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留学生落户时间,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2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28 09:40:24 浏览4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一览:

留学生上海落户流程和时间

留学生上海落户流程和时间如下:
1、国外至少本科或以上学历。
2、国外学习时间满足:
国外博士学历360天,联合培养满180天。
国外硕士学历180天。
国外学士学历720天。
进修、访问学者360天。(具体以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时间等综合界定)。
3、毕业回国两年内来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上海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涉毒品违法、涉政违法、涉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经济案件等。
7、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023新增)。
留学生落户上海社保要求
1、毕业于世界前50院校的本科或硕士留学生、毕业于世界前500的博士留学生,不看社保基数,直接上海落户(需过试用期)。
2、毕业于世界前51-100院校的本科或硕士留学生、前500国外本科或硕士+STEM专业+上海市科技创新职业清单企业,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落户上海。
3、以下留学生需缴纳6个月1倍社保。
非前500国外博士。
前101-500国外本科。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国内全日制本科+前101-500国外硕士。
国外本科+国外硕士(无排名要求)。
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硕士(无排名要求)。
国内专科+国外本科+前101-500国外硕士。
国内专科+国内统招专升本+前101-500国外硕士。
以下留学生需缴纳12个月1.5倍社保
国内非全本科+国外硕士(无论是不是前500硕士,前置本科为非全则需1年1.5倍)。
国内全日制专科+非全本科+国外硕士。
国内专科、HND起点的国外本科+硕士。
国内本科+国外硕士(非双非前500)。

上海留学生落户等待审核要多久

正常材料齐全进入系统审核到审核通过时间大致为2个月。(备:不含中途补材料或者申请材料有其他问题),审核通过到领取纸质批复时间为2周左右时间。
留学生大致办理时间进度如下:
A 预约排号时间为1个月左右;
B 申请审核时间为2个月左右;
C 领取批复时间为2周左右;
D 落户时间大致为1个月左右(该时间主要取决于档案的机要寄送时间);
E 领取身份证时间大致为1个月左右;
#留学生办理时间进度# #预约排号时间# #申请审核时间# #领取批复时间# #落户时间# #领取身份证时间#

留学生落户上海有什么要求?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3如下:
一、留学生上海落户口条件:1、工作合同有效期在2年(含)以上,申请落户时合同剩余有效期在3个月(含)以上;2、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3、按规定在上海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4、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二、留学生上海落户境外学习时间要求:海归博士:1年以上(360天);海归硕士:半年以上(180天);海归学士:2年以上(720天);访问学者:1年以上(360天)。三、留学是指一个人出国或出境接受各类教育,时间可以为短期或长期(从几个星期到几年),这些人则被称为“留学生”。留学的方式一般除了学生自行向收留外国学生的学校申请之外,很多学生出国也都会利用留学代办或称留学中介来注册学校或选择留学国家,或者两者搭配使用的方式来协助出国学习的手续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留学生落户5月提交6月底能办完吗

不能。根据查询上海市的落户政策得知:1、留学生直接落户的情况:全程耗时5个月左右(1个月社保个税累计期+3个月左右审核期)如有试用期,需过了试用期申请。2、6个月社保无基数要求的情况:全程耗时9个月左右(6个月社保个税累计期+3个月左右审核期)。3、1倍基数的情况:全程耗时9个月左右(6个月社保个税累计期+3个月左右审核期)1.5倍基数的情况:全程耗时15个月左右(12个月社保个税累计期+3个月左右审核期)留学生落户上海申请过程一般需要3-4个月左右的时间,5月至6月底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按照流程时间是不能办完的。

留学生办理落户上海手续要多久

留学生办理上海落户一般情况为2至3个月的周期,特殊情况除外,这是没有办法控制的,但多数不会超过这个周期。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以上;待业时间没有在工作中体现留学生如果连续待业时间超过6个月。需要在工作经历中那一栏体现出来的。留学生办理落户的流程1、学历认证。所有的落户申请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学历认证,如果还没有的认证的同学,可以自己在网络上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找好接收单位,和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3、档案转移。这一步会稍微麻烦一些。如果是出国前已经将档案转移到留服的同学就不用担心了。如果是回国后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儿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出国前最后一个就读院校或者是就业单位。找到存档单位后,准备材料去留服开具调档通知单。具体的清单,可以查询留服中心网站。递交材料的时候,留服会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留学上海如何落户?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放宽
一、学历要求
落户要求最高学历至少是本科学历及以上,必须毕业,拿到学历学位证书。不能肄业,没读完不行。即将毕业也不行,得等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后才可以申请。
二、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国外博士:国外学习至少满一年(360天),联合培养可以180天;
2、国外硕士:还是国外至少待满半年(180天);
3、国外本科:要呆满两年(720天);
4、进修、访问学者:还是呆满1年(360天) 。
注:受疫情影响的同学,以录取通知书和认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三、来上海工作时间要求
毕业回国2年内来上海参加工作,累计待业时间<24个月。
回国时间的界定如下:
1、留学生结束学业,但未获得国外毕业证书,回国时间以结束国外学业后第一次入境时间计算
2、留学生毕业后在国外工作多年,则以结束国外工作后初次入境时间算回国时间
3、留学生获得国外毕业证书后回国,则按获得毕业证书后初次入境时间为正式回国时间。
四、留学生落户上海社保要求
留学生根据学历和毕业院校类型判断社保基数:
1、直接落户
2、半年社保,不看基数
3、半年1倍社保基数
4、1年1.5倍社保基数
五、留学生落户上海公司要求
1、对公司:
(1)公司必在上海注册登记;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
2、分公司
(1)总公司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
(3)社保、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不能由第三方公司代缴。
留学生落户上海社保累计时关键,直接落户类型的留学生过了试用期可以提交落户申请,其他类型要求的社保累计时间必须是在同一个用人单位缴纳的,如果社保累计阶段换工作了,社保需要重新累计。

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2023

留学生上海落户政策2023如下:
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博士学位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80天*其中,境外高水平高校(500强大学)毕业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个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硕士,国内非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境颤扰外本科+境外硕士。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国内硕士或以上学历+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者做访问学者1年。
境外本科或境外硕士学位(非高水平大学),本科境外学习不少于2年;硕士境外学习不少于半年(不含大专、HND起点、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形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2

2022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如下:1、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落户。要求如下:上海留学生落户之学历学位要求落户要求最高学历至少是本科学历及以上,要求各个学历的人国外学习呆满如下时间,注意国内大专+国外本科这种是不能落户了哦(1)外国本科:要呆满12个月(720天)(2)国外硕士:还是国外至少待满6个月(180天)(3)国外博士:国外学习至少满1年(360天),联合培养可以180天(4)进修、访问学者:还是呆满1年(360天)硕士大多都能满足境外学习时间的要求。本科联合培养3+1或者2+2的,且本科是最高学历的,注意得在国外呆满2年!而且必须要拿到国内双毕业证。国外拿到专科是不行的,国内专科+国外大专也是不行的。必须毕业,拿到学历学位证书。不能肄业,没读完不行。即将毕业也不行,得等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后才可以申请。具体实施“国外呆满180天”,工作人员是看看护照上留学相关出境入境盖的章上的日期,要累计够18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2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向有关单位印发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细则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第四条 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第十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