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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签约、公证办法的详情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30 07:25:34 浏览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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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进修协议书

出国进修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出国进修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国进修协议书1   大学(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_____为代理人与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国家(或地区)留学(进修、工作),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_个____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的内容是:_________。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进修、工作)目标是: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在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期间的待遇为:
  1、乙方为甲方公派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人员,在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甲方保留乙方公职,并欢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2、出国(境)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3、出国(境)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4、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5、乙方在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期间,国内社会保险等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6、在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_________;
  7、回国休假待遇:_________;
  8、回国后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进修、工作)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六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
  第二条、
  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学习、工作,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进修、工作)期间每XXX向学校人事处报告一次学习、工作情况。
  第七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学(进修、工作)期限或改变留学(进修、工作)内容,均应至少提前XXX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获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八条 乙方留学(进修、工作)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
  第三条的`规定,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书面的留学(进修、工作)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以及中国驻乙方留学(进修、工作)所在国使领馆、乙方留学学校出具的证明书等文件。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才能恢复有关待遇。
  第九条 乙方在回国后有责任为甲方服务,并遵守《_________大学关于教职工服务期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如在批准出国(境)期限届满后逾期XXX以上不回校工作,则作自动离职处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条例处理甲方分配或售给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应办理辞职手续。如配偶一方学位或职称高者愿继续在我校工作,须另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继续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条 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与乙方关系、单位、住址)为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的国内担保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均应保证执行。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在执行本协议书时如发生纠纷,可申请裁决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出国进修协议书2   派出单位(甲方):_________
  被派人员(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选派乙方出国培训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派遣乙方到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学习,具体内容为: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三条乙方保证在国外自觉坚持学习,努力达到预定的目标,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并按期回国。学习期满后,应提交毕(结)证书,学习成绩单和学习小结。
  第四条乙方的出国旅差费,办理出国的手续费和国外培训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90%,乙方承担10%.
  第五条乙方出国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等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出国培训期满回国后,应保证在甲方继续工作_________年以上。如果甲方工作不满五年要求调离(或辞职或由于乙方的原因被甲方辞退),乙方必须按下列规定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回国后在甲方继续工作不满一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一年不满二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二年不满三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三年不满四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四年不满五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乙方出国培训期满回国后的两年内,应至少在本专业领域内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经甲方同意,为乙方出国培训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六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保证人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协议书简约版

甲方:
乙方: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国留学,期限为年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怎样公证啊,都需要什么条件

公证必须是本人和两个担保人同时到场。
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财产担保和信誉担保。两个担保人必须采取同一种担保方式,不能一个人用财产一个人用信誉担保。
一、《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1、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管理规定,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乙方)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甲方,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
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在领取出国签证和机票之前办理完毕签约、公证、交纳保证金等手续。
二、详情
【1】办理《协议书》签约、公证的要求
为方便留学人员签约,甲方已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办理《协议书》签约、公证时,留学人员本人应带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同时到场,当着公证员的面现场填写《协议书》中的划线部分(即______),不得有任何遗漏或误填。
【2】办理《协议书》公证的地点
(1)北京地区的留学人员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事宜。长安公证处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B座7层,电话:略,邮编:100027;
(2)北京以外地区的留学人员在地方省、市级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事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咨询。
【3】担保方式
有关《协议书》的担保问题,按照1997年9月司法部发各地公证处《关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担保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目前,留学人员的担保方式一般选择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人的条件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所指丙方担保人必须为两人。丙方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

