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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介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25 04:45:15 浏览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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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山东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级直属公益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吸引留学人员政策规定,承办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及留学人员来鲁服务工作;办理海外留学人员来鲁就业的服务指导工作;承办山东省留学人员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承办公费和自费留学的事务性工作;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

留学生回国后,办理档案时单位开的接收函是什么格式?

一个是你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是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一个是你当地的人才市场(也叫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是你存放档案的地方了)。准备好你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还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前往人社局,挂个号,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式两份《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签好字,工作人员留下所有材料复印件,让你带着这份合同前往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第二步,到了人才服务中心,那里的工作人员拿到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就会给你开一个《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接收函》。这个接收函就是给了你一个存放个人档案的地方,但他们也管这种接收叫“同意到我单位工作”。不用怕,这不算是你回国后的第一份工作,因为你没交社保给他们。确保你的第一次社保是交给你想落户的那个城市的,要不然可就享受不到留学生落户的优惠政策了哦。
第三步,带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接收函》回到人社局,重新挂个号,把接收函给工作人员,他收到了这个就可以给你建立档案了。当时我就把《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的其中一份都给交给工作人员存起来了,自己还保留另外一份以备不时之需。
第四步,不要离开,找人社局开个《档案存放证明》。这个证明是为了留一个记录,你什么时候去办个人代理的,档案确实在他们那里存放着。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电话是什么?

留学生服务中心电话介绍如下:
留学预备生:010-66096789
硕博研究生:010-66097824
出国(境)留学人员:010-66098455
留学回国人员:010-66098599
教育部公派留学生:010-66098511
港澳台学生:010-66098566
国内大学生访学:010-66097367
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含中外合作办学):010-66097967
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平台:010-66098920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能提供哪些服务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服务面向广大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留学预备生、硕博研究生、出国(境)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教育部公派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国内大学生访学、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群体。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
留学信息咨询
留学申请指导
签证指导
行前培训
留学生活指导
困难留学人员帮助
留学人员返乡创业政策咨询等
如何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除了前面提到的客服电话和联系电话汇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还有其他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www.csc.edu.cn/laihua
微信公众号:留学服务中心
微信小程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中国矿业大学科技楼B座221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介绍
中心简介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CSCSE),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以事业单位法人注册,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事件声明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英文简称:CSCSE)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拥有政府背景的事业单位。“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等该类型机构,与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无任何关联;如果有人自称是在上海或英国的中留服员工,大家更要提高警惕,因为目前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只设立在北京。
业务领域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CSCSE)广泛涉及公派、公派出访团组护照签证、国外宣传服务保障、留学回国安置、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科研启动基金申请和“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留学人员回国投资咨询、新加坡政府全额奖学金生项目、国际教育展、来华留学、自费留学中介、人事档案管理等多领域、高层次、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为了给广大留学生提供方便,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以下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自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经迁至新的办公地址对外办公。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 6层
   邮政编码 :100080
   联系电话 :0086-10-62677800
   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周五 9:00----16:0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中国 www.cscse.edu.cn
   邮箱:
  1、有关公派留学人员申办出国手续咨询以及委托代办自费赴日留学和留学人员家属赴日签证事宜,请发往: [email?protected]
  2、留学人员有关回国工作的政策咨询,留学人才市场的网上信息交流和网下人才招聘,项目对接等各项业务咨询, 请发往: [email?protected]
  3、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办理档案保存等,请发往: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要中介服务,请发往: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证咨询,请发往: [email?protected]
  6、来华留学人员咨询,请发往: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子商务推广,请发往: [email?protected]
  8、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教育展览及论坛,请发往: [email?protected]
  9、其它自费留学事宜,请发往: [email?protected]
   乘车路线:
  地铁4号线中关村A1出口沿北四环向西300米至海淀中街左转进辉煌时代大厦南门或D出口沿海淀北一街向西300米进辉煌时代大厦南门
  希望以上由为大家整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能给大家提供帮助!及时为大家提供最新留学资讯讯,喜欢本站的朋友可按 Ctrl+D 进行收藏!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地点

专家表示,我国已经曾为最大的留学输出国,为了方便广大申请者提交认证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各地设立了40多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各验证点均可以查验和代理收取认证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邮编:100080

  电话:010-62677800

  2、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4楼

  邮编:200070

  电话:021-32508010

  3、天津市教委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教委院内三号楼)3110室

  邮编:300074

  电话:022-83215190;022-83215186/5188/5199/5200转110

  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3楼D区(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邮编:300171

  电话:022-24236952,022-24236951

  5、重庆市教委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电话:023-67001952

  6、河北省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配楼102室

  邮编:050000

  电话:0311-66005507

  7、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人事考试中心大楼903室(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邮编:450004

  电话:0371-66329937;0371-66359360

  8、黑龙江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副24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601155

  9、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

  邮编:110031

  电话:024-86911567

  10、吉林省专家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吉林省人才大厦1214室

  邮编:130021

  电话:0431-85611120

  11、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邮编:116021

  电话:0411-84618663

  12、辽宁省鞍山市外国专家局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房间620号)

