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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中外合作办学怎么样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21 18:59:48 浏览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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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怎么样专业怎么样

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怎么样专业怎么样如下: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办学(项目编号:MOE12CA2A200402030)。
学费标准:24000元/生、年,中方授工学学士学位,外方授Bachelor degree in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信息管理学士学位)。
本专业有如下两种培养模式:  
1、四年的时间全部在我校完成本专业的学习。  
2、在学习期间的高年级阶段,凡成绩达到汤姆逊大学(TRU)要求并获得加拿大签证者可赴汤姆逊大学(TRU)学习本专业半年或一年,回国后继续在我校学习,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  
学生完成上述两种模式中的任何一种、并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将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天津理工大学的发展;
2017年,获批成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单位,入选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2018年1月,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19年2月,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2020年10月16日,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名单”。

天津理工大学学费

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
1、文科类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
2、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3、艺术设计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4、美术学类(摄影)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像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标准如下:
①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动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0000元;
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4000元;
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合作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8000元;
④与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合作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有关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理工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联合培养的本科专业。
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在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上,引进魁北克大学信息管理专业培养体系,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分析、解决计算机和信息管理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自2005年开始招生,毕业生以复合型知识能力结构、快速适应能力和较强实践能力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毕业生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和管理部门从事计算机应用开发、项目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部分毕业生赴海外和国内知名高校继续深造。
扩展资料:
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学制四年。授天津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应用科学学士学位。
专业核心课程为计算机核心课包括程序设计(C语言)、离散数学、计算机结构、数据结构、算法与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数据库与功能分析、WEB设计与编程、网络体系结构与程序设计、用户接口、对象设计与建模、高级数据库、软件工程等。

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介绍

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介绍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下面是关于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介绍,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我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办学(项目编号:MOE12CA2A200402030),学费标准:24000元/生、年,中方授工学学士学位,外方授Bachelor degree in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信息管理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专业:是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津教委国际[2002]141号),并于2007年取得教育部颁发的批准书(项目编号:MOEI2CA2A200202020A),我校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Thompson Rivers University,简称TRU)合作举办本专业。学费标准:18000元/生、年。
  本专业有如下两种培养模式:
  1、四年的时间全部在我校完成本专业的学习。
  2、在学习期间的高年级阶段,凡成绩达到汤姆逊大学(TRU)要求并获得加拿大签证者可赴汤姆逊大学(TRU)学习本专业半年或一年,回国后继续在我校学习,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
  学生完成上述两种模式中的任何一种、并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将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本专业兼收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学制四年。授管理学学士学位。
  工业工程专业: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津教委国际[2003]5号),并于2007年取得教育部颁发的批准书(MOE12JP2A20030204O),我校与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合作举办本专业。该专业引进大阪产业大学的课程设置、教材、教法等优质教育资源,采用中日双语教学。
  本专业有如下两种培养模式:
  1. 四年的`时间全部在我校完成本专业学习。
  2. 在学习期间的第六七学期,凡成绩达到大阪产业大学要求并获得日本签证者可到大阪产业大学学习一年,第八学期返回我校继续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及答辩。
  学生完成上述两种模式中的任何一种,并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本专业兼收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学制4年。授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
  动画专业:是我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办学(项目编号:MOE12CA2A20111194N),学费标准:30000元/生、年,中方授艺术学学士学位,外方授Bachelier en Arts Numériques(数码艺术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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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中外合作办学怎么样

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中外合作办学怎么样介绍如下:
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中外合作办好。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办学(项目编号:MOE12CA2A200402030)。
学费标准:24000元/生、年,中方授工学学士学位,外方授Bachelor degree in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信息管理学士学位)。
天津理工大学在全国大学里属于中上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大概排名在200名左右,虽然不是211大学,但是也是一本院校,整体实力还可以。
天津理工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都比较强势,天津理工大学最为出名的专业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属于高水平的理工类大学,在全国理工类高校中排在前列,被评为中国进步最快大学。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管理科学与工程B、软件工程B-、材料科学与工程B-、化学工程与技术C+、控制科学与工程C+、工商管理C、电子科学与技术C、电气工程C-、光学工程C-、信息与通信工程C-;
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
教育部特色专业:材料物理、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
毕业生的总体就业率为86.29%,专业相关率为88.31%,主要就业行业为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硕士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