留学基金委(CSC)派出手续—违约及处罚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派出后违约,留学基金委将采取一系列处罚措施,为此知识人网整理了相关信息,并提醒留学人员遵守协议约定,避免发生违约行为。
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了违约及处罚的相关条款: 留学人员如果违反了签署的留学协议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其违约事实、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留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有权采取停发奖学金、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要求限期回国等措施,并根据违约情节,按照过罚相当原则,要求留学人员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或)违约金。 留学人员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赔偿相关费用。 若留学人员接受的是由留学基金委安排获得接受国政府或有关机构提供的奖学金资助,经核实后留学基金委有权通知接受国政府或有关机构停发资助。 严重违约条款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约。 1.从事有损我国国家利益行为的。 2.有犯罪行为的。 3.在申请留学基金委资助及履行协议期间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的。 4.未完成协议规定义务前擅自办理其他国家移民签证,或长期(3 个月以上)在外不回国的,或改变国籍的。 5.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学业的。 6.擅自变更经批准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单位,或擅自跨学科更改留学专业情节严重的。 7.严重违反留学单位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8.擅自修改协议内容,或未经许可单方终止协议的。 9.未完成回国服务期的。 10.其它违反协议约定,严重干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资助、管理秩序的。 处罚规定 留学基金委有权解除协议,留学人员应向留学基金委支付赔偿金和违约金,驻外使(领)馆不再为其提供回国机票。其中,赔偿金最高为全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费用,违约金最高为全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费用的30%。 其它条款 1.留学人员及其保证人如不按期偿付违约赔偿款项,或偿付金额不足,留学基金委将依法追究留学人员及保证人的法律责任。 2.留学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后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及时改正的,留学基金委可酌情减免其违约责任。

外派出国培训协议

  外派出国培训协议如下:
  编号:
  培 训 协 议
  (出国培训适用)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留学,期限为 年 个月(自出国 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 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议委托律师当面咨询.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 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留学三方协议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出国留学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有关单位与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之间就公派出国留学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一、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派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包括证明留学人员与担保方的关系);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件;4.公派留学人员及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件;5.协议书草本;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二、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1.申办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向选派单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2.派遣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代理人应有代理权及明确的代理权限。3.担保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与被担保人有亲属关系或三年以上共事或交往的同事或朋友关系,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有充分承担担保的经济基础。4.协议内容和形式应真实、合法,符合国家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政策规定;5.协议条款须完备,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派遣单位、公派出国人员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2)留学的时间、所去国家、地点、学习内容、目标;(3)各项费用的负担;(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5)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和责任;(6)协议修改、变更的规定;-7违约责任;(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签约、公证办法的详情

一、办理《协议书》签约、公证的要求为方便留学人员签约,甲方已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办理《协议书》签约、公证时,留学人员本人应带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同时到场,当着公证员的面现场填写《协议书》中的划线部分(即______),不得有任何遗漏或误填。二、办理《协议书》公证的地点(1)北京地区的留学人员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事宜。长安公证处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B座7层,电话:略,邮编:100027;(2)北京以外地区的留学人员在地方省、市级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事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咨询。三、担保方式有关《协议书》的担保问题,按照1997年9月司法部发各地公证处《关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担保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目前,留学人员的担保方式一般选择连带责任担保。四、担保人的条件《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所指丙方担保人必须为两人。丙方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法人、其他组织、协议乙方的配偶、即将长期出国人员不得作为本协议书所指的保证人。代为清偿能力是指保证人具有与担保金额相适应的个人财产或稳定的收入。保证人应当提供银行存款或具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证明,证明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在公证《协议书》第八条时,如两位丙方保证人选择以固定工资收入作为担保,则应向公证部门出示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具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证明;如选择以银行存款作为担保,则应出示具有相应担保数额的银行存款证明(即存款单原件),以便公证部门查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代为清偿能力。任何以“名义”、“名誉”或者“信誉”做担保的、或者空栏不填的,都被视为无效;任何不填或误填都将影响到公派出国手续的办理和按时成行!五、担保数额有关丙方保证人的经济担保数额,参照下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的平均标准,保证人应担保留学人员交存保证金后的差额部分(即:担保数额=资助经费标准-保证金数额)。丙方第一担保人和第二担保人的担保金额加上留学人员本人交存保证金数额的总金额应达到资助经费标准。目前国家公派留学资助经费平均标准大致为:单位:人民币·元 留学期限 一类国家 二类国家 四年 50万 32万 三年 38万 24万 二年 25万 16万 一年半 19万 12万 一年 13万 8万 半年 8万 5万 三个月 5万 4万 (注: 因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资助标准各国不一,实际资助费用以教育部财务司制订的《国家公费留学人员费用开支》为准。)六、《协议书》公证后的保存经公证的《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两位丙方担保人各一份,交存公证处一份,交存推选单位一份。交留学基金委(甲方)的一份,由留学人员在出国前领取签证和机票时交给教育部有关留学服务中心或集训部。经公证的西部项目《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两位丙方担保人各一份,交存公证处一份,交存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一份。交留学基金委(甲方)的一份,由留学人员在出国前领取签证和机票时交给教育部有关留学服务中心或集训部。个别项目未通过留学服务中心或集训部派出的人员,需将经过公证的《协议书》一份径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

