐视司法,错失了救济机会。

美国加州中国留学生虐待案

国内学生间的虐待时有发生,尤其是中学生,我们教育,特别法律出问题。好了,这些带有恶习的孩子去美国加州留学,为男女朋友争风吃醋,虐待同学。然美国是法制国家,她们将面临重罪。

美国留学生章莹颖案件现在怎样了

章莹颖案之所以能引起这多大的轰动可能原因是:
1章莹颖6月9日下午失踪,当晚同学亲友发起寻找章莹颖,再次见证网络传播的力量。这个案件目前升级为国际重大案件了。
2有监控录像,看到犯罪嫌疑人的车子,却迟迟破不了案,引起整个华人圈的不满。
3案件离奇。扑朔迷离。FBI内部认定死亡,但却找不到尸体。华人侦探猜测没死,却找不到活人。有人看到,亲友赶过去,不是其本人。案件越来越复杂了,不确定因素也越来越多了。
4嫌疑人的淡定,有多少国人想剁了他?

校园暴力事件案例

事例一:4月8日,长春市某高三女生,因为回头多看了某个女孩一眼,就遭到女孩及其同伴共5人拉到附近的半山腰上,被一顿毒打。
事例二:4月21日,湖南衡南实验中学某班几十名学生集体跪在**********场上,有说是班主任罚跪,有说是自愿班长带领自愿下跪。
事例三:5月18日傍晚,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发生了一起8名女生结伙对一名女同学进行殴打、侮辱的“校园暴力事件”。
校园本是静美之所,然而这片静土也染上了血腥。
2010年5月12日,上午8时左右,陕西省南郑县一幼儿园又发生了一起恶性砍杀儿童的校园暴力事件,已造成7人死亡,20多人受伤。目前,伤者被送往汉中市的3201医院等地抢救。这场血案惊动了相关部门和广大家长和学生。
其实,校园暴力案件近年来就在校园陆续爆发。1999年3月,北京一所私立中学的16岁学生张某被同校学生董某踢碎睾丸,不堪羞辱,自杀身亡;2000年1月,西安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少女侮辱少女案,女学生张某被同班女生李某等扒光衣服,惨遭蹂躏数小时;2001年12月,山西襄汾县的古城中学发生一起用稀释硫酸制造了一起致使20人受伤、13人被毁容的惨剧;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震惊全国;2009年1月3日,陕西铜川15岁的初中学生余某与一四川打工者一起,向同班同学李某勒索钱财,后又劫持李某到市保育场打电话向李父母敲诈钱财,因涉嫌绑架被警方拘捕;2009年贵州省兴义市一中学生抢劫团伙近日落入法网,其50多名成员均是11—17岁无业青年和在校学生。两年间,他们劫掠100多名中小学生,非法敛财1.6万元,打伤5人。2009年1月19日,一名13岁少年在其就读的广东省南海市盐步第三中学的厕所内,被突然闯入的两名男生狂砍致严重受伤。造成右手残废,2009年,武汉新洲区李集镇李集中学初三(4)班学生张俊杰猝死在校内。这名16岁少年的死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2010年,2010年4月28日15时,制造南平校园惨案的凶手郑民生(砍杀8名小学生至死亡)刚被依法执行枪决不到6小时,广东省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就又一次发生校园凶杀案了。从3月23日发生在福建南平的血案,到4月30日发生在山东潍坊校园血案,在不到40天的时间内全国就发生了5起重特大校园血案惨剧,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校园欺凌、暴力现象引起了不少代表委员的关注。近日安徽省黄山市一所学校“高三女生被同学下春药”的新闻,让这个话题更成为热议焦点。包括全国政协委员、喜剧演员巩汉林在内的多位代表委员提出,期待立法解决校园暴力问题。
校园生活,本该是每个人青少年时代最美好的记忆,可对一些人来说,却是永远不愿提起的梦魇。因为校园欺凌、暴力的现象,给孩子们留下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痛,还有难以磨灭的心理伤害。巩汉林在接受采访时就说,几十年之后的今天,他都依然记得当年那个总在上学路上堵他、欺负他的人,可见当时幼小心灵留下的心理阴影之深。
如何减少校园暴力,各种呼吁和措施屡见不鲜,可这种现象日益严重,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刘晓翠所言,“呈现团伙化、犯罪化和低龄化的态势,”显然说明社会应对校园暴力的对策出了问题。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重视不够。
在传统观念里,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都觉得校园暴力只是孩子们打架闹事,不是太严重的事情,应对方式只是说服教育,施暴者往往只需道歉赔钱了事。轻描淡写的处理结果,事实上纵容了校园暴力,被欺负的孩子求告无门,只能忍气吞声。久而久之,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校园暴力问题,一旦发生,施暴者将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比如去年夏天中国女留学生在美国殴打虐待同学一案,当事人和家长的反应都是吃惊乃至委屈,因为这样的事情在国内根本谈不上法律介入,而在美国,这种行为却足以被判重刑。
可见,治理校园暴力,不能只靠道德层次的努力,家庭和学校教育固然有缺失,惩戒机制的空白和法律的缺位,才是校园暴力日益猖獗的根源。正如多位代表委员所言,建立和健全校园暴力的法律体系,已经刻不容缓。当然,这也涉及与现有的《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衔接的问题。目前,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突出,可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未成年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本意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但有时竟然异化成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权”。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4年有件案例,11名未成年人将一名8岁的孩子围殴致死,可因为他们都未满14岁,全部免予法律惩处,以至于被害人家长愤怒地质问,为啥刑法保护的是杀人的孩子,而不是被杀的我的孩子?
显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必须要有限度,超过了底线,必须让其承担法律责任。对校园暴力说不,对未成年人犯罪说不,家庭和学校教育责无旁贷,法律更是需要“挺身而出”!
我的一个朋友所在的一个中学,那里的学生横行霸道,那里有个教导主任很贱,又一次学生就组织一次暴打教导主任,把他从三楼丢了下来,那个教导主任居然没死。
事例一:4月8日,长春市某高三女生,因为回头多看了某个女孩一眼,就遭到女孩及其同伴共5人拉到附近的半山腰上,被一顿毒打。
事例二:4月21日,湖南衡南实验中学某班几十名学生集体跪在**********场上,有说是班主任罚跪,有说是自愿班长带领自愿下跪。
事例三:5月18日傍晚,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发生了一起8名女生结伙对一名女同学进行殴打、侮辱的“校园暴力事件”。
一个穿布鞋的女生,被几个同学堵在楼梯口要求下跪,并遭遇扇耳光和推搡。
案例主要讲的是未打扫卫生起争执酿命案,三位在校学生均获刑,具体如下: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扫卫生,郑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过郑某座位时在郑某背部推了一下,引发推搡厮打;一旁的李某、郑某某也参与到殴打中。最终造成王某某头部重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当日,郑某与郑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李某在其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审后,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扩展资料:
没有可以复制的青春,同样没有完全相同的校园暴力事件——尽管其中或许有着太多的共因可寻。因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总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与“受害者”,很可能意味着对他们的拯救与干预是隔靴搔痒式的。事件成因越复杂,在寻求解决办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见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规律与破解良方。
对于这些未成年人而言,在当前刑法惩戒难以介入的情况下,他们最终基本上还是要回归家庭,回到他们“熟悉”的成长环境。那么,对他们的“改造”,就必然离不开对这种具体环境的干预。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甘肃公布近年10大校园暴力案例 未成年犯罪人数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