您好,我是专注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咨询的小钟老师。在追寻留学梦想的路上,选择合适的学校和专业,准备相关考试,都可能让人感到迷茫和困扰。作为一名有经验的留学顾问,我在此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咨询和指导。欢迎随时提问!https://liuxue.87dh.com/ “中外合作办学”是由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本文是2023年8月20日教育部更新的审批和复核的机构及项目名单,给需要的同学们做以参考。·“▲”为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为根据原《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现经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为同属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部分合作办学机构上海合作办学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交大密西根联合学院(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JTU-UM Joint Institute)●2.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3.同济大学中德学院●4.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SJTU-Paris Tech Elit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t SJTU)▲■合作办学项目 天津合作办学机构中国民航大学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Sino-European Institute of Aviation Engineering, CAUC)▲■合作办学项目1.天津商业大学与美国东密西根大学合作举办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天津师范大学与韩国世翰大学合作举办教育行政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天津师范大学与韩国世翰大学合作举办情报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天津医科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天津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三一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6.天津理工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7.天津理工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8.中国民航大学与法国国立民航大学、法国航空航天大学合作举办航空安全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9.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合作举办医院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0.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贸关系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1.南开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航运及物流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2.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合作举办教育领导与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3.天津理工大学与加拿大皇家路大学合作举办环境与管理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重庆合作办学机构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合作办学项目1.重庆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重庆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大学迪尔本分校合作培养汽车系统工程硕士项目●3.重庆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培养可持续城市发展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江苏合作办学机构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Southeast University-Monash University Joint Graduate School(Suzhou))▲合作办学项目1.南京大学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中国矿业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南京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南京师范大学与美国马里兰大学合作举办刑事司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合作举办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6.江苏大学与德国奥托?冯?格里克-马格德堡大学合作举办工程热物理(化学和能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7.南京艺术学院与意大利博罗尼亚大学合作举办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8.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德国汉堡工业大学合作举办技术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浙江合作办学机构 宁波诺丁汉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Ningbo)▲ 合作办学项目 广东合作办学机构1.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Sino-French Institute of Nuclear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Sun Yat-sen University)▲■2.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Sun Yat-sen University-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Joint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at Sun Yat-sen University)▲合作办学项目 福建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厦门大学与美国旧金山大学合作举办环境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山东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油藏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江西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1.江西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江西财经大学与美国纽约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江西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作举办英语教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南昌大学与英国阿伯泰?邓迪大学合作举办信息技术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南昌大学与英国阿伯泰?邓迪大学合作举办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6.南昌大学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医院管理方向)硕士学位教育项目●7.南昌大学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8.华东交通大学与加拿大新不伦瑞克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9.江西师范大学与英国莱斯特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四川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1.西南交通大学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电子科技大学与美国韦伯斯特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四川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灾害护理学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四川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义肢矫形学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四川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物理治疗硕士学位教育项目▲6.四川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职业治疗学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7.西南交通大学与德国德累斯顿国际大学、德国佛朗霍菲无损检测研究所合作举办无损检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湖北合作办学机构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China-EU Institute for Clean and Renewable Energy at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合作办学项目1.华中科技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物理治疗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已批准终止)●2.华中科技大学与英国华威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工程商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已批准终止)●3.中南民族大学与美国威斯康星州立大学普莱特维尔校区合作举办英语教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湖北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合作举办教育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武汉工程大学与法国梅兹国立工程师学校合作举办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湖南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湖南大学与美国休斯敦大学合作举办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陕西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1.西安交通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西安交通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西安交通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西安交通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西安工程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服装及纺织品硕士学位教育项目●6.西安交通大学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举办财务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黑龙江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 辽宁合作办学机构1.东北大学中荷生物医学与信息工程学院(Sino-Dutch Biomedical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School of Northeastern University)▲■2.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Surrey International Institute,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合作办学项目1.大连理工大学与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大连海事大学与瑞典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沈阳工业大学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沈阳建筑大学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大连医科大学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公共卫生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云南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1.云南财经大学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作房地产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云南财经大学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作项目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贵州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贵州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点击查看出国留学机构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希望以上的答复能对您的留学申请有所帮助。留学的道路充满了无限可能,但选择和准备的过程可能也充满挑战。如果您有任何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我强烈推荐您访问我们的留学官方网站 https://liuxue.87dh.com/ 。在那里您可以找到更多专业的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资料以及一对一的咨询服务。我们的专业团队会全程陪伴您,助您圆梦海外学府。祝您留学申请顺利!