  邮编:114004

  电话:0412-5725699

  13、济南留学回国工作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邮编:250021

  电话:0531-87081799

  14、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青岛分中心

  电话:0532-88916306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201室(海尔路人才市场后楼)

  邮编:266101

  15、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烟台分中心

  电话:0535-6683330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莱山区黄海城市花园西区)

  邮编:264003

  16、江苏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江苏省人事厅)

  电话:025-8323887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

  邮编:210029

  17、南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电话:025-83151700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邮编:210008

  18、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10-82826522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档案办理流程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以下是详细介绍的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关于档案办理详细过程,供大家参考!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政编码: 100080
   电话: 010-6267 7800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9点-16点
   办理流程:
   1、首先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位于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2、到达办事大厅
   3、按照需求排队取号,来的早的话排队的人会比较少。
   4、等候。。。
   5、拿着材料前往办事柜台
  (图片均来自网络)
   将档案存在放留学服务中心有两种办法:
   1、亲自去现场交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人很多,请早去排队
   需要带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有人说不用签证也可以成功办理,博主未考证,仅供参考);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月;
   注: 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2、邮寄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保管费+50元服务费+邮寄费
   需邮寄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4)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填写好邮寄办理存档手续申请表(传送门)。
   档案转至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 机要邮寄: 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3
  (2) 密封自带: 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编:1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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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介

您好,我是专注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咨询的小钟老师。留学申请的每一步都充满挑战,我在这里为您提供从留学目的地选择到申请材料准备的全方位支持。您的留学梦想,我们一同实现,敬请访问!https://liuxue.87dh.com/ 以下是小编从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整理的相关介绍,供大家参考。“中心”的历史沿革  “中心”的前身是原高等教育部出国留学生集训办公室,成立于1964年7月,1967年2月因“文革”停办,1972年恢复;1981年,为适应出国留学工作发展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在集训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教育部出国人员北京集训部;1989年3月31日,遵照邓小平同志1987年在北戴河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发出的“由国家教委成立一个服务机构,专事留学服务工作”的指示 ,由李铁映同志负责,在集训部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又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中心”的机构和服务业务“中心”的机构和业务在原出国留学集训部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今天的拥有九个处室和两个注册直属企业的机构,包括:1)公派出国留学事务处;2)公派团组护照签证事务处;3)留学回国人才资源事务处;4)来华留学事务处;5)国外事务处;6)国际合作处;7)留学人员回国投资事务处; 8)“中国留学网”网络室;9)出国学生档案室;以及中心办公室、财务处两个内部综合管理部门。“中心”的业务领域涉及公派出国、护照签证、国外宣传、回国派遣落户、学历学位认证、科研启动基金和“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留学人员回国投资咨询、新加坡政府全额奖学金生项目、国际教育展、来华留学、留学中介、档案管理等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1)“中心”共为赴103个国家和地区的96000多名各类公派留学人员办理了派出手续,占国家公派80%以上,单位公派60%以上。其中包括现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路甬祥、国务委员陈至立、教育部部长周济、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商务部部长吕福源等许多领导。经我中心办理出国手续的现任党、政各级领导、两院院士、大学校长、科研院所领导、国家重点实验室及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胜枚举。2)教育部于1990年设立了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中心”受委托负责该基金的咨询与申请、评审、上报、拨款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基金使用效益追踪调研工作。至2023年已审批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共23批,资助10478人,资助金额3亿4389.72万元人民币。2023年6月该基金试行网上申请、网上评审,实现了公正、公开、公平;无时间、空间限制。方便了留学人员申请和专家的评审。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分布在22个学科领域的上千人的评审专家库。3)教育部于2000年设立“春晖计划” 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中心”承担为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学术休假回国讲学、合作科研提供相关服务。共审批5批,资助86人,资助金额442.5万元人民币。4)“中心”共为7300多名获得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落实了工作单位,办理了派遣落户手续。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于2000年联合发文,同意“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202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党政干部所获境外文凭或学位到“中心”认证。6)新加坡留学项目1993年由中新两国高层领导人亲自商定,教育部委托“中心”承办。“中心”与两国政府部门和高校密切合作,10年来已顺利选送4370名中国学生赴新加坡留学。7)1989年11月至今,“中心”先后组织有100多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留学人员招聘团,分赴11个国家,走访了140多个城市,召开近百场招聘会、洽谈会、座谈会,会见了数万名留学人员,与数千名留学人员建立联系。另外,在“中国留学网”上建立了虚拟人才和技术项目交易市场,为留学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个性化服务。8)1995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中心”成立留学人员回国投资事务处。在此期间,“中心”为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形式为国服务提供多次出入境以及在华长期居留提供服务和便利。9)对外宣传工作的服务保障是“中心”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心”每年为教育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海外留学人员和外派汉语教师等,订购、发行国内报纸、杂志;推荐、预审、制作、采购、发送电影电视等音像制品;预选、送审、制作外宣礼品等。10)随着留学事业的发展,“中心”与各地相关机构合作,在全国建立了24个分中心,本着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统一标准、规范内容的原则,完善了留学服务工作网络,创建了留学服务体系。11)自1998年策划和参与苏州留学人员国家级创业园成立,到目前为止,已先后与苏州、广州、青岛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上海闸北工业区开展共建活动。12)2023年6月,根据教育部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通过“中国留学网”向社会推荐了中国留学生较多的26个国家的13000多所国外正规院校名单。13)1997年设立了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室,现已存入留学人员档案10000多份。14) “中心”在自费留学服务方面,配合政府,为引导、规范留学市场、满足社会需求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1993年3月,精心计划,周密部署,协助政府做好澳大利亚、新西兰预收学费的清退工作,妥善地平息了一场外交风波.1993年3月,与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IDP)联手合作,为自费赴澳留学开拓出一条安全、可靠的通道。这种合作模式为后来的留学中介机构提供了范例。15)自1999年起,已先后赴韩国、日本、泰国、德国、法国、印度尼西亚、意大利和英国举办了12届“留学中国教育展”,有200多所中国的大学参展,有数万人参观了展览,“留学中国教育展”已成为世界了解中国高等教育和外国留学生教育的又一个窗口。16)1991年以来, 先后组织了五届日本留学说明会,每届有50多所高校参展;七届澳大利亚教育展,每届有70多所高校参展;美国教育咨询培训会四次。从1999年起,先后在国内19个大中城市举办了八届中国国际高等教育巡回展,有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555所高校参展,参观人数超过70万。17)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建于1996年。2023年,网站的平均日访问量已达到5000人次,年访问量超过180万人次(首页Page view)。2023年7月中国留学网拓展为一个由留学政策、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四个子网组成的网站群。留学政策网上中心为社会各界提供最完整的留学政策信息;出国留学网上中心为公派留学人员和自费留学人员提供最权威的出国信息服务;留学回国网上中心为留学回国和为国服务的留学人员提供无时间、空间限制的全方位服务;来华留学网上中心(www.studyinchina.net.cn)为海外来华留学人员提供信息服务。18)先后编写了国外院校、科研机构总揽、便览、留学指南、实用手册等20余部,约400多万字。此外,建立了一个国内最大的专业性国外高校资料库;目前已收藏34个国家和地区的2万多册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的相关资料。进入新世纪后,国家的留学工作给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心决心以“零违规、零漏洞、零事故、零投诉”作为中心的目标追求,努力打造“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这样一个社会知名品牌,为我国的留学服务工作做出新的贡献!我希望以上的解答能为您的留学规划添砖加瓦。留学之路虽曲折,却不孤单。如有更多疑惑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我们的官方网站随时欢迎您。那里有更详尽的留学资讯和专家团队的一对一指导,助您顺利走上留学之路。期待与您的每一次相遇,祝申请顺利!https://liuxue.87dh.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单位有哪些