公派出国留学关于申请人的要求







  公派留学关于申请人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于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
  资助内容主要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
  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当然与自费留学相比公派出国留学的条件会很多,且名额有限,所以一般有条件的学生都会选择自费留学。看过上述条件后,觉得满足要求的学生可以尝试申请公派留学,可以极大的减少出国留学的经济压力。





  申请公费留学的其他的外在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1)高级访问学者:主要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骨干企业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或技术骨干及列入带头人梯队的后备人员;或目前参与国家、部门、地方重点科技攻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确有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研究的人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岁。申请者应具有相当的学术、科研、技术等成果,或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如近期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技术攻关成果奖,有突出的科研技术成果和高水平的专着,或在国内外一级刊物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有重大的科技发明创造,或在生产、管理中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等)者,将优先予以选拔。
  (2)访问学者1类:申请者应为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并且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者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
  (3)访问学者2类:申请人应该为在实际工作中做出成绩、确实有必要出国培养的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从事非通用语种学习、地区问题或某些特定专业研究的人员。申请人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并且毕业后至少已经工作两年以上。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
  3、外语条件
  以上各类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员都应能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必须参加国家教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EPT)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或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或曾在同一语言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健康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必须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1年)。
  凡符合上述规定的中国公民,均可提出申请。
  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该协议书由选派单位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双方签字,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国家和单位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规定的留学目标、内容、期限、回国服务的要求,向留学人员提供经费的规定,以及派出单位和出国留学人员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回国服务的义务,则应偿还出国留学期间的全部费用。





  公费出国去美国的留学流程
  1、索取资料决定了入学时间之后,要在入学前9-11个月向大学发出索取申请资料与表格的信函,第一次的联系应扩大自己的选择范围,一般要向50-80所不同学校发出此函,要求对方寄回录取申请表,奖学金申请表以及有关申请专业和学校的介绍。
  绝大多数的大学在收到函定后会立即把这些材料寄回的,同时会有一些关于奖学金设置情况、学校规模、学校资历、专业师资以及学生服务设施等材料。收到美国大学的回函后,要进行大略的挑选,主要的选择标准可以根据不同人的申请兴趣而定,但着重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主要注意申请学校所设置的奖学金类型,国际学生可以申请的奖学金种类有多少,能否达到全额奖学金资助。
  学校有无对申请奖学金在TOEFL与GRE(GMAT)分数上的限制。比如有些大学要求申请研究生助教金需提供TOEFL分数100分,或是TSE成绩高于200分,GRE分数高于1900分,其中语文(Verbal)与数学(Quantitative)两部分分数不得低于1100分等等,这些如果有明文规定申请奖学金资助条件的学校,一般是不会降低要求的。
  2、参加必要的考试
  美国大学在评定申请人奖学金资助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一种或几种标准考试成绩。美国目前在中国举行的标准考试有:
  (1)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2)GRE(Graduate Record Exam)
  (3)GMAT (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
  (4)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
  (5)TSE(Test of Spoken English)
  参加必要考试的时间应越早越好,TOEFL有效期为2年,GRE、GMAT、LSAT的有效期均为5年。但要注意的是GRE、GMAT、与LSAT要力争一炮打响,如果第一次成绩不理想,再考第二次,ETS寄送成绩时会把两次成绩一并寄到学校去,而学校往往会采取这两个成绩的平均分数而非分数作为考虑成绩的。
  在寄送TOEFL成绩时,只寄送最近的一次。因此TOEFL成绩不理想可以考第二次、第三次,但GRE、GMAT与LSAT力争第一次考出高分来。

公派留学的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大家都选什么地方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此项公证一般适用于公派出国留学。系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而办理。由公证处证明您(被资助方、保证人)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所需要材料:
出国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两位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可受理此项业务的公证处: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您所说的是指公证处还是学校呢,如若是公证处则如上文所述,若是出国留学的学校的话,那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