天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相关问题

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介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联合招收计算机专业本科学生。加拿大魁北克大学是在加拿大教育部注册的国立大学,目前在校生约10万人,有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它由七所学校组成,其中六所学校开设了计算机科学及相关专业。该专业培养擅长于系统管理的计算机人才。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使学生能够同时具备管理学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科学专业知识,并且使学生在这两个方面达到协调发展。
主要课程:程序设计、信息系统、WEB设计与编程、信息和电子商务技术、数据结构、计算机结构、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对象设计与建模、数据库与功能分析、高级数据库、软件工程、网络安全、网络体系结构与程序设计、工业计算机系统、计算机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管理原理、营销学、多媒体、微机硬件组成原理、分布式计算机系统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工学学士学位。
联系电话:022-60216865

天津理工大学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一、天津理工大学王牌专业介绍 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机械工程、工程造价;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自动化;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
天津重点建设学科
省部级重点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工程、化学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
二、天津理工大学简介
天津理工大学 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前身为天津理工学院,于1979年以天津大学理工分校名义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1996年,原天津理工学院与原天津大学分校、天津大学机电分校、天津大学冶金分校三所本科院校合并,组建成新的天津理工学院。经教育部批准,2004年更名为 天津理工大学 。
学校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总占地面积159.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92万平方米。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现有专业学院17个,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体育教学部、信息技术研究所等机构。现有本科专业6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天津市重点学科12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物理学)。
学校拥有教育部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资源共享课2门,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8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2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7项、天津市级教学成果39项,国家级、市级规划教材18部,天津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天津市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14个。
注重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现有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研究实验室1个、国家外专局教育部联合创新引智基地1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7个、天津市工程中心9个、天津市人文社科基地2个及天津市智库1个。设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图书馆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无线网络覆盖全馆,纸质藏书190余万册、电子图书250万种、电子期刊5万种,拥有Elsevier ScienceDirect、IEL、ACS、Wiley、SciFinder 、SCI、EI、CNKI等中外文高水平数据库70余个。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设备先进;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配套齐全。
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已与31个国家和地区的118所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与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大学开展了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层次的合作办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合作培养出我国 首批项目管理硕士(MPM)。开展“2+2”、“3+1”等本科生、研究生合作交流项目32项。与波兰密茨凯维奇大学、印度孟买大学和科特迪瓦博瓦尼大学合作,建立了3所孔子学院,与波兰华沙维斯瓦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课堂。
天津理工大学 正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重德重能、求实求新”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理工大学的目标而继续奋斗!

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 新生 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学校性质

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校代码:10060

校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学校概况:

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本科招生专业62个,覆盖工、理、管、文、艺等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青、优青等一批优秀人才;注重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获批国家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19个。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天津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代表招生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成立特殊类型专项工作组,负责决策各类型专业测试和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2年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 校招 生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 高考 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时,执行各相关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辖市)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执行所在省份的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按各省(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对其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对考生视力、色觉、身高等有所要求,具体体检标准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或详查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内地 西藏 新疆 高中班 毕业生 计划、少数 民族 预科班等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不需要参加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口语测试。

第二十条 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艺术 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听障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2年听障生(本科)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录取通知书一律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入学及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对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新生,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按教学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高职升本科学生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依据《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八条 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奖、贷、助、补、减、勤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科学年制 学费 标准:

文科类专业(不含外国 语言 文学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

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艺术设计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美术学类(摄影)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①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动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0000元;

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4000元;

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合作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8000元;

④与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合作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2000元;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

住宿费标准: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 软件工程专业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上学,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联合培养学校与学生签订的协议执行。其他专业新生在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上学。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理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 学校性质
一、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0
五、校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第五条 学校概况
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本科招生专业61个,覆盖工、理、管、文、艺等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青、优青等一批优秀人才;注重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获批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天津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0年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
第十二条 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艺术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类(摄影)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①、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动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0000元;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4000元;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合作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8000元;④、与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合作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2000元。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0年新生报到须知。
住宿费标准: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2020级新生中,软件工程专业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上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其他专业新生在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上学。
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确定的并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总分(投档分)为主要依据,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校在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时,执行各相关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无专业级差,即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投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该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尚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及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条 对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对其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数学两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所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对考生视力、色觉、身高等有所要求,具体体检标准参照海事局最新颁布标准执行(或请详查我校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不需要参加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口语测试。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听障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听障本科学生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入学及管理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对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艺术类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专业复试,复查或复试不合格者将按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分制。
第二十九条 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天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条 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理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60216795
监督电话:022-60216276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编:300384
招生网址:zsb.tjut.edu.cn E-mail: zsb@tjut.edu.cn