(一) 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
  (二) 政策研究司。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 法规司。
  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 规划财务司。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 就业促进司。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
  (六) 人力资源市场司。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从京外调配人员事宜。
  (七) 军官转业安置司(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有关单位安置、选调和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 职业能力建设司。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使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九)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国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十一)农民工工作司。
  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司。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三)工资福利司。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牵头拟订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工资政策;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司。
  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省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十五)失业保险司。
  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十六)医疗保险司。
  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司。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司。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司。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二十一)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  (二十二)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承办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承办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组织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多边协议谈判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二十三)人事司。
  承担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国家公务员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国家公务员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一、机关服务中心
二、宣传中心
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技术标准评定中心)
四、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五、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六、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七、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八、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九、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十、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十一、信息中心
十二、统计调查中心
十三、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十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十五、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十六、教育培训中心
十七、人事考试中心
十八、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十九、中国人事报刊社
二十、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教育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部属单位

北京留学生服务中心在哪儿?

地址是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
6层
电话:010-62677800
另外,我去过很多次了,他们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4点,服务项目有很多,包括认证,存档等。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
6层
电话:010-62677800
这里早上九点开门办公,中午不休息,下午四点停办业务。每天发放300个号。建议同学们早点去,材料一定要带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 辉煌时代大厦6F。
服务范围
广泛涉及公派、公派出访团组护照签证、国外宣传服务保障、留学回国安置、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科研启动基金申请和“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留学人员回国投资咨询、新加坡政府全额奖学金生项目、国际教育展、来华留学、自费留学中介、人事档案管理等多领域、高层次、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
留学回国服务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2、编写《中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国家报告》
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和落户手续
4、人才招聘与推荐
5、举办留学英才招聘会
6、留学回国人员实习基地管理
7、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管理
8、编写《中国留学回国就业蓝皮书》
9、受理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
10、承办“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11、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咨询
12、编纂《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年鉴》
13、受理“春晖计划”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心介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留学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