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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如何申请放弃,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补助金发放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29 02:34:36 浏览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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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想要放弃公派留学资格,应该走什么流程?

必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正式放弃公函,需要有放弃往来邮件证明,放弃个人申请表。这些是必须材料,提交之后就需要等待通知了。
公派留学,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根据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国家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拿到csc合作项目提名后可以放弃吗

可以放弃。但是放弃以后不能够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

Csc留基委如果获得录取但没签约可以反悔吗?

Csc留基委如果获得录取但没签约可以反悔。
没有名额限制,择优录取。
选派类别、申报名额及期限:
1、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名额不限,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2、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20-25名,留学期限一般为6-24个月。
3、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名额不限,留学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注意事项:
2021年10月8日,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市场执法监管。据悉,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会同行业管理部门。
重点针对时段时长限制、实名注册和登录等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加大辖区内网络游戏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网络巡查,严查擅自上网出版的网络游戏;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相关文化市场领域执法监管,防止未成年人违规进入营业场所。

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访问学者身份,但想自行放弃,有什么后果?

对你个人而言,放弃后对你的影响只是下次还想申请时会受一点的影响。你自愿放弃,也会影响的你所在单位的再次申请名额。所以,在选择放弃前,自己多加权衡,最好再同单位的负责人做好沟通、交流工作,获得单位领导的谅解。
只是再申请,不会那么容易。没有其它后果,因为我就放弃过。但是建议如果有可能尽量成行,毕竟这是一次经历,会和今后的课题申请工作机会有一些联系。

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资助如何解约

全部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30%的违约金。
部分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经使领馆批准,仍可提供回国机票。
即赔偿金额=公派留学人员获得的全部资助金额+全部资助金额的30%或20%,具体要看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全部资助费用金额是多少,以及是哪种违约情况。

国家留学基金委没通过可以不去吗

国家留学基金委没通过可以不去。因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没通过可以就去不了,没有获取资格去,所以国家留学基金委没通过可以不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机构,成立于1996年,位于中国北京市西城区,现任党委书记、秘书长生建学。

什么情况下留学基金会批准放弃申请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补助金发放

国家留学基金委补助金发放一般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公布录取结果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发放到申请人的账号上。
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中俄政府奖学金给15万元。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通知,留学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综合奖学金为15万元。本项目重点资助精密科学、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物理、化学等理工科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
你好,我上学期在境外交换,基金委的奖学金标准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定的。比如欧洲消费比较高的瑞典是10000瑞典克朗,西班牙等地是1000欧元。去不同的地方不一样的,你应该可以在基金委录取通过的资料中查找到。
公派留学一年大概能花多少钱啊
国家留学基金委补助金发放一般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公布录取结果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发放到申请人的账号上。
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去欧洲或澳洲读博士难吗?一般每年多少银子?够生活费吗
至2021年7月,价格在30000-50000元左右。
公费留学具体数额请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国家每年统一选拔的公派留学所包含的费用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需要等在录取时才能确定下来。不过公费留学大概一年会提供30万人民币左右。
公派留学注意事项
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派留学
我是公派联合培养的,在国外一年大概国家要支付十几万(包括生活费和往返机票),而且我是国外学校免我全部学费的情况。如果是公派读博的话,学费加上生活费,每年也要十几到二十万人民币,博士最少三年,你自己算下就知道了。而且不回国关键不在于违约金,不是钱的问题。上次行前会议的时候,留学基金委的人说,如果违约要追究你国内担保人的责任。
我觉得国家出钱培养我们不容易,真想出国的话,按合约回国服务两年以后再出去吧。

国家留学基金委如何?

目前可以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途径似乎只有一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申请资助。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一条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
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第三条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2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9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10.2016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第二章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第四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三章 资助内容
第五条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选拔办法
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第十条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关于国外自费留学人员转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手续的说明

服务对象:通过中国驻外教育处(组)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项目并被录取人员。

服务内容:签证代理、订购国际机票、领取报到证及预发生活费、行前培训


一. 签证代理

(一) 如果签证在有效期内,且签证类型和留学基金委录取的资格类型一致,则不用办理签证。

(二)如果需要办理签证并且该国不属于自办签证国家,可以委托中心出国处代办签证,具体办理办法及材料请登陆中国“公派留学”页面查看相关要求,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96/info15617.htm



二. ? 订购国际机票

温馨提醒:自办签证或由我处代办签证、顺利获得签证后,请以邮件形式订购国际机票。


(一)订购机票的人员请登陆中国“公派留学”页面查看预订机票相关要求及流程,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96/info15596.htm 。原则上不受理现场订票,并至少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

(二) 如因个人原因放弃由教育部提供赴留学国家单程机票者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邮件告知机票工作人员,并请下载“放弃机票声明”(签名需手写),模板见“办理须知”中第8项“常用文件”。并根据留学国别将下列材料扫描发送到订机票邮箱(美大亚非地区 ? [email?protected] , ? 欧洲地区 [email?protected] ):
(1)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在中国 http://www.cscse.edu.cn “公派留学”栏目“办理须知”中第2项在线注册填表,使用留学基金委csc学号作为用户名、原csc密码登录并补充填写信息、提交后打印生成)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如果在留学基金委办理过延期或改派,请同时提供延期或改派文件。

(3)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

(4)自购机票者需向我中心提供机票行程单

(三)订购国际机票注意事项:

(1)通过驻外教育处、组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项目并被录取人员不需要提供同意派出函。

(2)根据规定,自购机票者不予以报销。




.领取报到证及预领生活费(如有)手续:
温馨提醒:获得签证、在我处订购国际机票或放弃我处订购机票,自购机票确认行期后,出发前1-2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前往我处办理。

(一)相关规定请详见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96/info15595.htm

(二)注意事项

(1) 放弃机票者无需在我处领取“电子客票行程单”。

(2) 境内自办签证者报销签证费;在国外办理签证者,无法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时凭签证收据原件,美国签证报销还需提供预约确认单。

报销仅办理一次。

(3) 办理手续时,如尚未在我中心缴纳出国管理手续费的人员,请提供:

*《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纸制版;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

*在前台办理收费手续后缴费。

(4)留学期限不足一年者或申请签证时已经体检的人员(如: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无需提供《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



四 、 行前培训
详见 http://www.cgpx.org/



五 [email?protected] ;或致电62677800转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